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协议人: 赔偿权利人:1、xxx(死者之父),身份证号: 2、xxx(死者之母),身份证号: 赔偿义务人:xxx,身份证号: 鉴于: 1、赔偿权利人系死者xxx(身份证号:)之父母; 2、xxx之死亡同赔偿义务人对其实施的医疗行为有一定之因果关系; 3、双方均同意协商一次性解决赔偿事宜。 特达成以下协议: 1、赔偿义务人一次性赔偿赔偿权利人元,其中包含: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相关费用外,还包括了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一切合理费用、赔偿权利人自愿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2、以上赔偿为全部赔偿,赔偿权利人自愿放弃再行私下或通过向有关部门主张权利的方式(包括附带民事诉讼诉讼、单独民事诉讼)向赔偿义务人或任何他人主张任何赔偿。 3、上述全部元赔偿款,已由赔偿义务人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全额支付给赔偿权利人,赔偿权利人确认上述事实,不再另行向赔偿权义务人出具收据。 4、赔偿权利人在此声明: (1)赔偿义务人对赔偿权利人的赔偿积极、及时、充分、公平、合法; (2)鉴于赔偿义务人能够深刻认识其非法行医给赔偿权利人家人和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悔过态度好,并且能够积极及时充分公平赔偿,已经取得赔偿权利人的谅解,赔偿权利人同意并恳请司法机关对其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赔偿权利人:xxx,xxx(签字并按指印) 赔偿义务人:xxx(签字并按指印) 时间: 年 月 日 地点:xx市xx区xxx 路xxx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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