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5年努尔哈赤在统一建州各部的征战中创立了八旗制度,即在原有的黄、白、红、蓝四旗之外,增编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将满族全体军民分别编入八旗。 此时编设的八旗,即后来的满洲八旗,而后蒙、汉各设八旗,不过归附加多,对八旗制度并无影响。八旗制度的特点是以旗统人,即以旗统兵。凡隶于八旗者皆可为兵,但实际上并非所有满族人都能披甲从军。 随着满族人口不断增多,当兵人数占满族人口的比例愈来愈小。“八旗各有旗主,各置官属,各有人民,为并立各不相干之体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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