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你介绍我是谁 潘可可 金华市荣光国际学校 大家好,我是朱乐平名师工作站第16小组成员,很高兴再次与你相遇。 2 本 期内容有哪些 听一听:慢慢来,不着急 读一读:国内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学要求和启示 笑一笑:乘法分配律 3 轻轻松松听听书 本内容《慢慢来,不着急》节选自《小学数学教师》2019年第12期卷首语,作者为江苏省海安市南莫镇中心小学陈晨老师。 4 坚持阅读8分钟 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对倍数与因数的教学要求 1.何时开始在小学进行“倍数与因数”的教学? 1902年到1962年间的小学课标或相关文件中都没有提出有关“倍数与因数”的教学要求。1963年颁布的《全日制小学算术教学大纲》(草案)提出在五年级第二学期中进行”约数与倍数”的学习, 一共有20课时。 2.课程标准(教学大纲)中是如何安排教学年级的? ![]() 颁布时间 五年制 六年制 1963年 / 第五学年 1978年 第四学年 / 1986年 第四学年 第五学年 1988年 第四学年 第五学年 1992年 第四学年 / 2000年 第四学年 第五学年 ![]() ![]() ![]() 从表格中,我们可以发现,从1963年开始,六年制教材都安排在五年级学习“倍数与因数”,五年制则安排在四年级学习此块内容,一直如此。 ![]() ![]() 3.1963年至今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对“因数和倍数”的教学提出了哪些要求? ![]() ![]() ![]() 1963年颁布的《全日制小学算术教学大纲》(草案)提出在六年制第五学年第二学期中进行”约数与倍数”的学习,教学要求为:理解约数、倍数、质数、合数等意义,掌握能被2,5,9,3整除的数的特征,会求几个数的最大公约数和最小公倍数。一共有20课时。单元具体内容为:约数和倍数的意义。整除的性质。能被2、3、5整除的数的特征。质数和合数。质数的检查法(查质数表、试除法)。分解质因数。求最大公约数(提取公约数法和辗转相除法)。求最小公倍数(提取公约数法和先求最大公约数法)。 ![]() 1978年颁布的《全日制小学数学教学大纲》在五年制第四学年第二个学期提出“理解自然数和整数的意义。理解约数、倍数、质数、合数的意义。掌握能被2、3、5整除的数的特征,会求最大公约数和最小公倍数。” ![]() 1986年颁布的《全日制小学数学教学大纲》在五年制第四学年和六年级第五学年提出“理解自然数和整数的意义,掌握整除、约数、倍数、质数和合数等概念,了解它们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掌握能被2、5、3整除的数的特征,会求最大公约数和最小公倍数。”并提出“应当结合基础知识渗透一些数学思想和方法”。例如,用画集合圈的办法,加强学生对数的认识,直观地表示出几何图形之间的关系,形象的说明约数、公约数最大公约数之间的关系,倍数,公倍数,最小公倍数之间的关系。” ![]() 1992年颁布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数学教学大纲》在五年制第四学年第二学期和六年制第五学年第二学期提出“掌握整除、倍数和因数、质数和合数等概念,知道它们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掌握能被2、5、3整除的数的特征,会分解质因数(一般不超过两位数),会求最大公约数(限两个数的)和最小公倍数。” ![]() 2000年颁布的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数学教学大纲(试用修订版)》在教学中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中提出:“ 小学数学中的概念、性质、法则、公式、数量关系和解题方法等最基础的知识,是进一步学习的基础,必须使学生切实学好。教学时,要从学生已有的知识和经验出发,通过实物、教具、学具或者实际事例,引导学生在理解的基础上掌握,防止死记硬背。” 2000年颁布的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数学教学大纲(试用修订版)》在五年制第四学年和六年级第五学年的教学要求中提出:知道整除、约数和倍数、质数和合数等概念,了解它们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掌握能被2、5、3整除的数的特征。会分解质因数(一般不超过两位数)。会求最大公约数(限两个数的)和最小公倍数。(不要求综合运用以上概念。) ![]() 《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在“学段目标”的“第二学段”中提出:“在观察、实验、猜想、验证等活动中,发展合情推理能力,能进行有条理的思考,能比较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思考过程与结果”“会独立思考,体会一些数学的基本思想”“经历与他人合作交流解决问题的过程,尝试解释自己的思考过程”“能回顾解决问题的过程,初步判断结果的合理性”“在运用数学知识和方法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认识数学的价值”。 《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在“课程内容”的“第二学段”中提出:“知道2,3,5的倍数的特征”“在1—100的自然数中,能找出10以内自然数的所有倍数”“了解自然数、整数、奇数、偶数、质(素)数和合数”。 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研究对教学的启示 ![]() 从不同时期的课标和大纲来看,这一内容从1963年至今,一直都在四五年级,五年制在四年级,六年制在五年级,没有改变,本单元内容虽然是数论的基础,但是对于学生来说,概念多,比较抽象,所以从学生的思维发展来看,四五年级的学生比较容易接受和理解。 ![]() ![]() 数学活动经验需要在“做”的过程和“思考”的过程 中积淀,是在数学学习活动过程中逐步积累起来的。概念的学习不在于对概念本身的机械理解,而是对过程的研究,从1986年的教学刚要开始就提出在教学中,要加强观察、动手操作、小组交流合作等活动,借助直观具体的操作活动,使得抽象的概念变得比较形象、易于理解,并可以借此渗透数形结合思想,从而引导学生更好的理解概念,并通过对比,弄清概念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四、五年级学生处于形象思维向抽象思维过渡阶段,因此在教学中建议采用直观操作的教学方式,如利用每行小正方形的个数、行数、小正方形总个数或每行人数、行数、总人数之间的关系,将抽象的因数、倍数关系形象的展现出来,也有助于丰富对这两个概念本质孩子的认识。几何直观是指利用图形描述和分析问题,它能帮助学生直观的理解概念,解释概念的本质。 ![]() ![]() 从课程标准(大纲)的变化来看,学习要求在降低,难度在下降。1863年颁布大纲中明显可以看出对知识技能的要求比较高,后续的课标中都减少了学习内容,但是更关注概念的理解。“因数与倍数”概念就多,并且能形成一条知识链,所以在教学中切记用“死记硬背”的方式进行教学,而应注重概念的建立,关注由具体到抽象、由特殊到一般的概括、归纳过程。要将概念融入到具体的例子中,学生才能较为容易的理解和掌握。结合具体的实例,表明因数和倍数的相互依存性。 ![]() 5 小笑话:乘法分配律 ![]() 一个学生在作业本的“姓名”栏里写着:木(1+2+3)。 老师问:“这是谁的作业本?” 一个学生站起来说:“是我的,老师。” 老师又问:“你叫什么名字?” 学生:“木林森。” 老师:“那你为什么这样写?” 学生:“您不是说要学以致用吗?” 老师:“嗯,是呀,那.......你这是用的什么?” 学生:“乘法分配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