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数千万“有房贷”的中国家庭来说,一个重要日子即将来临! 这就是2020年3月1日。 从这一天起到8月31日,他们面临着“重签房贷合同”的大事(不包含公积金贷款,只涉及商业房贷) 这就意味着部分房贷一族面临重签房贷合同。 为什么要重签房贷合同?因为房贷利率的“基石”或者“锚”变了! 但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而最近一期5年期LPR下调后,房贷一族开始纠结房贷利率换锚后该如何转换。 以前,房贷利率是由“5年期及以上贷款基准利率×折扣(或者上浮幅度)”构成,而在2019年,“贷款基准利率”被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所取代。 新的贷款利率计算方式为:5年及以上LPR利率+加点。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加点数值等于原合同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可为负值),确保房贷利率在转换时点保持不变。 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该怎么计算?举个例子: 比如客户房贷为基准利率上浮10%,即当前执行利率为5.39%,而2019年12月份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4.8%,那么转化时的贷款利率就是4.8%加59个BP(即5.39-4.8=0.59) 如果现有房贷利率是基准利率打8折,即3.92%,那么转换时就是4.8%减88个BP(即3.92-4.8=-0.88)。加(减)基点数一旦确定,也就不会变了。 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也就是房贷利率每年最多调整一次。未来每个利率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 据业内人士表示,“未来大概率进入降息周期、LPR总体呈下降走势,将房贷转换成以LPR为定价基准更合适。当然,如果未来利率上行,贷款利率也要随之增加。” 目前无论是何种转换方式,转换后的房贷利率都并不低于原有的利率,除非采用第一种方式后LPR下降,但其体现在房贷利率中最快要从2021年开始。还需要注意的是,LPR下行并不必然导致房贷利率下降。商业银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不同银行可能会综合业务定位、客户资质、资金成本等因素,在LPR基础上进行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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