近日,桂林市税务稽查部门查处一起伪造虚假采购合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偷税案,依法追缴少缴税款30.68万元,处以罚款15.34万元、加收滞纳金5.55万元。 据悉,涉案企业为桂林某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以现金支付手续费的方式,让其他公司为其开具2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涉及金额180.49万元。 税务检查人员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移交的疑点线索,利用资金交易特点建立数据监控模型,进行了细致的查前分析。检查中,检查组利用该案“票流”明确,开票方涉及企业不多且所在地较为集中的案件特点,决定先进行外调,了解开票方情况,进而明确“资金流”“物流”信息。同时,积极加强与公安、银行的联合与协作,采取内查外调结合方式取得突破。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税务检查人员先后前往上海、珠海两地对涉及到的5家上游公司进行调查。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并未将货款直接转让给上游公司账户,而是将货款分别转入至李某、莫某的个人账户,从而确定了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违法事实。 税务检查人员表示,伪造虚假采购合同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违反了我国税收法律法规。目前,涉案税款已经全部缴纳入库,其虚开发票行为,已被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据了解,今年来,桂林市税务部门在不断深入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同时,建立起由税务部门牵头,公安、海关、银行等多部门联合协作的发票“打骗、打虚、打假” 工作机制,通过采取“共同经营、联合取证、同步办案”的行动模式,成功查处了多起发票虚开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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