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经济中,要托一代理关系是非常普遍的。例如,雇主和雇员,股东和经理,医院和医生,被告和律师等等。在这些例子中,前者是“委托人”,后者是”代理人”。委托人委耗代理人处理与自己有关的一些事务,并支付相应的报酬。但是,由于代理人的利益往往与委托人的利益并不一致(有时甚至可能完全不同),因此,对委托人来说,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就是:如何确保代理人按照自己的要求行事?这就是所谓的委托一代理问题。 如果委托人对代理人的行为及其可能造成的后果有充分的了解,即具有完全的信息则解决委托一代理问题就不会有太大的困难:他可以与代理入立一份详细的合同,规定代理人应尽的责任,并对代理人的行为进行严格的监督,如果发现代理人有违约之处,即按照合同规定对其实施处罚。在这种情况下,委托一代理关系就不会出现严重的问题。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委托人对代现人的情况往往缺乏足够的了解:委托人很难有足够的时同和精力来监视代理人的一举一动:即使有这样的时间和精力,也可能缺乏必要的知识和能力;更何况、在许多场合,监督本身也许都不可能。在这种信息不完全、委托人无法对代理人行为进行直接“监控”的条件下,委托人有什么办法能够确保代理人不偷懒、不耍滑、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来为自己利益服务呢? 实际上,委托一代理问题也可以被看成是一种“外部影响”:代理人不按合同规定尽责尽力而偷懒或“干私活”的行为对委托人造成了损害,但却没有对这种提害进行补偿或因这种损害而受到惩罚)。和其他的外部影响一样,由于信息不完全面引起的委托一代理问题也会给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带来困难,从面造成低效率的结果。 解决委托一代理间题的一个方法是果用“木马计”,委托人自已的利益“植入”到代理人的利益之中,或者“搭载”到代理人的利益之上・这,当代理人为自己的利益而采取行动时,他同时也就是在为委托人的利益服务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