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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的另一面:内防“自家人”

 多少大是大非 2020-05-04

一直以来,长城被视为抵御外敌的重要屏障和进攻草原的根据地,帝国强盛时,长城可作为向北方开拓的基地和据点,比如汉武帝进攻匈奴时在长城屯兵屯粮;帝国衰落时,长城为可作为迟滞敌人进攻的缓冲带,为调兵遣将赢得时间,比如明朝时期曾经多次依靠长城缓冲蒙古和清兵进攻。实际上,长城除了可以抵御境外之敌,也具有内防"自家人"的重要功能,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这个功能更受到重视。熔喷布设备

一、防止人员外逃

在古代,人口就是生产力,有了人就有了税收、有了兵员,所以古代一直鼓励生育,同时防止人员外流,而长城则是防止中原人士外流的重要屏障。

长城是草原游牧文明与中原农耕文明的交界线,按理说草原土地贫瘠,天气寒冷,生存环境比中原要恶劣,应该是草原游牧民族更愿意逃亡到中原才对,但实际上,边疆一带逃亡草原的例子比比皆是。

逃亡的人口主要分为三种,第一种是戍边的将士。戍边将士本来的任务是守卫边疆,与草原游牧民族作战,但是有的将士因为待遇低、工作任务繁重甚至受到上级盘剥,而草原王朝又往往开出优厚的条件诱惑守护长城的将士,所以出现将士逃亡的例子也就不新鲜了。《汉书》曾记载:"言边塞有阑出逃亡之人... ...又其人劳苦,因致奔亡。"比如汉朝燕王卢绾因为被皇室猜疑,带领整个家族投降匈奴。也有的是因为战败而投降,如投降匈奴的李陵、李广利,投降后在匈奴中地位很高。

守关将士投降草原王朝的危害很大,草原王朝可以用这些例子扩大宣传,对中原王朝形成舆论上的压力。投降的将士熟悉边关的守备情况,帮助草原王朝制定更加完善的进攻策略甚至直接进攻中原王朝,比如明末清初的李自成投降清军,直接带清军入主中原。

第二类是普通民众。中原王朝为了充实边防力量,往往会采取"徙边"的政策,即把内陆人迁徙至边疆。边疆自然环境远比内陆恶劣,个人粮食生产不能自足,食物经常受制于政府,如果政府的物资配给不及时,便会造成民众的生活非常艰难,如《汉书》记载:"边郡闲乏,父子共犬羊之裘,食草莱之实。"父子俩共用一个羊皮袄,吃野菜,足见生活之艰难。

也有一些民众因为不堪重压逃到匈奴。比如有些奴婢,经常受到主人责罚,如果匈奴中有他们的亲戚,便会选择逃亡匈奴。还有一些是投降中原王朝的少数民族,他们原本就生活在草原,投降或者被俘虏后,不适应中原的管理,忠诚度也不高,在机会来临时也会选择逃回草原。

第三类是罪犯。边关人员本就复杂,有很多犯下重罪的人被发配充军,流放至边关服兵役,这在历朝历代都有,如最近热播的《清平乐》,小太监的哥哥便因为触犯宋朝法律,被罚到边境与西夏作战。有些罪犯原本就是恶贯满盈,受了刑法本就不满,也有出逃的动机。

还有一些亡命之徒,被中原王朝通缉,亡命天涯逃亡至边关,试图逃出长城,躲避通缉。这些人更不安分,无事还想兴起三分浪,趁着战乱逃亡草原对他们来说可能是更好的选择。《龙门客栈》这样的影片虽是虚构,却也真实的反映了边关生活。

二、防止战略物资外流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长城一带战事不断,战略物资储备成为战争双方都极为重视的一件事。对于草原王朝来说,中原的金属、盐巴等是其作战急需的物资,对于中原王朝来说,战马是其作战急需的物资。但是相对来说,中原王朝的供给能力更强一些,所以保障自身的战略物资供应同时掐断流向草原王朝的物资补给线,成为长城的重要功能。

草原王朝需要很多物资,比如茶叶、谷物、纺织品等衣食住行不可或缺的东西,而中原王朝也需要草原上的牛羊牲畜、皮制品等。在平时,长城一带经常有贸易往来,甚至有繁华的集市,但是对于一些重要的战略物资则是严禁出口的。

为了扩大贸易规模,草原王朝经常采取的策略有三个,一个是通过战争迫使中原王朝开放边境,比如宋朝时期辽国经常与宋朝在战后签署扩大贸易往来的合约。第二个是向中原王朝称臣议和、请求和亲,条件自然是加强双方的贸易往来。第三个便是非法走私了。

根据一些史籍的记载,边境走私事件在很多封建王朝都发生过,比如汉朝末年,国家动乱,鲜卑市场趁机进攻中原,一些不法商人为了利益向鲜卑走私战略物资,当时的大臣蔡邕给汉灵帝上书时便提到:"关塞不严,禁网多漏,精金良铁,皆为贼有。"因为利益巨大,一些守边将士也会参与走私活动之中。

不管是动兵戈还是走私,长城都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战争来时,长城起着预警和防御的作用。对于非法走私来说,虽然屡禁不止,但是在长城关隘处的日常检查工作逼迫走私者绕行险路,增加了走私活动的成本,防止了更加大规模的战略物资外流现象,达到经济封锁、遏制敌人战争潜力的目的。

三、防范措施

人员外逃和战略物资外流,造成的结果是壮大对手的实力、削弱自己的力量,是中原王朝不希望看到的结果。为了防范人员和物资的外流,中原王朝针锋相对,多管齐下,保障长城能够最大程度发挥"防内"的作用。

1.严刑峻法防逃亡

人员外流会削弱本国的守备力量,走私活动会减少国家正常税收,历代王朝都很重视这些问题,制定了严格的法律,并组织边关将士认真学习。

比如汉律中的《津关令》、《盗律》、《亡律》、《捕律》等对于人员外逃和走私活动的惩罚做了详细的规定,有的规定还十分严重,比如《捕律》便规定:"亡入匈奴外蛮夷、守弃亭鄣烽燧者,不坚守降之,及从塞缴外来降而贼杀之,皆要斩,妻子耐为司寇,作如。"不仅本人要被斩首,家人也会受到连累。

法律制定了还要学习,古代政府还会组织专门的力量对这些边关将士进行"培训",让他们学习这些法律知识,以便在执行任务时能够做到根据律法做事。

比如当时的《津关令》是长城要塞的将士都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的,如果因为工作出了纰漏放走了要犯,将士也要受到惩罚,"盗出财物于边关漖,及吏部主智知而出者,皆与盗同法",可见,守卫长城的活并不好干,弄不好便与盗贼受到一样的惩罚。

2.加强检查不疏忽

有了严刑峻法还得有好的执行,对于值班的戍卒来说,要严格检查通关文书,没有文书者是严禁出关的;如果私自放走没有文书者,戍卒也要受责罚。在边关战事紧张时,则直接关闭城门,禁止任何人出入。

有的人为了逃出边境,不惜翻墙而跑,因此平时加强巡逻也是戍卒的重要职责,在这方面也有严格的规定。比如边塞每个亭燧都要配备两只狗,少一只或者没有,负责的长官都要被处分。发现逃亡者要及时上报并沿足迹追回。

对于走私的行为,一旦被发现也会严加处理,即便是私通敌国的边关将士和地方豪强也不能幸免。比如汉朝时,长安曾有两百多名商人违反禁令,与长城外浑邪王部交易违禁物品,"论罪当死"。汉景帝时有个开国功臣的后代,因为违反禁令走私,也被免去了爵位。

3.双方互约看好人

作为王朝统治者,最不喜欢不忠于王朝的臣民。有逃往草原王朝者,中原王朝统治者厌恶;有逃往中原王朝者,草原王朝统治者厌恶。为了杜绝这种现象,双方在关系缓和的时候,还会互相约定,看好自己的人,同时把逃往对方的人要送回去。

比如汉宣帝、汉元帝和匈奴就有约定:"有犯塞,辄以状闻;有降者,不得受"。王莽虽然当权时间不长,但是也和匈奴、乌桓有约:"中国人亡入匈奴者,乌孙亡降匈奴者,西域诸国佩中国印绶降匈奴者,乌桓降匈奴者,皆不得受。"

一直到了明朝,在"隆庆议和"后,明朝和蒙古的合约中仍然规定,对于逃亡蒙古的明朝人,对方得抓住送回,明朝还要奖赏抓住并送回逃亡者的人,即便是蒙古人。

总结

长城虽然在历史上被游牧民族多次突破,但是仍然不能否认它在大部分时间所发挥的抵御作用。在对内来说,长城也发挥着重要的功能,任何一个王朝都不希望看到自己的人口跑到自己的地对面,如果不加以阻止,很有肯能会引起连锁反应,影响中原王朝的统治。

战略物资也是中原王朝严加控制的东西,有些没有国家观念的商人会不择手段地出卖战略物资给对方,其结果是商人在国破后家也没有了,比如宋朝时期金人南下,北宋灭亡,商人也只能随之逃亡南方。

综合看来,长城虽然在抵御外敌方面不尽如意,但是对内来说,在防范人员外逃和物资外流方面,发挥了较大的作用,这也是为什么中原王朝一直重视长城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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