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办案心得之四:XX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XXXX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作者/徐敏单位/北京市求实律师事务所
摘要:本案由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系承揽合同纠纷,求实律师代理一审本诉、一审反诉、二审,均获胜诉,并扭转了案件局面:将对方起诉我方追究违约责任,通过充分举证而认定为对方违约并向我方支付高额违约金,目前案件正在执行过程中。
案件性质:商事争议、商事案件执行。
代理阶段和委托方身份:
一审(被告、反诉原告)、二审(被上诉人)、执行(申请执行人)。
办案结果:
委托方在一审本诉、一审反诉、二审,均获得胜诉。
基本案情:
2013年至2015年期间,XX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公司”)与深圳市XXXX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公司”)先后签订了XX市主城区报警与监控、高清治安卡口、智能交通系统相关的《采购合同》、《安装实施合同》和《代维合同》。《代维合同》约定电子公司委托深圳公司提供65个月的全面、高质量的代理维护服务,并约定了数百万元服务费用的付款进度和维护服务质量要求和考核方法。在代维服务期内,深圳公司的代维服务质量并不理想,出现了备品备件不足、服务内容和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导致被甲方业主投诉、不提供定期的巡检报告和系统运行报告等问题,电子公司不断要求深圳公司整改未果,便暂停了支付代维费用,深圳公司便将代维服务人员撤场。深圳公司因此要求电子公司支付合同总额20%的逾期付款高额违约金,电子公司在委托律师代理之前,已与深圳公司多次协商酌情减少违约金数额,请求深圳公司返场继续提供代维服务,最终双方对数额未能达成一致,于是深圳公司将电子公司诉至法院,对电子公司采取了冻结账户的财产保全措施。
求实律师接受委托后,详细了解和分析了双方履行合同义务的具体事实,发现电子公司确有迟延付款,但源于深圳公司违约在先,只是取证和固定证据有难度;深圳公司放弃后续优厚的代维费用而选择离场,根本原因在于其自身未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安装实施合同》的约定进行供货和安装,导致后续代维服务工作量大、成本高;另外,该项目具有社会公共服务性质,涉及城市居民的公共安全,深圳公司擅自离场实为不妥。鉴于上述关键事实,一审中,律师代理电子公司提起反诉,要求深圳公司支付合同总额20%的高额违约金,并进行了多方面扎实的取证工作,将十几项证据提交法院,最终得以认定是深圳公司严重违约在先,电子公司是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对方整改,在整改达到验收合格之前暂停付款,有理有据。一审本诉和反诉取得巨大胜利,将电子公司向深圳公司支付20%的高额违约金,扭转为深圳公司向电子公司支付20%的高额违约金。
之后,深圳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而上诉,向二审法院反复强调双方都有违约行为,且在一审诉前和解过程中,电子公司多次主动让步,同意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说明是电子公司认可自身违约。对此,我们起草了数十页的代理意见,对合同约定的付款流程、代维工作考核范围、历次考核扣款情况、甲方整改函件、代维服务具体严重问题、撤场原因、合同约定的补救措施要求、涉及公共交通安全的重大职责等事实关键点进行了详细论述,最终说服二审法院采纳了我方意见,维持原判,驳回深圳公司上诉。
办案心得:
详细了解和梳理整个事实过程,发现关键事实和合同依据,不盲目听从委托方的判断。
针对争议焦点进行充分的调查取证,有力举证。
挖掘案件背后的情与理,比如代维合同之前的采购、安装合同金额为数千万元的交易背景,在前的采购、安装合同存在的违约情形,深圳公司撤场的原因和心理,涉及公共交通安全等重要因素。
对于说服法官采纳我方意见做大量的论证工作,尽最大努力去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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