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青岛市全面发起新旧动能转换“海洋攻势”,持续加大海岸线保护力度,着力修复受到破坏的海岸景观和生态功能,坚决打赢打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硬仗,为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拓展海洋空间、提供生态保障。截至目前,青岛市清理恢复岸线173公里,整治修复岸线110公里;国家要求自然岸线保有率到2020年不低于35%,青岛市已提前实现了不低于40%的目标,居全国前列。 整治后美丽的青岛滨海风光。 坚持保护优先:守好海洋生态环境的“生命线” 青岛坚持把海岸线作为城市“生命线”来对待,综合利用立法、规划、制度等手段,构建严密规范的海岸线保护体系,确保海岸线长度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生态功能不降低。 加强立法保护。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青岛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条例》对海岸线严格保护区域、限制开发区域、优化利用区域的范围及保护利用作出明确规定,为保护海洋特别是胶州湾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支撑。胶州湾水域面积2010年为346.3平方公里,目前为370.6平方公里,增加了约25平方公里;优良水质面积2010年为46.4%,目前为74.8%。随着立法保护力度的加大,海岸线不再缩减,胶州湾生态也越来越好。 加强规划管控。2019年青岛开展了市级海岸带专项规划编制试点,研究制定《青岛市海岸带及海域空间专项规划》《全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科学设定发展底线,优化海岸带地区生态生产生活空间。由于历史原因,青岛存在着海陆划定交叉重叠的问题,为此,该市积极争取全省大陆海岸线修测调查在青岛先行先试。目前全市大陆海岸线修测调查已全面结束,并形成了初步方案,上报自然资源部审查。 加强制度保障。围绕海湾保护管理,在全国首推“湾长制”。目前青岛市49个海湾均已建立起市、区(市)、镇(街道)三级湾长体系,形成了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完整责任链条。完善围填海项目审批机制和处置机制,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申请受理。自2018年以来,青岛市未新增一起围填海项目。集中力量化解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对61个已取得海域使用权尚未完成围填海项目,加快集约节约利用和存量处置,取消和核减填海项目42个,减少填海面积508公顷,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加强整治修复:“擦亮”海岸自然景观的“风景线” 青岛坚持把最美的海岸线还给自然,把最美的海景留给市民,持续推进“退池还海”“退养还滩”,整治修复受损海岸线,拓展公众亲海空间,提升海岸线的景观生态效果,切实做到“凭海共美”。 实施“蓝色海湾”岸线整治工程。主要采取恢复海岸自然形态特征、维护海岸生态功能、美化海岸自然景观等方式,对受损海岸线进行整治修复。目前,青岛市已完成胶州湾红石崖段岸线等整治修复项目14个,新整治修复海岸线约110公里,占全市海岸线的1/7,共投入修复整治资金约100亿元,2019年蓝谷海岸带修复整治工程又入围国家“蓝色海湾”综合整治项目。 实施“退养还海”养殖清理工程。青岛市围海围堰养殖主要分布于胶州湾底部、即墨东部、崂山王哥庄、西海岸新区贡口湾和棋子湾等区域,这些养殖设施大多形成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因缺少统一规划和管理,导致圈占随意、建设无序、效益不高。在充分保障民生、推动渔民转产转业的基础上,青岛市对这部分围海围堰养殖设施分期分批进行清理,现已拆除1.2万多亩,恢复海岸线约173公里,约占全市海岸线的1/5。 实施“南红北柳”湿地修复工程。为控制滨海湿地面积减少、海洋生物栖息地消失、生物多样性衰退,实施了“南红北柳”湿地修复工程,通过种植柽柳、芦苇、碱蓬以及海草、湿生草甸等,进一步提高湿地绿化覆盖率和物种保护能力,逐步恢复滨海湿地生态系统,重现“水清树绿”的生态湿地景观。目前,已在胶州湾滩涂种植芦苇、中华结缕草等耐盐碱植物1500余亩,重构了滨海湿地植物群落。 强化执法监察:筑牢海岸线保护的“警戒线” 青岛坚持“严管”“严打”并举,以最高标准、最严措施、最实作风开展海岸线综合执法,严肃查处占用和破坏海岸线的违法行为,治理违填违建毫不手软。 健全问题发现机制。实施海岸线“精细化”监管,落实海岸线区段责任制,建立“全面覆盖、分级履职、网格到源、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监管工作模式,对胶州湾、灵山湾、鳌山湾和市区前海一线实施重点执法监管,坚持打早、打小、打苗头,坚决杜绝侵占海域岸线行为。2019年已组织开展执法巡查670余次,检查用海工程40个,依法拆除违建码头4处、涉海违建5处。积极实施部门间联合执法、跨区域交叉执法、重大复杂案件集中执法的模式,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对涉海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 强化违法查处机制。完善海岸线保护与利用执法监管体制,建立分区巡查和日常监管制度,增加海岸线执法检查率和覆盖面,对违法违规用海行为“零容忍”,严厉查处非法围填海、非法破坏和占用湿地等破坏岸线行为。2019年,对25件未结案违法围填海案件集中实施跟踪追办,其中强制拆除违法设施22处,恢复海域面积180.7亩。 建立问责追究机制。建立违法用海占用、破坏自然岸线等重大案件挂牌督办机制,对11起推进不力的违法围填海案件进行跟踪督办,并约谈责任部门主要领导,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查处整改。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加大问责力度,对监管不作为、乱作为或有案不查、查而不立、案件久拖不结的行为进行追责问责。 下一步,青岛市将继续坚持开发与保护并举的方针,加快建设绿色可持续的海洋生态环境,不仅保护好海岸线,还要保护好众多的海岛、湿地、近岸山体,实现海洋资源的有序开发利用,打造海洋生态保护和利用的“青岛样板”。 |
|
来自: 涛儿_dlwangtao > 《水生态与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