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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加工通用技术标准(企业标准)
2020-04-12 | 阅:  转:  |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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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胜得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0607001-2016











































机加工通用技术标准















































2016-02-01发布 2016-03-01实施



镇江市胜得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

Q/0607001-2016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镇江市胜得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的机加工通用技术标准。



本标准的编写格式符合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本标准由镇江市胜得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镇江市胜得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晖

Q/0607001-2016









机加工通用技术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业机械与工程机械的机械加工件通用技术要求,包括切削加工件的一般公差,角度尺寸的一般公差,形状和位置公差的一般公差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类机械加工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有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3普通螺纹收尾、肩距、退刀槽和倒角。

GB/T145中心孔

GB/T197普通螺纹公差与配合(直径1~355mm)

GB/T1184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

GB/T1568键技术条件

GB/T1804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5796.4梯形螺纹第4部分:公差

GB/T5277紧固件螺栓和螺钉通孔

GB/T6403.4零件倒圆与倒角

JB/T5940工程机械高锰钢铸件通用技术条件

JB/T5941工程机械有色合金铸件通用技术条件



3要求



3.1机械加工件必须符合产品图样、工艺规程和本标准的要求。

3.2机械加工件加工表面须保证其使用性能和外观质量,不允许有锈蚀、磕碰、划伤、裂纹、剥离及脱皮等缺陷。

3.3除有特殊要求外,加工后的零件不允许留有尖棱、尖角和毛刺。

3.4经加工后的零件在搬运、存放时,必须防止受到损伤、腐蚀及变形。

3.5精加工后的表面,摩擦面和定位面等工作表面不允许在其上打印标记。

3.6倒角图样中未注明的倒角表面粗糙度Ra值取12.5um,符合图1和表1的规定。





3.7倒圆图样中未注明倒圆尺寸,又无清根要求时,应符合图2和表2的规定。



注:D1)值用于盲孔倒圆。非圆柱面的倒圆可参照此表。

3.8成组配对加工的零件等应有标记。



4未注尺寸公差



4.1未注线性尺寸公差(不包括倒圆半径及倒角极限偏差按GB/T1804中m级选取,其值见表3。

4.2倒角高度和倒圆半径按GB/T6403.4的规定选取。其尺寸的极限偏差数值按GB/T1804表2中mC级选取,见图3和表4。



4.3齿轮、蜗轮、链轮的齿形倒角应符合表5的规定,倒角尺寸的极限偏差应符合4.2条款



4.4盲孔钻孔深度的极限偏差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a)孔深小于或等到于50mm时,极限偏差为0.30?mm。b)孔深大于50mm时,极限偏差为0.50?mm。

4.5凡锪平处以最低点测量,锪平深度的极限偏差为0.50?mm。

4.6一面为加工面,一面为非加工面的未注尺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a)铸件、锻件及焊接件按相应的工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中规定的非加工未注尺寸公差的极限偏差的70%对称分布。

b)铸、锻件的凸缘或壁厚允许减薄,当壁厚小于或等于10mm时,其减薄量不得大于壁厚的20%;当壁厚大于10mm时,其减薄量不得大于壁厚的15%。



5未注形状和位置公差



5.1未注形状公差

5.1.1图样上未标注的直线度和平面度的公差值按GB/T1184表1中H级取值,具体公差值见表6。



注:表中被测要表尺寸L,对直线公差值系指被测要素的长度尺寸,对平面度公差值系指被测表面轮廓的较大尺寸。

5.1.2圆度

图样上圆度的未注公差值等于直径公差值,但不应大于GB/T1184表4中的径向圆跳动值,其值见表7。



5.2未注位置公差

5.2.1图样上未注的对称度的公差值按GB/T1184表3中K级取值,具体数值见表8,对称度应取两要素中较大者作为基准,较短者作为被测要素;若两要素长度相等则可任选一要素作为基准.



5.2.2平行度

平行度的未注公差值等于给出的尺寸公差值,或是直线度和平行度未注公差中的相应公差值取较大者。应取两要素中的较大长者作为基准,若两要素的长度相等则可选任一要素为基准。5.2.3垂直度

图样上垂直度的未注公差值按GB/T1184表2规定中H级选取.其数值见表9。取形成直角的两边中较长的一边作为基准,较短的一边作为被测要素;若两边的长度相等则可取其中的任意一边作为基准。

5.2.4同轴度

在极限状况下,同轴度的未注公差值可以与表7中规定的径向圆跳动的未注公差相等,应选两要素中的较长者为基准,若两要素长度相等则可任选一要素为基准。

对于圆跳动的未注公差值,应以设计或工艺给出的支承面作为基准,否则应取两要素中较长的一个作为基准;若两要素长度相等则可任选一要素为基准。5.2.6任意两螺钉、螺栓孔中心距的极限偏差当图样上未注明时,按表10的规定。螺钉和螺钉通孔尺寸按GB/T5277选取。





6未注公差角度的极限偏差



角度尺寸的极限偏差按GB/T1804的表3选取,其数值见表11,表中长度值按短边长度确定;若为圆锥角,当锥度为1:3~1:500的圆锥,按圆锥长度确定;当锥度大于1:3的圆锥,按其素线长度确定。





圆柱体结合面的表面粗糙度选择按表12选取











8

8.4螺纹收尾,肩距,退刀槽,倒角应符合GB/T3的规定。

8.5攻制螺孔的轴线对端面的垂直度应按表13的规定。





9键和键槽



9.1键符合GB/T1568的规定。

9.2当键长L与键宽b之比大于或等于8时,键工作面长度方向的平行度应符合下列规定,其数值见表14。



注:1)当键宽小于或等于6mm时,公差等级按7级。2)当键宽大于或等于8~36mm时,公差等级按6级。3)当键宽大于或等于40mm时,公差等级按5级。9.3未注键槽两工作面平行度的公差应按表13中等级7级选取。

9.4未注键槽的对称度按GB/T1184附表4中9级取值,其数值见表15。





10中心孔



10.1图样中未注明,加工中又需要中心孔的零件,在不影响使用和外观的情况下,加工后的中心孔可以保留。

10.2除有特殊要求,中心孔应符合GB/T145的规定。



11检验规则



11.1凡经机械加工件,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按图样、有关技术文件和本标准进行检查和验收

11.2机械加工件的外观按3.2~3.5条要求进行检查。

11.3机械加工件的未注尺寸、公差和角度公差分别按第4条和第6条要求进行检查。

11.4机械加工件的未注形状和位置公差按第5条要求进行检查。

11.5机械加工螺纹的外观、尺寸精度、形位公差、表面粗糙度按第8条要求进行检查。

11.6键和键槽的尺寸精度、形位公差按第9条要求进行检查。

11.7主要机械加工件应逐件检查几何形状与尺寸;一般机械加工件应抽检几何形状与尺寸,抽检方法由制造厂根据产品批量大小和质量水平按GB/T2828.1在产品技术标准或订货技术要求中做具体规定。



12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12.1出厂的机械加工件应有制造厂的标志。

12.1.2标志的位置应不使机械化加工件的质量受到损伤。

12.1.3机械加工件出厂应附有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其中应注明:

制造厂名称;b)零件名称,图号;c)材质;d)制造日期。

12.2包装、运输和贮存

机械加工件的包装、运输和贮存应符合有关标准或订货协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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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松盛愚人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