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明代基层武官制度的特点及影响

 思明居士 2020-03-04

明代镇戍营兵中数量庞大的基层武官,按职能可分为中军、千总、把总等管营官与操守、防守、守堡等守土官两类。这些基层武官数量庞大、职衔繁多、来源复杂,大明会典》《明史》等史志均没有专门记载,然而其实际负责营兵的训练和作战,与明朝军力盛衰、战争胜败有直接关系,对清代绿营制度也有深远的影响。

明代基层武官制度的特点及影响

基层武官的种类和职责

基层武官以职能划分,可分为中军、坐营、千总、把总、管队等管营官和操守、守堡、防守等守土官两类。

管营官

管营官主要是将卫所的精壮士卒集中起来,训练巡哨。管营官数目、种类繁多,有总兵、千总、把总、管队等等。总之,管营官的职衔名目相当繁杂,各镇并不划一,其职能均为分领营兵,平日负责训练,战时领兵陷阵,使该营主将如臂使指,便于统率。

营伍中还有一些协助主将管理营务的武官,主要有中军官、坐营官、旗鼓官、旗 牌官、塘报官等。总兵负责全镇防务,不能事必躬亲,管理营中细务,约在成化以后,明廷就专门委派一员武官助其管理营务、传宣号令,称之为 “中军” 或 “坐营”。

守土官

万历 《大明会典》 所记载的将领,守御的都是重要城池关隘。此外, 明朝边疆尤其是 “九边”地区,修筑了大量堡垒墩台,负责守卫这些据点的武官,其职衔有操守、防守、守堡官等,也有名为千总、把总的,均为 “小堡无将领处” 所设。

明代基层武官制度的特点及影响

基层武官的特征

明代镇戍营兵中官职由朝廷钦设、人选由朝廷钦命的武官,著录于 《大 明会典》,谓之将领,明人奏疏也常称之为将官。基层武官,因为是督抚随宜设置,自行委用,所以不在将领之列,实际地位较低。至于两者的职能是管营抑或守土,统兵多寡,官阶高低没有实质区别。

明代基层武官制度的特点及影响

基层武官的选拔方式

镇戍营兵基层武官,起初是由总兵在该镇都司卫所武官中选拔的。明前期总兵官佩印出镇,职权内有都司兵马俱听节制一项,则当地都指挥以下武官都要听其调遣,分领兵士、戍守要地。当时,还出现了都司卫所精干武官被总兵差调而贻误军政的情况。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明廷开始规范武官选拔标准。一方面,明确规定参将以上将领由中央任命,守备以下由总兵等自选;另一方面,总兵自行选官的权力受到限制,需要与镇守内臣、镇守与参赞军务的文臣共同选用。镇守文臣、参赞军务的文臣不久演化合一为巡抚,这种选官方法就被称作 “镇巡会选”。因为是地方军政长官自行简选委任,明代官方文献也常将这种选官方法称为 “委用”。

开始实行镇巡会选时,是以总兵居首,镇守内臣次之,文臣又次之。后来随着文臣力量的加强,不断打压武将,到嘉靖初年,巡抚俨然已是会选的首席主持人,总兵、内臣即使参与会选,作用也十分有限。此后,镇巡会选制度在实际运作中还有较大变化。

明代基层武官制度的特点及影响

首先,总兵只能委用标下管领家丁的武官,总兵的委用权被文官侵夺。而巡按、御史的权力则从过去的的“访黜”“纠劾”,扩大为直接负责部分营官的委用了。

其次,在总兵的委用权被侵夺、嘉靖朝撤回镇守内臣之后,镇巡会选的主持人是巡抚,但巡抚总辖一省一镇,难以兼顾,负责察访人选的司道就要发挥重要作用,厅官也有参与。基层武官经道、厅选定后,巡抚审核,发给札付上任。基层武官领取巡抚札付作为委任状,而将领授敕书或兵部札付,也是两者选任规格不同的标志。

最后,总督也要参与会选,但其作用小于巡抚,总督事务繁忙,与巡抚又常不同城,参加会选徒具形式,文书往返还耗费时间、贻误军情,实际只能自择标下营官。

明代基层武官制度的特点及影响

基层武官的来源

最初,巡抚等委用镇戍营兵基层武官的人选,仅限于当地都司卫所世袭武官。但是由于这些武官都是世袭的,才能低下,而且大多集中在京城周围,边镇卫所武官实际不多,甚至不能满足每个百户所有一人掌印的需要,时常要 “每员兼管五百户印信”。此时卫所武官的素质和数量都不能满足营兵制发展的需求。

为了改善上述局面,明廷率先采取的措施是将武举人员发往各边以供委用。然后是大批发送革职废闲的将领赴边立功,听疆臣委用,称之为之 “听用官”。最后,明朝终于放开了镇戍营兵基层武官的资格限制,允许巡抚等在普通士兵中选择家世清白的兵丁选择提拔。此外,军民通过捐钱成为卫所武官的,原本不许管事,明后期为鼓励捐纳以填补财政亏空,允许军民通过捐钱从兵部 “咨送军门听用”,由督抚等委用为基层武官, “有功一体登荐”。

总之,镇戍营兵基层武官的人选来源,大抵可以嘉靖中叶为分水岭,此前主要从当地卫所武官中选拔,兼及武举;此后发展为世职、武举、行伍、纳级多途并用,还有原任废闲将领,颇为冗杂。

明代基层武官制度的特点及影响

基层武官的考核

明朝对武官的考核有多种方法。全国普遍施行军政考选与风宪官举劾两种;“九边”地区又有阅视与甄别练兵官员两种专门的考核。

镇戍营兵基层武官在风宪官举劾、阅视、甄别等以举荐为主的考核中,仅受荐者才上报朝廷,由兵部备案,待将领有缺,可拔擢升用,其他人员的情况并不上报。在军政考选中,基层武官若是卫所世职,就要参加卫所军政考选,考选评语奏缴兵部,使朝廷掌握其基本情况,至于他们被疆臣委用与否、如何委用,明廷就不再过问了。换言之,基层武官的考核也是由督抚等自主施行的。

嘉靖中叶以后,大批行伍 白丁被委用为官,他们既不铨注于卫所,就不在军政考选的范围之内。以至于这类人员不但 “升除不由于朝廷”,而且 “姓名不达于部司”,其籍贯、履历,兵部皆不掌握。这无疑是明后期武官管理的重大漏洞。

明代基层武官制度的特点及影响

基层武官对军政的影响

基层武官对军政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影响。

积极的方面表现在:

1 使朝廷控驭与督抚自主、中央集权与地方分寄在武官管理层面取得一定的平衡。基层武官的任用有地方督抚决定,使督抚等拥有一定的自主权,能有效地行使代表中央分驭地方的使命。

2 可以发挥广泛搜罗和历练军事人才,以备将领之选的积极作用。

然而,督抚从宜设置、自主委用也是一把双刃剑。嘉靖后期,行伍白身人开始受到委用,尽管有其积极意义,但委用渐滥,又不在军政考选的范围内,成为明朝武官管理体制的一大漏洞,渐成积弊。于是,镇戍营兵的基层武官制度开始造成较大的消极影响,成为明季军事失败的重要因素。其表现在:

1 军中滥设官职,营制混乱,官职冗滥,必然产生遇事推诿、将帅指挥不灵等问题。

2 冗员靡费军饷、占役军士,严重削弱了军队战斗力,也使明朝严峻的财政问题雪上加霜。

3 基层武官数量庞大,鱼龙混杂,仕途普遍暗淡,士气涣散。

明代基层武官制度的特点及影响

总的来说,镇戍营兵基层军职自主设置、官员自主任免,是明代督抚等地方军政长官的重要权力。这种自主权使镇戍营兵制颇具建置灵活的特色,不仅可以因地制宜,还能体现将帅的战术意图。但是后期由于制度的僵化和官员的贪腐以及冗员等问题,导致整个军队战斗力低下,而且对明廷的财政带来了极大的负担。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