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元璐(1593—1644),字汝玉,一作玉汝,号鸿宝,浙江上虞(今绍兴市上虞区)人,明末官员、书法家。明天启二年(1622)进士,历官至户、礼两部尚书,书、画俱工。倪元璐书法灵秀神妙,行草尤极超逸,最得王右军、颜鲁公和苏东坡三人翰墨之助, 用笔锋棱四露中见苍浑,并时杂有渴笔与浓墨相映成趣,结字奇侧多变,书风奇伟,后人对他有“笔奇、字奇、格奇”之“三奇”,“势足、意足、韵足”之“三足”的称誉。他突破了明末柔媚的书风,创造了具有强烈个性的书法,与黄道周、王铎鼎足而立,并称“明末书坛三株树”,又与王铎、傅山、黄道周、张瑞图并称“晚明五大家”,成为明末书风的代表。崇祯十七年(1644年),李自成陷京师,元璐自缢殉节,卒年五十二。弘光时,追赠少保、吏部尚书,谥文正,清廷赐谥文贞。著有《倪文贞集》。 在通讯手段极为有限的古代,分处异地的亲朋好友,彼此间若要互通消息,大多藉由书信往来,所谓“见字如面”。碰上兵荒马乱的战乱年代,一封饱含亲情带来平安消息的家书,则更显珍贵。杜甫名句: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说的一点都不为过。 无锡博物院藏倪元璐《家书》卷,纸本,分前后两段。前段纵27厘米,横70厘米。楷书,凡26行,计394字。)后段纵27厘米,横128厘米。行书,凡49行,计695字。 此卷由著名收藏家陶心华先生在1981年捐献。国家一级文物藏品。卷上未署年款,未钤倪氏印章。钤收藏章数枚,流传有绪。引首"抑志珥节"四字,为金蓉镜所题。卷后亦有金蓉镜所书跋。 倪元璐父亲倪涷,原配曹氏,无子,后娶施氏,直到43岁才生下长子元璐,十分钟爱,所以取名“鸿宝”。倪元璐5岁随嫡母曹氏颂习诗歌,12岁时,嫡母曹氏卒,生母施氏则享长年。倪元璐对母亲极为孝顺。为举人时,元璐先娶万历间吏部尚书陈有年之女为妻。陈氏以其家贵显遇于倪家,失礼于倪母,元璐奉母命出陈氏于外,然乡试录已载其娶妻陈氏。又继娶王氏后始成进士,故会试录则娶陈、娶王并载。 前面这段楷书书札,无年款,经考证作于崇祯四年(1631)十月初九日,内容为母亲和继妻王氏请封获准之事。从此 《家书》来看,倪元璐本意先只为母请封,而将王氏之封从长计议,在闵洪学的建议下才决定母、妻一同报请。此亦为后来刘孔昭訐其“冒封”之缘由。 释文:【1】男元璐百拜稟上母親。錦二舅至, 具悉母親康健之狀,男不勝喜躍。母親之壽比 孫太太定加高遠,以相、以命、以關聖籤、以 易林卜驗之,決然百歲以上無疑也,願母親安 心快活。男明年決求南缺,奉母親重遊秦淮 河。南掌院比司業又清閑,可 【2】一意遊翫,無所 拘束也。前戊辰年给下加封執照,初意欲留在 五品時題請,適吏部條議隔品則不准封,男乃 連忙具由到部。初意且欲再遲封妻,而吏部查 駁云,豈有無妻之理,男始以真情实告吏部。今吏部尚書乃男同鄉年家,男特往請教,他云 若既如此做得明白,自應封後妻。以此一言, 男意遂決,並妻具題。 【3】母親加封太安人,媳王 氏封安人,於九月廿二日命下,因軸未解到, 尚未登文用寶,先此稟知。母親重封襲慶,自 為大喜;媳婦此舉亦為明白正大,痛快直截之 事。後日許多葛藤,子孫許多疑難,今日一着 掃斷。萬事安定,亦可喜也。書到如母親欲遂 揚言,便須公公正正對眾說明;若欲隱秀,姑 且從容說出,亦無不可,可與四弟酌之。印五 弟缺甚好,一年有干金之趁,只怕他做不過 耳。蘭侄須催他上緊讀書,入學之事男一力承 當,誓圖必得也。十月初九日,男元璐再百 拜。 倪元璐这段楷书《家书》,因为是写给母亲,所以格外恭谨细致,每列右侧还有墨笔圆圈,加以句读,似为方便母亲阅读的贴心所为。其恭敬孝顺之情,溢于字里行间。用小楷书写,区别于常见的倪书条幅行草奇崛刚毅风格,让我们看到了倪元璐书风的另一面。 下面我们再欣赏一件拍卖会上的《致母亲书》,与无锡博物院这件家书比较,其书法风格、纸张大小、材质,均较一致,正可互为参照。 倪元璐《致母亲书》纸本 行书
【1】男元璐禀上母亲。男身甚安。媳妇于七月初一日到矣,上下大小,亦俱平安,皆母亲之庇。男只是衙门事体,干系重大,未免焦心。幸皇上圣眷,尚未衰减,若得乘此脱身归养,便是全 【2】福耳。因忙甚,半个月不曾作家书,知母亲必多挂念也。男不能孝顺,会鼎夫妇,一发不如男夫妇了,不知把母亲如何冻馁,思之泪下。八月初头,即差人归寿母亲,一切俱于后书详悉。七月十九日,男元璐百拜。 而崇祯九年(1636)三月,首辅温体仁唆使诚意伯刘孔昭以会试录陈、王并载为据,疏劾倪元璐原妻尚在而以妾冒妻领封,遂致落职闲住,这亦是其被罢归的由来。倪元璐为官期间,一共写过七次“乞归省疏”,其中提到最重要的理由即是照顾自己年老的母亲,尽到“纯孝”之道。黄道周在崇祯十六年(1643)的上奏中提到“七不如”中说“至情奇情,无愧纯孝,不如倪元璐”。其“纯孝”可谓当时的典范。乞归未准,还屡作诗寄念母之情。信中言“媳妇于七月初一日到矣”,“若得乘此脱身归养”,可知其时尚未离任,当在崇祯九年(1636)“七月一日,诏下去职,冠带闲住”之前。“会鼎夫妇”之会鼎为元璐长子,生于天启元年(1621),故宫博物院藏有倪元璐《致倪献汝尺牍》四通,其一作于1633年二月望日,言“近习焦氏易卜,曾为母亲卜寿,得家人之屯,其辞云:娶于姜吕,驾迎新妇。少齐在门,夫子欢喜。此名言自会鼎以至会召娶妇生子之事”,对年仅十三岁的会鼎娶妻事已虑及。若按照“明洪武令:男十六,女十四”的结婚年龄来推算,其成婚应在1636年前后,则此家书作于1635年七月十九日的可能性较大。 元璐为臣忠烈,为子纯孝,故能流芳百世,其书迹尤受人珍重。此封写给母亲的家书,独具一格,流传到今,如有神庇,正可宝藏。 虽然现在网络发达,通信极其方便,但我觉得还是要写封信,写一封家书,家书抵万金,这封信母亲会看(无论认不认字)很多遍,甚至只要想你了、牵挂你了,都会拿出来看看,看信犹如和你在聊天。亲爱母亲的舔犊之情、养育之恩,我们何以回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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