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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退耕还林每亩退耕地补助1200元,五年分三次下达

 文豪学者 2020-05-01

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30日电 据财政部官网消息,日前,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退耕还林每亩退耕地补助1200元,五年内分三次下达,第一年5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

两部门:退耕还林每亩退耕地补助1200元,五年分三次下达

来源:财政部官网截图

《通知》包括总则、资金使用范围、资金分配、预算下达、预算绩效管理、预算执行和监督、附则共7章53条。

《通知》规定,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主要用于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下简称天保工程)社会保险、天保工程政策性社会性支出、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草原生态修复治理、生态护林员、国家公园等方面。

《通知》提出,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下达的年度任务和补助标准确定补助规模。长江流域及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125元,黄河流域及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90元。还生态林补助期限为8年,还经济林补助期限为5年。

《通知》明确,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下达的年度任务和补助标准确定补助规模。退耕还林每亩退耕地补助1200元,五年内分三次下达,第一年5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退耕还草每亩退耕地补助850元,三年内分两次下达,第一年450元,第三年400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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