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国陆军步兵部队中,中口径迫击炮一直是营团一级主要火力支援武器之一。中口径迫击炮发射速率较快、质量适中,必要时能分解后人力搬运,弹道弯曲,能射击遮蔽物后的目标。过去我国因为工业化水平低下,军队的火力水平一直较低,大口径身管火炮的数量非常稀少。与发达国家相比,迫击炮在军队中作为主力压制火器,甚至作为一些部队唯一的重武器,其地位就更显得重要。在上世纪30年代初,当时的南京国民政府参照外国同类火炮,设计并生产了民国二十年式82毫米迫击炮。 该炮是当时国内比较常见的中口径迫击炮,大量装备国民党部队,后在解放战争中被解放军大量缴获。在战争年代,除了民国二十年式82毫米迫击炮外,各路军队还曾使用过各种外国进口的迫击炮以及各地方军阀兵工厂生产的旧杂式迫击炮。这些火炮口径不一,弹药很多都互不通用,给后勤带来了很大的麻烦。新中国建立后,大量的旧杂迫击炮因为性能不佳,有的已老化不堪使用,合适的弹药也已经不多。虽然新中国的军械兵工部门修理了一批旧式弹药和引信,但这显然不是长久之计,要建设现代化的人民军队,武器装备就必须有统一制式。 1952年5月,中央军委兵工委员会作出《关于兵工问题的决定》,确定了我国第一批18种制式武器型制以及配套的弹药、光学仪器等,同时批准了工厂调整大纲与新建工厂大纲,这个《决定》确立了人民军队第一个成体系的武器装备制式系列。在当时,由于社会主义苏联是唯一一个能向中国提供成套武器装备生产技术的国家,因此在《决定》确定的18种制式武器中,有15种是仿制的苏军武器装备。其中,中口径迫击炮仿制的原型是苏军PM-37式82毫米迫击她,我国定名为1953年式82毫米迫击炮。 53式82毫米迫击炮配用的弹药主要有杀伤榴弹、发烟弹、燃烧弹、照明弹和宣传弹。 杀伤榴弹弹体为刚性铸铁,全弹质量3.22公斤,内装0.4公斤TNT炸药或梯茶-42混合装药,有效杀伤半径(落角90°时)为26米(对立姿步兵)/15米(对卧姿步兵)。在弹体中部靠前位置,刻有数道闭气沟槽,在火炮发射瞬间能让火药燃气在闭气沟槽内形成涡流,起到封闭火药气体的作用。 发烟弹弹体内填充黄磷作为发烟剂,弹口旋有头螺式炸药管,螺纹处用铅圈和红丹油密封。头螺式炸药管前部旋有引信,炸药管内装有炸药柱。当炮弹落地瞬间,引信动作引爆雷管和炸药管内的炸药柱,将弹体炸碎,黄磷被抛散到空中燃烧形成白色的烟雾。除了发烟作用外,抛射出的黄磷颗粒对暴露的敌军有生目标有杀伤作用,可导致烧伤。为了便于识别,发烟弹的弹体上弧部涂有一圈黑色色带。 燃烧弹弹体结构和发烟弹相似,但是弹体内填充物除黄磷外还有八个燃烧块。燃烧块为铝制外壳,内压装铝热燃烧剂。燃烧弹碰击目标时,引信引爆炸药柱炸碎弹体,同时抛出燃烧块。弹体内的黄磷借爆炸的高温与空气作用燃烧,点燃铝热燃烧剂,产生高温火焰引起易燃目标燃烧。燃烧弹弹体上的识别色圈为红色。 上述三种迫击炮弹,早期配用的是目-5式引信,这是一种仿苏产品。在使用中发现,目-5式引信在对多卵石地带射击时瞎火率较高,可靠性不佳,因此这种引信在1959年就停产了。后期生产的炮弹配用的是迫-2式引信。另外,1960年之前生产的炮弹,尾管的传火孔数量为12个,位置较高,当使用一号装药(装一个药包)射击时,附加药包因为位置较低,不能被充分点燃造成燃烧不充分,易产生近弹。在使用时为了让发射药燃烧充分,需要在尾管套上一个硝化棉托座,抬高附加药包,以便充分点燃。1960年后生产的迫击炮弹,传火 的炸药柱,将弹体炸碎,黄磷被抛散到空中燃烧形成白色的烟雾。除了发烟作用外,抛射出的黄磷颗粒对暴露的敌军有生目标有杀伤作用,可导致烧伤。为了便于识别,发烟弹的弹体上弧部涂有一圈黑色色带。 燃烧弹弹体结构和发烟弹相似,但是弹体内填充物除黄磷外还有八个燃烧块。燃烧块为铝制外壳,内压装铝热燃烧剂。燃烧弹碰击目标时,引信引爆炸药柱炸碎弹体,同时抛出燃烧块。弹体内的黄磷借爆炸的高温与空气作用燃烧,点燃铝热燃烧剂,产生高温火焰引起易燃目标燃烧。燃烧弹弹体上的识别色圈为红色。 上述三种迫击炮弹,早期配用的是目-5式引信,这是一种仿苏产品。在使用中发现,目-5式引信在对多卵石地带射击时瞎火率较高,可靠性不佳,因此这种引信在1959年就停产了。后期生产的炮弹配用的是迫-2式引信。另外,1960年之前生产的炮弹,尾管的传火孔数量为12个,位置较高,当使用一号装药(装一个药包)射击时,附加药包因为位置较低,不能被充分点燃造成燃烧不充分,易产生近弹。在使用时为了让发射药燃烧充分,需要在尾管套上一个硝化棉托座,抬高附加药包,以便充分点燃。1960年后生产的迫击炮弹,传火孔的数量增加为15个,且位置较低,就不需要使用硝化棉托座了。照明弹弹体与之前三种弹药不同,不是水滴形,而是圆柱形,分为上弹体和下弹体两部分。钢制薄壳的上弹体内装抛射药、照明炬、吊伞和附件。照明炬外缠有纸条,以减小偏心,避免飞行中照明炬在弹体内晃动影响射击精度。上弹体的定心部开有四道较宽的纵槽,便于在装填时排气,使弹体以较快的速度下滑保证可靠击发。 下弹体为圆弧锥形,后部连接尾管和尾翼。上、下弹体之间用细牙螺纹连接,中间隔以带孔的纸板。照明弹的吊伞折叠好后装在布制伞袋里面,伞袋底部绳穿过带孔的纸板与下弹体连接。照明弹的识别色圈为白色照明弹配用专用的时-3式时间引信。 该引信为药盘延时方式,发射后药盘被点燃,到规定的时间点燃上弹体前部的抛射药将照明炬从弹体后部推出,同时点燃照明炬。此时下弹体也被抛掉分离,照明炬上连接的吊伞打开,照明炬一边燃烧一边缓慢下落。每发照明弹能提供25万烛光的照明光度,照明时间约为25秒。 宣传弹外壳和照明弹一样,但内装的是宣传品。当发射后到达规定的时间,时-3式时间引信点火,产生的火药气体抛出宣传品。宣传弹的识别色圈为黄色。53式82毫米迫击炮仿制成功后即列装解放军部队,成为步兵分队的主力支援武器。以1955年国防军师编制表为例,在该编制内,53式82毫米迫击炮装备步兵营炮连。步兵营炮连下属三个排,第一、第二排为82迫击炮排,共装备53式82毫米迫击炮6门,第三排为无后坐力炮排,装备52式57毫米无后坐力炮4门。步兵营炮连既有曲射武器,又有平射武器。其中,82毫米迫击炮主要是集中使用,给步兵分队提供曲射火力支援,消灭敌步兵、摧毁敌工事、障碍物和技术装备等。而57毫米无后坐力炮在战斗中一般下放给步兵分队,为步兵分队提供直瞄火力,打击硼堡、工事和装甲目标。在必要时,82毫米迫击炮也可下放给步兵分队。 从上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53式82毫米迫击炮一直是我军制式装备,也经历了1959年西藏平叛、1962年中印边界自卫反击战等战事,在战斗中体现出了较好的性能,得到了充分的肯定。但是,53式82毫米迫击炮是仿苏武器,很多性能特点并不完全适应我军的战术要求。而且,该炮毕竟是二战时期的武器装备,很多性能已显得落后。第一、全炮质量较大。全炮战斗全重约53公斤,以行军状态分解搬运时,炮身、座饭、炮架三个主要部件质量也较大:炮身重17.8公斤,座钣重15公斤,炮架重18.8公斤。当时我军的摩托化程度较低,步兵营一级不配备机动车辆,迫击炮等武器需靠骡马和人力搬运,背负重量过大对战士的体力消耗非常大,不利于保持战斗力。更何况我军一直有徒步穿插作战的传统,在穿插作战中,为携带尽可能多的粮弹物资,战士的负重本来就高,而很多时候执行穿插任务的部队又不可能携带骡马等牲畜,既要背负大量物资快速地完成穿插到目的地,又要应对随时都可能发生的遭遇战斗,战士的体力很容易透支。这在山地、丛林、高海拔地区尤其明显。 第二、该炮使用拱形座钣,制造工艺较为复杂,在射击时座钣下土壤内的空气较难排出造成射击时座钣反跳的能量较大,不利于射击精度,而且射击前必须构筑工事,不能放下就打,战斗反应速度较慢,应付仓促战斗的能力不足。另外,拱形座钣的质量也较大。第三、该炮使用的缓冲机由于结构原因,不能消除随遇平衡,对射击精度不利。 第四,该炮使用固定式击针,只能迫发不能拉发,战术灵活性也略显不足。由于上述缺点,到上世纪60年代,我国军事科研部门开始研制新一代82毫米迫击炮。1967年,67式82毫米迫击炮定型,并于70年代大规模装备部队,代替53式82毫米迫击炮成为新一代营属迫击炮。对比53式82毫米迫击炮,67式82毫米迫击炮有多项较大的改进。全炮质量明显降低,战斗全重从53公斤降低到35公斤,其中炮身重13公斤,座钣重12公斤,炮架重10公斤,都比53式迫击炮轻,有效降低了战士的负重。座钣由拱形座钣改为我国自行设计的梯形座钣,利于减重,其底部结构便于排出土壤内空气,减小了反跳的能量,有利于射击精度;仓促射击时,梯形座钣只要放下就可以射击,反应速度比拱形座钣快。采用改良长杆双簧式缓冲机,可以消除随遇平衡,保证了射击精度。击发机构有迫发和拉发两种功能,战术灵活性较好。67式82毫米迫击炮在设计时对53式82毫米迫击炮的优缺点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分析,也充分考虑到了我军的战术特点,可以说是我军在中口径迫击炮方面摆脱简单仿制,自主设计的开始。但是,在部队全面换装67式82毫米迫击炮后,一些二线部队和民兵,依然装备使用53式82毫米迫击炮,至少在1982年部队出版的《团炮教材》上依然有介绍分析53式82毫米迫击炮的内容。另外在网络上看到,迟至2008年,中国西部某县的民兵依然在装备和使用53式82毫米迫击炮。 随着我军武器装备的日益现代化,以PP87式82毫米迫击炮为代表的第三代中口径迫击炮已经大规模列装部队,作为爷爷辈的53式82毫米迫击炮已全部退役,其中部分火炮转为民兵预备役部队的武器继续发挥着余热。而对大多数人来说,要一睹其尊容,恐怕只能到军事博物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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