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习俗相信对历史了解的人应该都知道,具体则表现为“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 这种习俗肯定会给匈奴妇女造成极大的身心伤害,可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我们知道匈奴是游牧民族,有逐水草而居的传统,因此是没有固定的生活区域的。而在草原上生存又是件极为不易的事情,冰天雪地且地广人稀,食物难得,生存真的是个大问题。因此,为了繁衍后代,女人就成了一种极为重要的资源。 同时再加上草原各部落之间征战不休,男人早亡情况严重。因此一旦谁家的男子英年早逝,他劳神费力所取来的妻子就会被自己的儿子或是兄弟所接收。 这在生产力低下的时候,是可以省去一大笔家庭开销的。至于爱情的问题,是没人会考虑的。 对此有人可能不能接受,但我们要知道人类社会从来都是“仓禀实而知礼仪,衣食足而知荣辱”。如果现在我们是处于一个饥寒交迫的状态,是很少会有人去顾及脸面的、只有吃饱穿暖了才懂得体面与讲究礼仪,才知道啥是文明,啥是道德。 匈奴人当时之所以认为此举没啥不妥,就是因为自身的生产力水平低下。 原始部落时期,在苍茫的大草原上生活,娶一个老婆是要成群结队的牲口做聘礼的,一般的贫困人家根本就不敢想象,因此他们往往集全家之力娶一个女子以延续后代。而之后这女子便永远是家庭的私有财产了,主要职责就是不断地为整个家族生儿育女。 除此之外,有些强悍的男子如果没有自己的子女,他们还会到其他部落去抢亲,此时有生育能力的女儿就显得异常珍贵了。 这实际上是借腹生子的另一种形式,野蛮是肯定的,但在看他们看来,为了繁衍后代,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其实说到底,还是匈奴人没有受到中原儒家文化的熏陶,没有礼义廉耻和人伦道德观念。 尽管他们也有近亲不能结婚的规定,就是同一个氏族的男女不能通婚,亲生母子不得通婚等等,但这只是为了避免出生的孩子有缺陷的考虑,而非在文明方面的考量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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