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句相对,邻句相粘,首尾相应】 律诗每一联为两句,同一联的上句与下句称为对句,上一联的下句与下一联的上句称为邻句,对句相反:指同一联上下句平仄相反,如上句是平平仄仄平,下句为仄仄平平仄,邻句相粘:指上一联的下句起句平仄,与下一联的上句起句平仄相同,如山居秋暝第二联的下句天气晚来秋,是仄仄仄平平,仄仄起,则第三联的上句明月松间照,应也是平平起,所以是仄仄仄平平,但是因为句脚必须以仄声收,便变成了头粘脚不粘,是仄仄平平仄。首末相应:首句平仄与末句平仄相同,如山居秋暝首句空山新雨后,平平仄仄仄,末句王孙自可留,平平仄仄仄。 【失对与失粘】 要检查一首近体诗是否遵循粘对,一般看其偶数字和最后一字即可,如果对句不对,叫失对;如果邻句不粘,叫失粘,失对和失粘都是近体诗的大忌。 【孤平】 除了韵脚,整句只有一个平声字,这叫“孤平”,是近体诗的大忌,但这是专指平收句(也就是押韵句)而言的,如果是仄收句,即使整句只有一个平声字,也不算犯孤平,至多算是拗句。 【拗句】 救了孤平的句子,叫作拗句。 【拗救】 先用了拗(不合律),再救一下,合起来就叫拗救,如果我们在“一三五”这些可灵活处理的地方,该用平声字而用了仄声字(或该用仄声字而用了平声字),那么往往就要在本句或对句适当的地方把仄声字改用平声字(或把平声字改用仄声字),以保持一联之中平、仄数量的平衡。 【三平调】 在句尾连续出现了三个平声,叫做“三平调”,这是古体诗专用的形式,做近体诗时必须尽量避免,而且无法补救,三平调有两种情况: 1、五言的仄起平收句:仄仄仄平平中,第三字如果用了平声字,成了,仄仄平平平,就犯了三平调。 2、七言平起平收句“平平仄仄仄平平”,第一和第三字都可平可仄,但是第五字不能用平声,否则也成了三平调。 【工对】 对仗的两句词性要相对,象这样的对仗,叫做工对。 【借对】 有一些对仗,是借用了同音字形成工对,叫做借对。 【流水对】 一联之中对仗的上下两句,一般内容不同或相反。但有时上下句有相承关系,讲的是同一件事,下句承接上句而来,两句实际是一句,这称为“流水对”。 【合掌】 一联之中对仗的上下两句,一般内容不同或相反,如果两句完全同义或基本同义,叫作“合掌”,是作诗的大忌。 【诗韵】 指作诗所押的韵或所依据的韵书,隋时陆法言着《切韵》,共分206韵部,分部太细,不便押韵。唐初规定相近的韵可以同用。南宋时,平水人刘渊编《壬子新刊礼部韵略》,把同用的韵合并为107韵,后人又减为106韵,并称为平水韵,这便是沿用至今的诗韵。唐代实际所用的韵部,和平水韵所编大致相同。 【叶韵】 一作'谐韵'、'协韵'。诗韵术语,有些韵字如读本音,便与同诗其他韵脚不和,须改读某音,以协调声韵,故称。南北朝有些学者按当时语音读《诗经》,感到好多诗句韵不和谐,便将作品中某些字临时改读某音。明陈第始用语音演变的原理,认为所谓叶韵的音是古代本音,读古音就能谐韵,不应随意改读。 【押韵】 押韵(也叫压韵、叶韵),就是把相同韵部的字放在规定的位置上。 【韵部】 将相同韵母的字归纳到一类,这种类别即为韵部,一韵部内的字都为同韵字。 【唱和】 作“唱酬”、“酬唱”,谓作诗与别人相酬和,大致有以下几种方式:1.和诗,只作诗酬和,不用被和诗原韵;2.依韵,亦称同韵,和诗与被和诗同属一韵,但不必用其原字;3.用韵,即用原诗韵的字而不必顺其次序;4.次序,亦称步韵,即用其原韵原字,且先后次序都须相同。 【依韵】 即用与原诗同一韵部的字,但不必用其原字。 【用韵】 使用原诗中的韵字,但不必依照其次序。 【次韵】 又称步韵,即用原诗相同的韵字,且前后次序都必须相同,这是最常见的一种方式。 【出韵】 古人写诗多依官韵,而许多我们认为是同韵的字在官韵中被分别列入不同的韵部之中,如“冬”与“东”之类,如果在同一首诗中相押,即为出韵。 【重韵】 即同一个韵字在一首诗的韵脚里重复出现,此乃大忌。 【通韵】 古体诗的押韵,可以把邻近韵部的韵,比如一东和二冬、四支和五微,混在一起通用,称为通韵。 【换韵】 亦称“转韵”。诗韵术语,除律诗、绝句不得换韵外,古体诗尤其是长篇古体诗,换韵较自由,既不限平声韵、仄声韵,也不限于邻韵,转韵时往往在换韵那一联的出句先转,接着联末韵脚跟着转。 【窄韵】 一个韵部的字数很少,称为窄韵、险韵。 【分韵】 旧时作诗方式之一,指作诗时先规定若干字为韵,各人分拈韵字,依韵作诗,叫做“分韵”,一称“赋韵”。古代诗人联句时多用之,后来并不限于联句,居易《花楼望雪命宴赋诗》:“素壁联题分韵句,红炉巡饮暖寒杯。” 【分题】 旧时作诗方式之一,若干人相聚,分找题目以赋诗,称分题,亦称探题,大抵以各物为题,共赋一事,宋严羽《沧浪诗话·诗体》:“古人分题,或各赋一物,如云送某人分题得物也。”分题有时分韵,但不限制。 【进退格】 亦称“进退韵”。诗韵术语,邻韵通押特殊格式的一种,宋严羽《沧浪诗话·诗体》:“有辘轳韵者,双出双入,进退韵者,一进一退。”魏庆之《诗人玉屑》引《缃素杂记》说,唐代郑谷与僧齐己、黄损等共定今体诗格云:“凡诗用韵有数格:一曰葫芦,一曰辘轳,一曰进退。”进退格是两韵间押,即第二、第六句用甲韵,第四、第八则用与甲韵可通的乙韵,如“寒”、“删”或“鱼”、“虞”等,一进一退,相间押韵,故称。 【辘轳格】 亦称“辘轳韵”,诗韵术语,与进退格同为用韵的一格,辘轳韵者,双出双入,即律诗第二、第四句用甲韵,第六、第八句用与甲韵可通的乙韵,如先用“七虞”,后用“六鱼”等,双出双入,此起彼落,有似辘轳,故称。 【葫芦格】 亦称“葫芦韵”,诗韵术语,与进退格同为用韵的一格,葫芦韵者,先二后四,如“东”、“冬”通押,先二韵“东”,后四韵“冬”,先小后大,有似葫芦,故称。 【唱和】 作“唱酬”、“酬唱”,谓作诗与别人相酬和,大致有以下几种方式:1.和诗,只作诗酬和,不用被和诗原韵;2.依韵,亦称同韵,和诗与被和诗同属一韵,但不必用其原字;3.用韵,即用原诗韵的字而不必顺其次序;4.次序,亦称步韵,即用其原韵原字,且先后次序都须相同。 传承道德 文治教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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