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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节文》事件本末考辨——张佳佳

 乐道子真 2020-03-14


  《孟子节文》事件本末考辨 张佳佳

  一.引言

  二.钱唐与罢孟子配享事件

  三.《孟子节文》的修纂

  四.孙芝与《孟子节文》的废止

  五.结语

   一引言

   明洪武二 十七年(1394),朱元璋命翰林学士刘三吾等人重新修订《孟子》,将其中“辞气抑扬过甚”、内容“非臣子所宜言”者八十余条尽行删往,这就是著名的《孟子节文》事件。《孟子节文》编成之后,朱元璋将其颁行天下,以此作为科举考试的标准读本。这部删节本《孟子》通行了十七年,直至永乐九年(1411)《孟子》才得以重新恢复全貌。

  《孟子节文》是明太祖留下的一部奇书。中国历史上凭藉帝王权威删削儒家经典、贬斥儒家圣贤的,也许仅此一家。《孟子节文》成为明初集权的一个象徵,后代史家论述朱元璋之独裁,多将此事援为例证。然而,《孟子节文》一书后代流传不广,而修书一事也为官方所讳言,明代正史又特地将相关记载删除,致使《节文》的修纂本末晦而不明。

  现代学者最早留意到《节文》一书的,当推容肇祖的《明太祖的<孟子节文>》,但该文重点在於阐发《节文》呈现出来的思想史意义,对《节文》修纂的相关史实则未加细考,此后学者的研究也多是详於探讨思想而略于考订史事1。秦燕的《<孟子节文>与朱元璋的独裁思想》最早检索出有关孙芝的材料2,使《孟子节文》本末过程前后贯通、首尾具足;杨海

  1 容肇祖《明太祖的<孟子节文>》,载《容肇祖集》,齐鲁书社1989,第170页。该文最初发表於香港《读书与出版》杂志1948年第四期。笔者检索到的关於《孟子节文》的专篇论文还有:姜国柱《文化独裁的一例——朱元璋的<孟子节文>》,《辽宁大学学报》1981年第三期;贾乃谦《从<孟子节文>到<潜书>》,《东北师大学报》1987年第二期;朱荣贵《从刘三吾<孟子节文>论君权的限制与知识份子的自主性》,台北“中心研究院”《中国文哲研究》第六期(1995年3月);姜国柱《评明太祖的<孟子节文>》,台北《史学月刊》1996年第一期;杨海文《<孟子节文>的文化省思》,《中国哲学史》2002年第二期;赵庆伟《<孟子节文>与朱元璋的文化性格》,载《明清安徽典籍研究》,黄山书社2005,第20页。以上论文都侧重探讨《孟子节文》的思想意义。 2秦燕《<孟子节文>与朱元璋的独裁思想》,载《陕西师大学报》第24卷第2期(1995年6月)。 文的《朱元璋时期的<孟子节文>事件》钩稽史志材料3,对有关钱唐的史事作了较细致的考证,都相当有价值。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试结合新材料,就《孟子节文》事件的始末做一?**鍪崂怼?

   二钱唐与罢孟子配享事件

   《孟子节文》固然编订於洪武二十七年(1394),但按照史书的记载,事情的缘起却要追溯到洪武初年的“罢黜孟子配享”事件。今天我们的讨论也要从这里开始。长久以来,罢孟子配享事件与刑部尚书钱唐联系在一起,构成了一桩疑问重重、难以剖断的复杂公案。让我们先看初稿於嘉靖年间的邹县孟氏家乘《三迁志》对此事的记载:

  皇明洪武二年(原注:一作五年),罢孟子配享,旋复之(原注:一作逾年而复)。太祖览孟子土芥寇仇语,谓非臣子所宜言,诏往其配享,有谏者以不敬论,且命金吾射之。钱唐抗疏进谏,舆榇自随,袒胸受箭,且曰:“臣得为孟轲死,死有余荣。”太祖览其情词剀切,为之动,遂复孟子祭,仍命太医院琳蛊箭疮焉。4《明史·钱唐传》亦记其事云: 帝尝览《孟子》至草芥寇仇语,谓非臣子所宜言,论罢其配享,诏有谏者以大不敬论。唐抗疏进谏曰:臣为孟轲死,死有余荣。时廷臣无不为唐危,帝鉴其诚吭冬不之罪,孟子配享亦旋复,然卒命儒臣修《孟子节文》云5。 这两段记载在情节上略有差异。《三迁志》的记载情节激猎冬“舆榇自随,袒胸受箭”的说法可能经过夸张渲染,多少带有小说家言的味道。明太祖罢黜孟子,在儒学史上是一件大事,但出於避讳的缘故,《明太祖实录》对此事未加记载,至於钱唐的谏争更无一语提及。正史的失载,致使此事愈传愈讹。钱唐舍身护卫孟子,作为一个富有传奇色彩的典故,在明代稗史中广为流传,有著很多不同的版本。固然各祖传闻在故事情节上虽大致相同,但在某些关系到事件真实性的重要环节上却相互龃龉。这主要集中为三点:罢配享的具体时间、罢配享与修《节文》二事的先后,以及钱唐与这二事的关系。关於这三点异说纷杂,不少说法与已知的史实相矛盾,读后让人顿生疑窦。明末清初学者谈迁、朱彝尊、万斯选都怀疑钱唐故事的可靠性6,而其中又以万斯选的质疑最为有力。万斯选一共提出四点疑问来否定钱唐故事3杨海文《朱元璋时期的<孟子节文>事件》,载刘小枫、陈少明主编《经典与解释》第二辑,上海三联书店2003,第259页。4 《三迁志》卷3上,《四库存目丛书》史部79册,第325页。 5 《明史》卷139,中华书局1974,第3982页。6 参见谈迁《国榷》卷5,古籍出版社1958,第478页;朱彝尊《曝书亭集》卷69,《邹县重修孟子庙碑》,商务印书馆1935,1101页。按,谈迁从事件的发生时间与记载的出处两方面加以质疑,思路基本与万斯选的真实,对此史学家全祖看专门作《辨钱尚书争孟子事》一文反驳万氏,以保卫钱唐的卫道之功7。笔者在校阅阅兵相关史料后以为,全祖看的考订是可靠的,钱唐卫道一事并非凭空捏造。下口试结合相关史料,就全祖看对万氏的辩驳逐条疏解,以期将这一公案本末梳理清楚。 相同,今人朱鸿林也据此以为钱唐事不足信,参见《明太祖的孔子崇拜》,载《中国晚世儒学实质的思辨与习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72页;朱彝尊则不相信甚为尊崇孔孟的明太祖会有罢黜孟子之举。

  万斯选提出的四个质疑是:

  (万氏之言曰:)《南太常志》及《翰林故牍》载:洪武五年,国子监将丁祭,上曰:“孟子不必配享”;其年尾月,上曰:“孟子有功先圣,今后仍复之”。是孟子固尝罢享,然不因公言而复,一疑也。《典故辑遗》载:上读《孟子》怪其对君不逊,怒曰:“使此老在本日,宁得免耶?”时将丁祭,遂命罢配享。明日,司天奏文星暗,上曰:“殆孟子故耶?”命复之。是孟子几至罢享,亦不因公言而复,二疑也。《实录》命修《孟子节文》,在洪武二十七年,嘉靖《宁波府志》载之二十三年。即果如府志之年,而公以四年卒于寿州,亦不及修《节文》之事,三疑也。成化《府志》不载,至嘉靖《府志》始见之,四疑也。

  万氏第四个质疑试图通过史源学的考证来推翻钱唐谏争孟子事件的真实性,这点最为有力。万斯选以为,钱唐事迹“成化《府志》不载,至嘉靖《府志》始见之”,是晚出的故事,不足凭信。对此全祖看辩驳道: 然是说也,成化杨氏之志不载而天顺黄氏(按bo.china-b.com:黄润玉)之志则载之。黄氏集中且有诗以纪其猎冬故其孙作《闲中今古录》亦载之。黄氏生洪武,是尤往尚书不远,且成化府志虽不特载公传,而未尝不载黄氏之诗,则亦自可互见。李氏《四明文献志》亦载之,是皆出於嘉靖张氏志之前,未可尽以为诬也。

  全祖看举出三点证据反驳“晚出”说。(1)比成化志更早的天顺《宁波府志》载有钱唐的事迹。(2)成化志虽在《钱唐传》中不载谏争孟子之事,却载有生於洪武年间“往尚书不远”的黄润玉所作称颂钱唐之诗,这是史书“互见”的笔法。(3)比嘉靖《府志》稍早的李堂《四明文献志》也有钱唐事迹的相关记载8。总之,钱唐谏争孟子之事不是晚出之说,嘉靖《宁波府志》的记载有本而来,并非凭空编造。全祖看提到的天顺黄氏志,是指黄润玉所纂《宁波府扼要志》9。黄润玉(1389~1477), 7文见《鲒埼亭集》卷35,朱铸禹《全祖看集汇校集注》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第559~661页。下文所引万斯选、全祖看语都出自本文,不重复出注。8 李堂《四明文献志》今躲南京图书馆,笔者未能亲见,在此不加讨论。

  9 黄润玉《宁波府扼要志》记事止於天顺六年,今本所见六年以后事为其孙黄溥续纂。参看洪焕春《浙江方志考》,浙江人民出版社1983,180页。 宁波府鄞县人,是钱唐的同乡,永乐十八年(1420)中举人,《明史》卷161有传。《扼要志》卷四载《钱唐传》:

  钱唐字惟明,象隐士,状貌魁伟,才识卓越,洪武元年献策陈王道,授刑部尚书。论孔子释奠礼不可废,时修《孟子节文》,并议其配享,尤切论之。后因耳聩还荚冬寻谪寿州,卒於寓所云。10这是全祖看所看到的、也是笔者所检索到的有关钱唐事迹的最早材料。从这则材料可见,黄润玉已经将罢配享与修《节文》两事连为一体。《扼要志》所载钱唐故事极为简略,黄润玉孙黄溥所作《闲中今古录摘抄》则记之颇详: 国初象隐士钱唐貌魁梧,善饮食。(按:中略)明年己酉(按:洪武二年,1369),条《孟子节文》,欲往其配享,即上疏。先是有旨,来谏者当〔常〕射杀之,唐果置棺,袒胸当箭。上见其谏甚切,命太医院疗其箭疮,配享得不废。成化初,我先大父南山先生(按:即黄润玉)作《四月八咏》有《钱丈奇勋》之诗,曰:“引棺尽粒箭当胸,拼死扶持亚圣公。仁义七篇文莫蠹,冕旒千载绘仍龙。批鳞既奋回天力,没齿终成卫道功。那得洪恩遍〔偏〕寰宇,泮池东畔置祠宫。”11黄润玉诗中提到了钱唐谏争的三个细节:“引棺”“当箭”与“尽粒”。“尽粒”一事,笔者所见其他有关钱唐材料都无记载。与黄润玉同时而晚的黄瑜(景泰七年[1456]进士)在《双槐岁抄》中也记载了钱唐的故事,但在情节上和黄润玉的记敍颇有差异,不但没有“尽粒”一节,而且只记载钱唐谏争配享,没有修《节文》一事12。可见两人的记载各有所本,有不同的来源。这说明钱唐的典故流传很早,早在黄润玉之前就应该有所记载。全祖看以为,成化《府志》固然没有在《钱唐传》中正面记载其谏争一事,但却载有黄润玉赞咏钱唐之诗,将诗与传对读,从中仍可窥见钱唐谏争一事,这乃是史书“互现”的笔法。今按,成化四年(1468)刊本《宁波郡志》卷十录黄润玉《先贤赞·象山钱尚书唐》: 飞龙在天,见龙在田,千载际遇,四方晏安。辅翼有民,闲卫斯道,生死以之,国朝一老。13诗中所谓“闲卫斯道,生死以之”显然指谏争孟子一事。史书记载的钱唐“卫道”举动有二:一是力谏通祠孔子14,二是谏争孟子配享。但前事未有性命之虞,“生死以之”指的只能是孟子配享。10 《宁波府扼要志》卷4,《四库存目丛书》史部174册,第757页。 11 《闲中今古录摘抄》,丛书集成初编本,商务印书馆1937,第12页。 12 参见黄瑜《双槐岁抄》,《四库存目丛书》子部239册,第434页 13 成化《宁波郡志》卷10,国家图书馆躲胶片。 14 参见《明史·钱唐传》,《明史》卷139,中华书局1974,第3982页 后事。又成化志《钱唐传》末云: 唐为人秉心如丹,故谏诤虽冒矢石不惧。闲卫正学,有功孔孟,后代仰赖焉。15“谏争冒矢石不惧”、“有功孔孟”两句评语,也显然暗中隐括了谏争孟子的故事,否则文末的评语无法理解。《钱唐传》不正面记载此事,应是出於避讳的缘故。大约万斯选所看到的有关记载,多是将罢配享与修《节文》两事相提并论,故而他会有关於修《节文》的年份与钱唐卒年矛盾的第三个疑问。由于修《节文》的时间,万斯选所见到的《明太祖实录》载在洪武二十七年,嘉靖《宁波府志》载在二十三年,无论那一种说法,都在洪武四年(1371)钱唐往世之后了。全祖看则以为,万氏的错误在於将罢配享与修《节文》前后不同的两事混为一谈: 以吾考之,罢配享与修《节文》原属两事。罢配享在二年,卧棺尽粒以争之者,公也;修《节文》在二十七年,力诋刘三吾为佞臣以争之者,连江孙芝也。天顺黄氏之志系公事於二年,是,已而并修《节文》亦连举之,是混后事於前事;嘉靖志则以罢配享属之二十三年kaoyan.china-b.com,是混前事於后事,不知两案之为两人也。

  这里全氏所谓孙芝谏修《节文》一事,下文有详述。天顺《府志》将罢配享与修《节文》前后不同的两人两事相混,但实际上嘉靖《宁波府志》已经明确将两事分开16,万斯选和全祖看都未细检嘉靖《府志》。万斯选剩下的两个疑问是,《南太常志》、《翰林故牍》、《典故辑遗》都记载罢孟子配享,但都未提到钱唐谏争。这两条质疑并不具有说服力。全祖看称“诸书不载公谏,犹孙芝事亦仅见於《国史惟疑》,盖史事固有当参考而始完者”,史书记事或有失载,不能以诸书不载钱唐之谏而否定事件的真实。顺便说明的是,万斯选提到的三部书今天都已亡佚。《南太常志》四为嘉靖八年(1529)进士汪宗元撰17,《典故辑疑》则纂於嘉靖三十二年(1553)18,成书时代都比较靠后,不能轻易据此反驳早期的材料。况且《南太常志》与《翰林故牍》都属官书,不记载钱唐谏争或许是出於政治上的避讳。通过上文所引相关史料可知,钱唐舍身谏争孟子配享的典故,在明代前期就已经广泛流传,并非是晚期才编造出来的故事,它的流传远在天顺《宁波府扼要志》之前。固然“引棺尽粒”、“当胸受箭”等情节,或许有夸大渲染的嫌疑,但我们并不能据此轻易否定事件本身的真实性。明代前期政府对社会的控制较为严密,文人撰述之风远不如明代后期之盛。 15 成化《宁波郡志》卷8,国家图书馆躲胶片。 16嘉靖《宁波府志》卷26:“洪武二十三年令儒臣修《孟子节文》,先是,上览孟子至土芥寇仇之说,大拂意,谓非臣子所宜言,议欲往其配享”。国家图书馆躲胶片。

  17 《四库全书总目》卷80,中华书局1965,第689页下。

  18《四库全书总目》卷143,中华书局1965,第1222页上。

  不会有人故意编排出这样一段有损太祖“崇儒重道”形象的故事,而且生於洪武年间、颇以学行著称的黄润玉,也不大可能毫无实据地凭空传布这类谣言。

  孟子罢配享的时间有二年、三年、五年诸说,全祖看考之在二年,但未给出具体考证过程,下口试为之补证。三种说法之中,文献出现最早的是二年说,黄润玉与黄瑜所作的两种钱唐传记都主此说;三年说见於明代晚期李之藻(1565~1630)所纂《頖宫礼乐疏》19,出现的时间最晚,而且笔者所见明代材料持此说者仅此一荚痘五年说见於万斯选所引《南太常志》、《翰林故牍》等书,《明史·礼志》也采此说20,但这种说法与钱唐卒年(洪武四年)矛盾,显然不可信。今考钱唐致仕的时间,成化《宁波府志》作洪武三年(1370),而万历工部尚书雷礼所作《刑部尚书钱唐传》载在洪武二年(1369)21。按《明太祖实录》:考博

  洪武元年十仲春丁卯朔,以汪广洋、刘惟敬为中书省参政,杨宪为御史中丞,钱唐〔塘〕为刑部尚书。 (洪武二年三月)甲寅,擢御史台经历刘希鲁为刑部尚书22。

  钱唐于洪武元年十仲春就任刑部尚书,刘希鲁於第二年三月继任,则钱唐当在刘希鲁继任前往职。《明太祖实录》对主要官员的迁转升降都有较具体的记载,而此后再未见钱唐转任他职的记录,则其应当已在洪武二年三月致仕。以理推断,罢孟子配享也必在洪武二年钱唐致仕之前。发生在洪武二年的罢孟子配享事件,固然以钱唐苦谏、天子收回成命而收场,但事情并未就此完全了结。朱元璋对孟子的桀骜个性大为恼怒,在他看来,拿这样一部有严重思想题目的经典供天下士人诵读,无疑有鼓动臣子与天子作对的危险。《孟子》成了朱元璋的一块心病,於是终极有了洪武二十七年《孟子节文》的修纂。

   三《孟子节文》的修纂

   今天我们所看到的《明太祖实录》并没有关於修纂《孟子节文》的记载,但根据上面所引全祖看文,万斯选似乎看到超载有修《孟子节文》一事的《明太祖实录》23。《明太祖实录》凡经三修,我们今天见到的是三修本,但二修本在后代也曾有少量流传24,万斯选所见

  19李之藻《頖宫礼乐疏》卷2,影印四库全书651册,第45页。

  20《明史》卷52,中华书局1974,第1296页。

  21参见《国朝列卿纪》卷55,《四库存目丛书》史部93册553页。

  22以上两则分见《明太祖实录》卷37,第707页;卷40,第812页。

  23万斯选云:“《实录》命修《孟子节文》在洪武二十七年”。

  24关於《太祖实录》三次修订的过程及各本的流传情况,参考商传《关於<明太祖实录>三修本的评价问到的应该就是二修本。《明太祖实录》三修始於永乐九年,就在本年,全本《孟子》因孙芝的上疏重新恢复,《孟子节文》不再通行。修史诸臣显然意识到了太祖删节《孟子》的武断鲁莽,为维护太祖崇尚儒学的形象,特地将《实录》中有关记载删除,以掩盖修纂《节文》之事。三修本《实录》改篡史实,这可以作为一个新例证。

  题》,载《文史》1987第二十八辑,第179页。

  今天能够见到的唯逐一篇记载《节文》修纂过程的史料,是刘三吾作的《孟子节文题辞》,要是没有它的记载,《孟子节文》就成为一桩说不清的无头公案了。将此文与《实录》对读,可以窥见修纂《节文》的不少细节。刘三吾《孟子节文题辞》:

  (前略)今翰林儒臣三吾等,既请旨与徵来天下耆儒同校蔡氏《书传》,蒙赐其名曰《书传会选》;又《孟子》一书,中间词气之间抑扬太过者八十五条,其余一百七十余条,悉颁之中外校官,俾读是书者知所本旨。(中略)洪武二十七年十月癸酉翰林学士奉议大夫臣刘三吾等谨上。25根据刘三吾的敍述,修纂《节文》是与校订《书传会选》的工作同时进行的。校订《书传会选》之事,《实录》载之颇详:

  (洪武二十七年四月)丙戌,诏徵儒臣定正宋儒蔡氏《书传》。(中略)於是太子少保唐铎等举翰林院编修致仕张美和,国子监博士致仕钱宰,助教致仕靳权,教授高让,学正王子濂、教谕张士谔、俞友仁、何原铭、傅子裕、周惟善,训导唐棐、周宽、赵信洪、初万钧、王宾、谢子方、吴子恭,儒士谢震生、熊钊、揭轨、萧尚仁、萧子尚、王允升、张文翰、张师哲、宋麟,并遣行人驰传征之。 (洪武二十七年玄月癸丑)定蔡氏书传成。(中略)刘三吾等率诸儒上进,题名曰《书传会选》,命礼部刊行天下。赐诸儒宴及钞,俾驰驿而还。26

  《书传会选》玄月癸卯书成,《孟子节文》十月癸酉进上,这中间只隔了二十天。《书传会选》的编定历时五个多月,《孟子》的重要性并不亚于《尚书》,要权衡、取舍、删节出一部供天下士子诵读的科举标准本,尽非一件轻易的事情。《孟子节文》在二十天内不可能完成,它应该和编定《书传会选》同时进行,删定者也应该和《书传会选》是同一班人马。根据上面的材料可以断定,《孟子节文》是翰林学士刘三吾带领著钱宰、张美和等“耆旧宿儒”,在洪武二十七年四月到十月这段时间修纂成的。《孟子节文》的总纂官刘三吾,湖南茶陵人,七十三岁才进朝为官,但很受朱元璋重用,是洪武朝中后期重要的文臣,很多重要典章制度皆出其手。《明史》本传称:考研

  25 刘三吾等纂《孟子节文》,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1册,第956页。

  26 分见《明太祖实录》卷232,第3397页;卷234,第3422页。

  时天下初平,典?**诼浴5廴褚庵谱鳎奕宓蛐唬萌嵬恚弥R磺欣裰萍叭∪∈糠ǘ嗨āH岵┭剖粑模7552;壑啤洞筅尽芳啊逗榉蹲ⅰ烦桑悦颉k沸蕖妒」肌贰ⅰ妒榇嵫 贰ⅰ跺居钔ㄖ尽贰ⅰ独裰萍分钍椋宰芷涫拢陀枭鹾瘛#ㄖ新裕┏危惺涛狼啊Q嘞恚妥钪小S胪纛!⒅焐瞥啤叭淡薄?7由此可见刘三吾在朝中的地位,朱元璋宗子死后皇太孙嗣位即由他促成。《明史》对他评价颇高,称其“为人慷慨,不设城府,自号坦坦翁。至临大节,屹乎不可夺”28,但他主持删削《孟子》一事颇遭士人讥评。洪武三十年(1397),八十五岁的刘三吾因南北榜事件获罪,有人便嘲笑他是遭了《孟子节文》的报应29。唐宋间原本居於诸子之中的孟子,经韩愈极力褒扬、列进道统之后,地位一路上升。熙宁二年(1069)《孟子》被列进科举,和《论语》一道成为举子的必考科目,这意味著《孟子》实际上取得了经书的地位。元丰七年(1084),政府下令将孟子配享孔庙,孟子在道统中的地位获得官方的认可30。南宋理学宗师朱熹作《孟子集注》,到元代成为科举考试的定本。可是到洪武二十七年,已经被士人诵读了三百多年、地位一直在不断上升的《孟子》忽然被以“词气抑扬过甚”这样一个希奇的理由,强行删掉八十五章(接近一半的文字量),这实在不是一件平常的事情,理应引起轩然大波。连圣人之书都可以随意删节,读书人赖以安身立命的儒学将威严何存?考博英语词汇 但笔者检视这段时期的史料时,却惊异地发现,当时的士林似乎是一片沉寂,竟没有发现反对的声音。究其原因,可能是由于在强大的皇权压制之下,士人们早已变得小心翼翼、噤若冷蝉了。太祖的专断与多疑,已为士林共知,删削《孟子》这种近乎荒唐的事情竟无人敢劝阻,也在情理之中了。至少刘三吾带领的张美和、钱宰这批“耆儒”们放弃了儒者应有的态度,顺从了皇权的意志。直到洪武二十八年(1395),终於有一个叫游义生(1369~1395)的御史带头以死向天子进谏。康熙《福建通志》卷44《游义生传》:

  游义生,字伯方,连江人,洪武戊辰(按:二十一年)进士,与解缙等同选翰林庶起士,旋赐山东御史印。上览《孟子》至“土芥寇仇”之论,谓非臣子所宜言,撤亚圣配享,寻谕词臣节《孟子》文。义生与同谏十余人言辞愤切,触上怒,系狱。一日上披

  27《明史》卷137,中华书局1974,第3942~3943页。

  28同上注。

  29 朱国祯《涌幢小品》:“《孟子节文》,乃刘昆孙(按,即刘三吾)等奉旨所为,后昆孙以科场事坐死,说者谓《节文》报应,岂孟子一迁怒而然哉?”按,三吾罪止戍边,未死於科案。《四库存目丛书》子部106册,624页。

  30参看徐洪兴《唐宋间的孟子升格运动》,《中国社会科学》1993年第五期。

  谏章,思义生言,招之。犴吏以死告。上曰:“噫,戆哉!”因尽释同系诸臣,事旋止。年仅二十有七。31关於游义生以死劝谏的日期,乾隆《连江县志》在游义生传后有小注云:

  (游义生)言事系狱,遂吞金死。时为乙亥(按:洪武二十八年)玄月二十六日,年仅二十七。32县志记载游义生死於洪武二十八年,应该不是无据之说。这里有一点需稍作说明,《节文》修成於二十七年十月,但到二十八年书版才刊刻完毕、颁行天下33。游义生的劝谏正是发生在《节文》刻成,即将给散天下学校的时候。和《孟子节文》的遭遇一样,游义生的事迹在明代也为正史所讳言。万历《福州府志》对他的记载仅有“游义生字伯方,御史,议论慷慨,以忤旨下狱死”34短短的一句而已。表彰乡贤是地方志的职志之一,既然游义生是议论慷慨的耿介之臣,《府志》应当具载其死事本末才是,但却因避讳之故,用寥寥数语敷衍而过。游义生为《孟子》献身之事被掩盖了三百年,直到明清易代后,才得以昭之于史。

  与二十六年前钱唐冒死进谏不同,尽管游义生在狱中自杀、以死劝谏,但这次并未能挽回朱元璋的意志。康熙《福州府志》的撰者应该是没有见过《孟子节文》,否则就不会在文中加上一句“事旋止”了。《孟子节文》一直通行十七年,它的废止是到永乐九年的事情了。这次的上疏倡议者是游义生的同乡孙芝。

   四孙芝与《孟子节文》的废止

   与钱唐、游义生两人的慷慨壮烈相比,孙芝的故事要平和的多。孙芝(1364~?),福建连江县人,长於游义生五岁,和游氏是同乡兼同学。孙芝在明代是位名不见经传的人物,官职最高只做到山西参议,有关於他的记载极少。他上疏建议恢复全本《孟子》的事迹,全靠明末同乡董应举的传记才得以流传。董应举《连江孙公芝传》记载: 少参孙公名芝,字廷秀,永贵里东岱人也。以洪武二十八年贡进太学,历事都台, 31康熙《福建通志》卷44,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35册,第2262页。按,《福建通志》也将罢配享与修《节文》两事混为一谈。孙芝事迹最早由贾乃谦《从<孟子节文>到<潜书>》一文检出,但作者将其系於罢配享之时,不确。32乾隆《连江县志》卷7。33 宋端仪《立斋闲录》:“洪武三十八年,新校正《尚书会选》、《孟子节文》刊板完备,给散天下学校。”《四库存目丛书》子部239册,第589页。34万历《福州府志》卷14,国家图书光躲胶片。 授庆都令,转茂州守,俱有声。以忧往职,永乐辛卯(按,九年)起复,(中略)补守沔阳,未行,奏复《孟子》全书。先是,洪武庚午,因读《孟子》视君寇仇等语,谓非所以为训,诏削孟子配享,废其书。有尚书钱唐者,舆榇受箭尸谏,得不废。命学士刘三吾节其书八十五条,课试不以命题,科举不以取士。至是公乃奏复之,其略云: 先儒谓孟子与人君言,皆所以扩充其善心,而格其非心,不止就事论事,若使人臣论事每如此,岂不能尧舜其君乎?臣读逆臣刘三吾所驳,如“魏惠王问何以利吾国,孟子答以仁义,所答非所问,是以所如分歧”,不知仁义即利也。《易》曰“利者义之和”,程子谓“拨本塞源而救其弊”者。三吾又谓“惠王欲雪恨,非兴兵构怨不可,孟子制梃以挞之论益迂且远矣”,不知魏间齐秦楚三大国之间,力不足而兴兵构怨,是促其灭亡矣,孰若对以仁义,使民乐於效死,夫岂迂哉!甚至削往八十五条,如养气章,程子所谓“扩前圣所未发,大有功於世教”者,亦概削之,则谬妄益甚。乞下部议,收复全书,庶使万世知所诵慕云。 接下来又记载: 公疏草年久为虫鼠所蚀,不能详,然《孟子》书以公言复全。(中略)宣德丙午(按:1426)擢为山西参议,谢恩日特赐致仕,时公年仅六十二。人争绘图赠公,题曰“林下一人”。(中略)其卒也,邑人翰林赵公恢挽之,吴公实志其墓。郑友松为之记曰: 余少时闻孙公为林下一人矣,正德辛未,掌教龙先生以吾连先达策诸生,因答未备,越日录示一款云“风节孙芝”,余未详其风节事。越二年,有游耆民璿者语余曰:“我曾叔祖义生公为御史,因事下狱,孙公起复到京(按,应当是贡进太学),包碗饭,置鱼菜少许自提,击登闻鼓奏曰:臣孙芝与游义生少同学,今义生坐事,臣远来,愿进一饭尽友谊。上许之。至则御史以吞金死矣。”余乃知龙先生重公,盖有以也。今观奏复孟子疏,直斥刘三吾为逆臣,其风节凛凛可知。前辈修志,荐进乡贤祠,顾以其子孙衰微,不见录。余故为之论著,以愧夫依阿相援荐者。 愚按:友松论笃君子也,观其所慨,孙公以子孙之微,不得祠学宫,当时犹然,况本日之世乎?世之读《孟子》者,宁复知有孙公?其功可但贤於乡邑而已耶?然微友松,孙公之功几泯35。 这是今天我们所能见到的唯逐一篇孙芝传记。传记的作者董应举(1557~1639),字崇相,福建闽县人,万历二十六年(1598)进士,《明史》有传。闽县与连江同属福州府,孙芝是董应举的乡贤前辈。这篇传记被广泛引用,黄景昉《国史惟疑》、潘柽章《国史考异》都曾35董应举《崇相集》,《四库禁毁丛书》第103册,第 63页。 引及,而康熙《福建通志》、乾隆《福州府志》中的孙芝传记也都本此。按照董应举的记敍,第一个为孙芝作传记的,应该是正德时孙芝的同乡郑有松。由于子孙衰微的缘故,孙芝谏复《孟子》之事并没有被书之于史、广泛流传,到宣德时就少有知者了。孙芝有如此的功勋却不能进祠学宫、留名后代,郑有松对此深感不平,特地为之立传。“然微有松,孙公之功几泯”,明末的董应举大概也是在看了郑氏的记述之后,才对孙芝的故事有所了解,董传中所引用的孙芝奏疏应当也是取自郑传。孙芝能够提出恢复《孟子》的要求,是需要很大勇气的,究竟《孟子节文》是太祖钦定为后代法式的东西。在这件事情上,他无疑是受到了游义生的影响。孙芝和游义生的交往,郑有松记载得很明白。洪武二十八年游义生因谏《孟子节文》下狱,同乡好友孙芝恰在此时贡进太学。孙芝念及友情亲往狱中探视,但到时游义生已经自杀。游氏之死无疑给孙芝很大震撼,於是到永乐九年有了上疏恢复《孟子》之举。从这个意义上说游义生并没有白白牺牲,他的遗愿终极由好友接续完成。

  恢复全本《孟子》是孙芝一生中最大的功绩。从奏疏来看,他是站在理学的态度上批驳刘三吾删削的谬妄。“甚至削往八十五条,如养气章,程子所谓‘扩前圣所未发,大有功於世教’者,亦概削之,则谬妄益甚”,《节文》删掉的内容中包含了大量理学赖以发挥的资源,这自然难以被奉理学为正统的读书人接受。平心而论,孙芝所言并无甚高论,上疏时他也只是一个尚未赴任的知府,可谓人微言轻,但通行了十七年的《孟子节文》竟因此而废止,这靠的恐怕不仅仅是孙芝的气力。本文旨在将《孟子节文》事件的始末在史实上稍做清理,至於《孟子节文》兴废背后更深层次的原因,留待以后另文分析。

   五结语

   我们应该感谢董应举,要是没有他的传记,孙芝的勋劳早已被众人淡忘,《孟子节文》事件也不会有一个完整的结局。在文章的最后,我们再来把故事的本末略作梳理:洪武二年,朱元璋读到《孟子》中的“草芥寇仇”之语而大怒,命人罢黜孟子配享。刑部尚书钱唐为此犯颜苦谏,终极使明太祖恢复孟子配享孔庙的资格。但事情并未了结,《孟子》中那些尖锐批评君权之语始终在这位专权的天子心头萦绕,成了他的一块心病。於是到洪武二十七年,明太祖利用校订《书传》的机会,授意刘三吾删定出《孟子节文》。洪武二十八年《节文》刊刻完成之后,御史游义生以死向天子进谏,但并没有挽回天子的心意。游氏之死触动了他的好友孙芝,到永乐九年时势发生较大变化之后,孙芝上疏倡议恢复全本《孟子》。至此,在学校通行十七年的《孟子节文》正式废止。与《孟子节文》事件紧密相连的钱唐、游义生与孙芝三人,算得上是孟子的元勋,应当在孟学史上留下浓重的一笔。为争孟子配享而犯颜强谏的钱唐,终极在清代获得了配享孟庙的殊荣;疏请恢复《孟子》的孙芝,也因董氏的传记而流芳不朽;只有为孟子献出年轻生命的游义生,其事迹直到清代才得以昭之于史,并且至今尚少有人提及。《孟子节文》本该是个极有轰动性的事件,但由於史料的人为改篡与遗佚,现在只能勾画出这样一个大概的框架,其中的诸多细节已经微渺难寻了。这不能不让人些许感叹历史的易篡与善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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