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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元朝诏敕制度

 思明居士 2020-05-12

本文从内容分类,制度演变和起草组织三个方面对元代皇制进行了研究。元代的资料主要包括四类:书籍,图章,卷,文本,宣传。前两个类别是最重要的。发出命令时,至少必须使用两种语言,通常是蒙古文和中文。因此,起草后仍然需要翻译。

有时是用汉字起草,然后翻译成巴思巴蒙古语,有时是用蒙古文起草,然后翻译成汉字。这使元朝的颁布过程比上一个朝代更加复杂,因此建立了两个论文起草机构,即翰林历史学院和蒙古翰林学院。

在具体的写作方面,元代的法令并没有完全继承前朝的精美特征,其内容往往简单而充实。此功能在将来影响明清两代,从根本上反映了加强君主制的趋势。

浅析元朝诏敕制度

一、诏书和圣旨

作为蒙古王朝,元朝统治时期具有蒙古族和汉族二元性的鲜明特征,这是历史学家众所周知的事实。本文打算从法律制度的角度进一步探讨这一点。字典命令是指以皇帝的名义发出的命令。在中国古代的专制君主专制国家中,皇帝下达的命令属于国家的最高决策,是神圣的,例子太多了。

当由于叛乱,自然灾害和仪式等原因举行大赦时,这就是大赦。元法令的概念比法令相对复杂,具有广泛而狭窄的含义。广义上讲,以皇帝名义签发的命令,包括上述法令和下文所述命令的宣布,可以称为帝国法令。

元朝的正式文件格式,其中以皇帝的名义下达了命令,必须有"皇帝的命运,皇帝的法令"或"永生气象力量,侯介博士,皇帝的法令",有时缩写为"皇帝法令"祝福。无论是法令,命令还是书籍,也不例外。

二、关于翰林国史院的补充考察

元代汉林国立历史研究所在祖先忽必烈被安置了两年。在首位翰林学士和金王朝的建议下,王翰首先成立了翰林书院,然后又成立了国家历史学会。这两个人被命名为翰林国家历史学会。自唐代中期的翰林书院成立以来,起草辞书一直是宋金时期的主要工作。就李先生而言,他还参加了诸如书籍编纂和历史修订等活动。

然而,修士章正式并入翰林,始于元代。因此,也可以说元代翰林历史学派与上一代翰林科学院之间的区别在于,它不再是一个相对简单的中央秘书机构,而是一个国家高级文化机构。 。有更多的主管。根据历史数据,其功能主要是"编辑国家历史,确定制度和准备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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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法令的起草已经退居第二位。另一方面,随着时间的流逝,翰林历史学校的工作重点也发生了变化。正如上一篇文章所指出的,自元代以来的十多年中,"无论国王下令如何,都将写成文字。"包括波斯等在内的大多数法令仍然是由翰林历史研究所起草的。这方面的工作量并不小。与云云的历史相反,它们大多是虚张声势,没有历史作品。

此后,蒙古翰林院以"法令"的形式起草并翻译了大量法令,并予以颁布。中国经典著作法令的范围已逐渐缩小,主要限于通知重大事件状态的法令以及一些已获批的声明。结果,起草了《翰林历史学院法令》的任务大大减少了,因此有时人们会忽略这方面的责任。唐中叶,他在翰林建立了学士学位,并在其中拆分了一部分人来起草电子订单。

它在后汉林时代被称为内部系统,在中学时期被称为内部系统。北宋初期和中期,这个职位的起草被称为"情报",汉林的单身汉知道内部制度,其他官员也知道内部制度。元丰改制后,唐代制度仍恢复。可以看出,尽管唐宋宋汉林学士的主要职责是起草法律,但并不是所有法律都是由他们起草的。他们仅对内部系统负责,其他人员对外部系统负责。

那么内部和外部系统之间有什么区别?根据唐宋时期的历史资料,内部制度是皇帝以个人或私人名义发行的皇帝姓名簿的一部分。与外部制度相比,内部制度的内容更为复杂,这与国民政府决策文件中所包含的纯粹礼节有关。

它的共同特征是代表皇帝的个人,因此它被认为具有较高的等级,并且在本质上更为重要。唐宋宋林林学士一直很重要,这主要是由于与内部制度起草有关的"天子私"的身份。晋代不再有奖学金,汉林以外的官员也没有"知识体系"的称号。

这两个系统之间的差异似乎已经消失,或者两个系统都属于翰林。元朝是相似的。另外,内部和外部系统之间没有区别。元初,徐世龙在翰林,即"为现存的亭子选几百本书",并编纂资料作为参考。自翰林国家历史研究所法令起草以来已经有很长时间了。

浅析元朝诏敕制度

元代的人文学科有时涉及内部和外部系统,但实际上它只是借用了历史的概念,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尽管元朝时期的翰林历史学院在唐宋时期负有内部和外部的职责,但是随着蒙古林业学院的成立,大量的令以文盲和装饰性较低的法律形式发布。因此,起草法律的范围和数量毕竟大大减少了。除该法令外,汉林瓷臣有时还承担其他"限制"任务。一种是礼节文字,包括朱雯,小册子等。

三、蒙古统治者做法

通过比较王朝前后的有关王朝制度,可以更彻底地了解这一变化的重要性。随着系统的变化,内容变得更加简单和纹理化,上述的"翰林物语"逐渐成为历史。来自草原的蒙古统治者无法完全理解中原制度的微妙之处,这是"人性"从繁荣变为衰落的主要原因,但是这种演变有意或无意地适应了君主集权化的趋势。全球化。加强。

因此,在随后的明清时期,君主制并没有完全恢复唐宋时期的旧观念。与唐宋相比,明清文献反映了公文的简单运用,缺乏文学,创造力和个性化的特征。当时,很少有被引用的"大"杰作。宋代传统官僚制度已达到相当成熟的阶段。

浅析元朝诏敕制度

皇帝"以官僚作风统治世界"。帝国权力与官僚机构之间存在相对稳定的制衡关系。君主制与平民政治之间有两个看似矛盾的特征。显示得更充分。以汉林学士学位为代表的"公民官员"热情是宋代官僚制的一个主要特征。由于官方文件中广泛使用的"民族字符"蒙古语,元朝通常以至少两种语言发行。

首先要有中文手稿,然后将其翻译成字符,或者先要有中文手稿,然后将其翻译成中文字符或其他字符。用巴西字符翻译中文时,音译和自由翻译具有不同的音译形式。这使分配过程复杂化,将两个"翰林学院"分开。在北朝以前的时期,只有当地的西夏政权有类似的情况。尽管辽已发布了有关契丹的大小图片,但其适用范围似乎有限。金还授予女真人的大小和小字体。

由于蒙古统治者不了解汉族制度,也不打算完成汉化,因此他们没有继承前中原王朝的长期发展所形成的统治体系的一些复杂而精致的细节。在释放单词后,这种情况尤其明显。一方面,过去许多高雅和文学修辞被翻译成普通的中文文本或官方代理法令。另一方面,文本的四个平行的和十六分之一的散文和经文经常消失。所有这些表明,该法令的内容既简单又充实,这也意味着在法令中的作用已经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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