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易门县进一步规范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管理机制,通过设岗定责、设标定绩、设规定纪,充分发挥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经验阅历丰富、干事能力较强等优势,有效解决干部退岗后懈怠松劲、发展任务重与编制人员少矛盾突出的问题。 设岗定责,让退出领导岗位干部“退有所为”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明确由县委组织部统筹管理退出领导岗位干部,根据干部个人特点、身体状况和工作需求进行设岗定责,点名选派到全县重大项目、基层党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各项中心工作中,为退出领导岗位干部搭建干事平台。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具体负责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的日常管理,可视情况安排他们协助分管工作、担任内设机构职务、负责具体业务、做好决策参谋、参与专项工作、帮带年轻干部等,多类职位设岗定责。截止目前,全县79名退出领导岗位干部中,有35名坚守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场,发挥重要作用。 设标定绩,让退出领导岗位干部“退有所盼” 坚持强保障重关怀,将教育引导、考核评价、待遇保障、人文关怀贯通起来,让退出领导岗位干部一线发力有激情。注重教育引导,干部退出领导岗位时,由县级领导谈心谈话,引导他们调整心态,摆正位置;县委组织部定期与退出领导岗位干部交心谈心,沟通思想、听取意见。建立按岗考核制度,将退出领导岗位干部与领导班子定期考核一并进行,按岗考核、论绩评价;对服从安排、作用发挥好、实绩明显、群众公认度高的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给予通报表扬,优先考虑职级晋升、评优评先,并在年度考核中定向分配优秀指标名额;对退出领导岗位干部作用发挥好的领导班子在年度综合评价中给予适当加分。切实保障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的政治待遇,单位重大决策、重要事项要事前沟通并邀请列席会议,做到政治上尊重、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 设规定纪,让退出领导岗位干部“退有所忌” 坚持严管厚爱结合,结合实际完善各类纪律约束措施,杜绝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离岗、离职现象。严明纪律要求,对自由散漫、表现较差、无故不正常上班的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给予提醒、函询或诫勉谈话并限期整改;对不服从组织安排、不遵守工作纪律、不履行岗位职责、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或整改不力的,降低职级;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宽退出领导岗位干部上下班、请销假等相关工作纪律要求,对疏于管理、放任自流的严肃追责问责。严格考勤考核,对请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当年度不进行年度考核,不予兑现年度考核奖金和绩效考评奖金,当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级或级别工资档次的年限;对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的,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降低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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