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杂病论》――第二百四十一条原文:大下后,六七日不大便,烦不解,腹满痛者,此有燥屎也。所以然者,本有宿食故也,宜大承气汤。 释义:(大下后燥屎复结的证治。) 用峻泻药攻下后,病人又出现六七天不解大便,烦躁不解,腹部胀满疼痛的,这是肠中有燥屎的缘故。这样的原因是下后余热未尽,与肠内宿食相结合而成燥屎,治疗时适宜用大承气汤。 陽明里实症,大下之后,便通热退,自然向愈。本条提出下后复见里实的一种情况,大下后又六七日不大便,同时烦躁不解,而且腹满胀痛,这是燥屎复结,仍当再进攻下,不可因已用大下而印定眼目,遽尔改弦易辙,反而因循致误。六七日不大便,烦不解,腹满痛,就是肠有燥屎的确据。关于大下之后,何以会仍有燥屎?当是因这六七日所进的食物,由于传导不畅,糟粕未能排出而滞留肠中,与余邪相合又形成燥屎的缘故,“本有宿食”,就是对燥屎复结原因的说明。当然,是否可以再下,还应以辨证为前提,如果烦不太甚,腹微满不通,那么攻下法就应慎用,尤其是大承气汤。 “大下”的言外之意是因有可下之证,已经使用过了大承气汤。“大下”以后,“六七日”又“不大便”,并出现“烦不解,腹满痛”,说明泻下未尽,又成燥屎。既已大下,为何又成燥屎?“所以然者,本有宿食故也”,作者对下之不尽作了注语,意是在病陽明之前即素有食积内停,而后又与燥热相合,故而比较顽固难下。一次大下不能尽除,燥屎又再次复结;或因六七日不大便,纳食而不化,糟粕不能排出,与下后未尽之燥热相结,形成燥屎。既有宿食不解、燥屎复结,则又当再下,故仍用大承气汤。 太陽病有表证一汗表邪未尽而可再汗之法,阳明病亦有腑实一下不除而可再下之治。能否再汗与再下,均要从辨证以论治。本条所言“大下后,六七日不大便,烦不解,腹满痛者”,正是陽明腑实不解,内有燥屎的典型证候,“烦不解”是胃热上扰心神所致,其热势之重,固可知也,只有用大承气汤再下,方才不失治疗时机。 下后六七日不大便、烦不解、腹满痛、本有宿食等是本条的辨证关键。检索全书,其中尚有如下情形:其一,“陽明病下之,其外有热,手足温,不结胸,心中懊,饥不能食者”,是陽明病下后,腑气已通,而余热扰于胸膈,故无腹满痛及结胸之象,而有心烦懊、饥不能食,宜“栀子豉汤主之”;其二,下后不大便,心烦谵语,蒸蒸发热,燥实较重,痞满较轻者,为调胃承气汤证;其三,下后心烦腹满,不大便,结实未甚者,为小承气汤证。可见陽明病下后,有病愈而不可再下者;有可下而须辨析三承气汤之使用者;有不可用下,而可用清法者。病情变化多端,均要从辨证以论治。 己亥年九月初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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