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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别人急需帮助时,不拖延也是一种美德

 孤傲的大漠 2020-03-08
跟男友谈了快7年的恋爱,他什么都好,就有一点不好:喊他做什么事情,他嘴上总是痛快答应,行动上却一拖再拖。

之前就跟他说好了,我负责做饭,他负责洗碗,但每次吃完饭后我提醒他快点把碗筷洗了,他都会说:“我先休息半个小时再洗碗。”

好吧,体谅你吃饭太辛苦,我就不再唠叨了。

可一个小时后,我去厨房洗水果,发现碗筷还在水槽里,灶台附近油腻腻的。我顿时火冒三丈,冲到他面前吼道:“快去洗碗!”

男友头也不抬地说:“你不要管,我说了会洗就会洗。”

“什么时候洗?”我逼问他。

他有点不耐烦了,“睡觉之前我一定洗干净,行吗?”

“好吧,我再给你一次机会,”说完我就去睡觉了。

等第二天早上起来,我去厨房煮粥,眼前的景象让我再次怒火冲天,他还是没有洗碗。一气之下,我把所有的碗筷都砸了,等他醒来,让他收拾这堆烂摊子。

经过这件事后,他洗碗再也没有拖延过了。

答应别人的事情,就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这是一个心照不宣的社交准则,也是做人应有的诚信,可惜很多人,包括我男友,并不懂这个准则,又或是懂了却不愿意执行。

他们认为,如果有人找自己帮忙,拖延下没关系,只要最后把事情做了,就算是成功交差。可他们没有想过,很多事情是有时间限制的,尤其是一些急事儿,如果不能按时完成,是会给求助者造成很大的困扰和麻烦的。

刚进入写作这行时,程程就养成了一个习惯,写作一本书的时候,不会再接类似的工作,因为对她来说,专注是做好工作的前提,也是享受工作的窍门。

有一次,她在紧锣密鼓地赶一本书稿,与她对接的那位编辑突然给她发来一本稿子,说书稿作者改了几次都不到位,看她能不能帮忙改一下。

程程有点犹豫,怕时间上来不及,可看编辑那么着急,她还是挺想帮他一把的,便答应了下来。

编辑又问她半个月时间能不能改好,她想了下,反正都答应改了,时间上无所谓,就跟编辑说没问题。

可是,等到她真正着手去修改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内心非常排斥这本稿件,于是她采取拖延战术,半个月拖成一个月,一个月又拖成两个月。

到最后,编辑直接告诉她:“我还是自己弄吧,不用你修改了。”

因为这件事,编辑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跟她说话。事后她才知道,原来上次她的拖延给编辑造成了很大的麻烦,编辑不但被领导骂,还被扣了一笔钱。

的确,帮忙是一种情分,但拖拉迁延只会让情分变成怨愤。当我们答应某项请求时,对方心中自然就有了期待,哪怕是你提前说自己可能帮不上什么忙,对方也会期待你在最短的时间内给予回复。而一旦拖延,让别人连这点期待都落了空,两人的关系势必也会经受考验。

心理学研究表明,拖延症产生的最直接原因是我们对结果缺乏足够的兴趣。这话很好理解,就像我男友一样,他喜欢看足球,假如有一场让他感兴趣的足球比赛,他保证能够及时地打开电视,纹丝不动地坐在沙发上把它看完。可让他洗碗就没那么容易了,能拖到明天,就绝在不今天干完。

在答应别人的求助后又拖拉迁延,其原因也大抵如此。毕竟是别人的事情,跟自己又没有多大的关系,当然会缺乏主动、高效的兴趣。

美国总统里根是个讲笑话的高手,他讲的一则笑话至今能让我捧腹:

苏联有个叫伊万的人,他决定自个儿买辆汽车。

他来到车厂。厂方说:“也许你是知道的,要先交钱,十年后的今天来取车。”

伊万交了钱后问:“是上午来还是下午?”

厂方说:“十年后的上午下午还有区别吗?”

伊万说:“可十年后的今天上午水管工要来。”

笑完之余我就想,假如是销售方自己买车,他会让自己等这么久吗?当然不会,自己上心的事情又怎么会拖延呢?

期待不足、不上心使得人自缚手脚,此时,可能就需要你换位思考了。

在帮助别人时,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是必需的过程。事情有大有小,有的是鸡毛蒜皮,有的是人命关天。在鸡毛蒜皮的事情上拖延一下或许无伤大雅,但遇上人命关天的事儿,拖延就是致命的了。

前几天在微博上看到一则新闻,某地一位的哥,为了及时送临产孕妇就医,连闯几个红灯。交警查明原因后,对其闯红灯的行为不作处罚。

这样的事情总能让人感动。这便是我们常说的急人之所急,在别人急需帮助时,不拖延也是一种美德。

当然,这里所说的“急”绝不单指人命关天的事儿。在任何情境中,面对他人的需求,我们都应当以“急人所急,忧人所忧”的心态去面对。这种心态到最后也会浸润到你们的关系中,升华你们的情感。

那天,朋友阿策的母亲坐火车来长沙,火车下午三点左右到长沙。阿策工作很忙,腾不开身,找了几个人帮忙,但他们都没空,最后便拜托我这个自由职业者去接一下她母亲。而这时,距离火车到站只剩一个小时。

电话中,我得知这是她母亲第一次出远门,到火车站如果没人接肯定会出事。我当即放下手头上的事情动身。毕竟,对阿策来说,这是一件大事,我担心耽误了。

路上,阿策给了我一个手机号,是她母亲的,她也将由我去接站的事情告诉了她母亲。我打电话过去,告诉阿姨,我是阿策的朋友,与她约定好在某个出站口碰面,并告诉她,如果找不到,问车站内的工作人员。

忙忙碌碌了一个多小时,我终于接到阿策的母亲,并将她带到阿策公司附近的楼下,找了家肯德基,陪着她,一直等到阿策下班来接,才离开。

这件事成了我跟阿策关系的一个转折点。在此之前,我们只是一场聚会中认识的普通朋友;从那之后,阿策对我明显热情了很多,经常约我出来吃饭逛街。渐渐地,我们成了最好的朋友。至今,她对我那天的热心仍然心存感激。

其实我只是做了一个朋友该做的事。既然答应了阿策,就想立刻、马上把事办妥。身为女儿,我也明白母亲在每个人心中的地位。

人际关系中,面对他人的麻烦时,做不到或有不方便之处可以拒绝,一旦答应别人,就背负了某种“义务”。没有“急人所急,忧人所忧”的换位思考能力,怠惰拖延,反而会让你们的关系生出罅隙。从任何一个角度来说,这都是得不偿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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