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与委托代征是税收管理上的三个有点相近的概念,有些搞了很多年税的业内人士也搞不清楚,甚至会混为一谈。 虽然三者有相近的地方,但区别也是明显的。 国家为了防止税款的流失,提高税收征收的效率,用法律对一些单位设定了义务,既然是法定义务,那就是这些单位必须要做的,如果不做,要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代扣代缴与代收代缴是法定义务。 所谓的代扣代缴是指法律规定,特定的持有纳税人收入的单位,将税款代扣下来,上缴到税务机关。例如,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所谓的代收代缴是指法律规定,特定的单位将与其有经济业务往来的纳税人应纳的税款收上来,缴到税务机关。例如,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 所谓的委托代征是指税务机关依法与委托企业签定委托代征协议,由被委托单位代税务机关征收税款。委托代征不是被委托单位的法定义务,税务机关要支付一定的委托代征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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