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一课研究之“国内各个时期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关于“倍数与因数”的教学要求与启示

 充实9 2020-02-16
1

 你介绍我是谁

潘可可

金华市荣光国际学校

大家好,我是朱乐平名师工作站第16小组成员,很高兴再次与你相遇。

2

 本 内容有哪些

听一听:慢慢来,不着急

读一读:国内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学要求和启示

笑一笑:乘法分配律

3

松松听听书

慢慢来,不着急 来自一课研究 00:00 06:43

本内容《慢慢来,不着急》节选自《小学数学教师》2019年第12期卷首语,作者为江苏省海安市南莫镇中心小学陈晨老师。

4

 坚持阅读8分钟


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对倍数与因数的教学要求


1.何时开始在小学进行“倍数与因数”的教学?

     1902年到1962年间的小学课标或相关文件中都没有提出有关“倍数与因数”的教学要求。1963年颁布的《全日制小学算术教学大纲》(草案)提出在五年级第二学期中进行”约数与倍数”的学习, 一共有20课时。

2.课程标准(教学大纲)中是如何安排教学年级的?

颁布时间

五年制

六年制

1963年

           /

第五学年

1978年

      第四学年

   /

1986年

第四学年

第五学年

1988年

第四学年

第五学年

1992年

第四学年

/

2000年

第四学年

第五学年


  从表格中,我们可以发现,从1963年开始,六年制教材都安排在五年级学习“倍数与因数”,五年制则安排在四年级学习此块内容,一直如此。

3.1963年至今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对“因数和倍数”的教学提出了哪些要求?


       1963年颁布的《全日制小学算术教学大纲》(草案)提出在六年制第五学年第二学期中进行”约数与倍数”的学习,教学要求为:理解约数、倍数、质数、合数等意义,掌握能被2,5,9,3整除的数的特征,会求几个数的最大公约数和最小公倍数。一共有20课时。单元具体内容为:约数和倍数的意义。整除的性质。能被2、3、5整除的数的特征。质数和合数。质数的检查法(查质数表、试除法)。分解质因数。求最大公约数(提取公约数法和辗转相除法)。求最小公倍数(提取公约数法和先求最大公约数法)。

1978年颁布的《全日制小学数学教学大纲》在五年制第四学年第二个学期提出“理解自然数和整数的意义。理解约数、倍数、质数、合数的意义。掌握能被2、3、5整除的数的特征,会求最大公约数和最小公倍数。”

     1986年颁布的《全日制小学数学教学大纲》在五年制第四学年和六年级第五学年提出“理解自然数和整数的意义,掌握整除、约数、倍数、质数和合数等概念,了解它们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掌握能被2、5、3整除的数的特征,会求最大公约数和最小公倍数。”并提出“应当结合基础知识渗透一些数学思想和方法”。例如,用画集合圈的办法,加强学生对数的认识,直观地表示出几何图形之间的关系,形象的说明约数、公约数最大公约数之间的关系,倍数,公倍数,最小公倍数之间的关系。”

      1992年颁布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数学教学大纲》在五年制第四学年第二学期和六年制第五学年第二学期提出“掌握整除、倍数和因数、质数和合数等概念,知道它们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掌握能被2、5、3整除的数的特征,会分解质因数(一般不超过两位数),会求最大公约数(限两个数的)和最小公倍数。”

         2000年颁布的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数学教学大纲(试用修订版)》在教学中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中提出:“ 小学数学中的概念、性质、法则、公式、数量关系和解题方法等最基础的知识,是进一步学习的基础,必须使学生切实学好。教学时,要从学生已有的知识和经验出发,通过实物、教具、学具或者实际事例,引导学生在理解的基础上掌握,防止死记硬背。”

       2000年颁布的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数学教学大纲(试用修订版)》在五年制第四学年和六年级第五学年的教学要求中提出:知道整除、约数和倍数、质数和合数等概念,了解它们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掌握能被2、5、3整除的数的特征。会分解质因数(一般不超过两位数)。会求最大公约数(限两个数的)和最小公倍数。(不要求综合运用以上概念。)

《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在“学段目标”的“第二学段”中提出:“在观察、实验、猜想、验证等活动中,发展合情推理能力,能进行有条理的思考,能比较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思考过程与结果”“会独立思考,体会一些数学的基本思想”“经历与他人合作交流解决问题的过程,尝试解释自己的思考过程”“能回顾解决问题的过程,初步判断结果的合理性”“在运用数学知识和方法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认识数学的价值”。

     《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在“课程内容”的“第二学段”中提出:“知道2,3,5的倍数的特征”“在1—100的自然数中,能找出10以内自然数的所有倍数”“了解自然数、整数、奇数、偶数、质(素)数和合数”。


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研究对教学的启示



     从不同时期的课标和大纲来看,这一内容从1963年至今,一直都在四五年级,五年制在四年级,六年制在五年级,没有改变,本单元内容虽然是数论的基础,但是对于学生来说,概念多,比较抽象,所以从学生的思维发展来看,四五年级的学生比较容易接受和理解。


        数学活动经验需要在“做”的过程和“思考”的过程 中积淀,是在数学学习活动过程中逐步积累起来的。概念的学习不在于对概念本身的机械理解,而是对过程的研究,从1986年的教学刚要开始就提出在教学中,要加强观察、动手操作、小组交流合作等活动,借助直观具体的操作活动,使得抽象的概念变得比较形象、易于理解,并可以借此渗透数形结合思想,从而引导学生更好的理解概念,并通过对比,弄清概念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四、五年级学生处于形象思维向抽象思维过渡阶段,因此在教学中建议采用直观操作的教学方式,如利用每行小正方形的个数、行数、小正方形总个数或每行人数、行数、总人数之间的关系,将抽象的因数、倍数关系形象的展现出来,也有助于丰富对这两个概念本质孩子的认识。几何直观是指利用图形描述和分析问题,它能帮助学生直观的理解概念,解释概念的本质。


    从课程标准(大纲)的变化来看,学习要求在降低,难度在下降。1863年颁布大纲中明显可以看出对知识技能的要求比较高,后续的课标中都减少了学习内容,但是更关注概念的理解。“因数与倍数”概念就多,并且能形成一条知识链,所以在教学中切记用“死记硬背”的方式进行教学,而应注重概念的建立,关注由具体到抽象、由特殊到一般的概括、归纳过程。要将概念融入到具体的例子中,学生才能较为容易的理解和掌握。结合具体的实例,表明因数和倍数的相互依存性。

5

       小笑话:乘法分配律

      一个学生在作业本的“姓名”栏里写着:木(1+2+3)。

       老师问:“这是谁的作业本?”

       一个学生站起来说:“是我的,老师。”

       老师又问:“你叫什么名字?”

       学生:“木林森。”

       老师:“那你为什么这样写?”

       学生:“您不是说要学以致用吗?”

      老师:“嗯,是呀,那.......你这是用的什么?”

      学生:“乘法分配律。”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