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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网恋奔现,被男友骗到家灌醉强奸后逼迫卖淫,如何判断此案

 蓝色天空309 2020-04-06

少女网恋奔现,被男友骗到家灌醉强奸后逼迫卖淫,如何判断此案

【案例】少女小君网恋了男子陈某。陈某自称无女友,求交往,正值青春期的小君欣然答应,并且二人还约定了要在线下见面。谁知小君与陈某见面的时候才发现,陈某还带了同学青某,以及自称是“妹妹”的杨某。三人将小君骗到了陈某家中,并且一起灌醉了小君,而后青某强奸了小君。但事情还没有停止,三人完全掌控了小君之后,便将小君带到了某个旅馆内卖淫赚钱,时间长达三天。卖淫赃款共3500元,全被陈某三人分走。小君逃走之后迅速报警!

本案件有真实经历改编,且参与人数众多。其中陈某三人在小君逃走之后,竟然还微信联系小君,希望还能再聚。这也为警方办案减轻了不少难度。

少女网恋奔现,被男友骗到家灌醉强奸后逼迫卖淫,如何判断此案

青某的行为构成了强奸罪。

《刑法》第236条【强奸罪】 违背被害人意愿,使用非法手段,强制与被害人进行性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陈某、青某和杨某的行为构成了强迫卖淫罪和非法拘禁罪

《刑法》第358条【强迫卖淫罪】 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迫使她人卖淫。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直接没收财产。

《刑法》第238条【拘禁罪】 以拘禁、禁闭或者其它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收留卖淫的旅馆夫妻则犯了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

《刑法》第361条【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 旅馆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用容留、介绍他人等行为进行卖淫活动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件其实是一场群体性犯罪。直接接触小君的人有很多,但凡他们有一点良心,都不会这样对待这个小女孩。

陈某到底有没有爱过小君呢?他一开始和小君网恋的时候可能是有的,但他后来却默认了同学青某对小君的强奸行为,并且把小君送去卖淫,从这几点来看,陈某对小君应该是充满恶意的;但后来,在小君逃出去之后,陈某并没有因为害怕东窗事发而逃走,反而主动联系了小君,这是否意味着陈某对小君还留有感情呢?

陈某的情感很复杂,而对小君的感情到底如何,或许陈某自己也不知道。但我们唯一可以知道的是,杨某身为一个女性,却能下此狠手对待小君。在案件中,杨某或许不是主犯,但她对小君的漠视,以及瓜分小君卖淫钱的行为,足以证明了一点:除了男人之外,女人也很危险。

网恋最可怕的一点在于,网上交友的时候,我们都只看到了对方想让我们看到的一点,也就是所谓的人设。网恋的时候,我们也不能仅仅因为对方是女性就信任对方了,毕竟骗子从来不分性别。

沉迷网恋的多半也是对爱情抱有幻想的女孩子,也正是因为这个幻想,将无数个如小君这样的姑娘拖入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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