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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知识:协议离婚需要的条件!外地人能在当地办离婚吗?

 胡开盛律师 2020-03-15


夫妻之间感情破裂后,离婚是非常常见的事情,我国离婚率普遍较高,而且有不断上升的趋势。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诉讼离婚,通常也叫做非自愿离婚,一般情况下是指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所以只能起诉法院;另一种就协议离婚,通常也叫做自愿离婚,就是双方都同意离婚,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登记解除婚姻关系,本质上和登记结婚是一样的。但是,在登记离婚时有什么条件限制吗?当然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为此,笔者认为根据上述的规定,登记离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当具有合法夫妻身份。男女双方以协议离婚方式办理离婚的,必须是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包括未婚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中的男女双方,。即只有通过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夫妻双方,离婚时才能向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并且双方在登记离婚时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自愿离婚的共同意愿。所谓自愿离婚是指,男女双方对离婚完全自愿,没有强迫或受第三者干涉和指使,具备了这个条件才算是自愿离婚,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协议离婚。 

三、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一直是导致夫妻双方离婚原因,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必须对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共同财产进行一定比例的分割。对子女抚养问题也必须达成一致意见,离婚受伤的不仅是家庭,还有双方的子女。在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就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另一方支付多少钱的抚养费多少以及不直接抚养的一方的相关探视的问题,应该达成一致。如果婚姻关系当事人不能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和夫妻共同财产问题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的话,则不能通过婚姻登记程序离婚,其中一方只能通过诉讼程序离婚。

上述就是关于登记离婚时必须具备的条件,符合条件的男女双方,如果想离婚的就可以到民政部门登记。

另外,笔者也提醒大家,根据审判实践,离婚的办理方式其实还有第三种,就是协议离婚也可以通过法院按诉讼的方式办理。中国的人口流动性强,有很大一部分人都是离开户籍所在地,聚集在城镇务工,如果双方想离婚但又不想回到户籍所在地登记的,这种情况双方在务工当地能办理离婚吗?当然可以的,根据法律规定只要任何一方在当地居住一年以上,即可以到当地法院按诉讼的方式协议离婚,避免回到户籍所在地登记,耗时并且还要承担较高的路费。这种方式其实就是诉讼离婚,但双方可以调解离婚,现在各地法院都推出的有速裁法庭,只要材料完整,这种试和登记离婚是一样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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