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瑾之死
文/大河奔流
徐珂曾在《清稗类钞》中详细记载了清末革命党人秋瑾烈士慷慨赴死的经过:
绍兴山阴的秋瑾之死,实为绍兴太守贵福所杀,桐城的吴芝瑛女士曾经办她的丧事,吴芝瑛详细调查了秋瑾的事,知道她是冤死的。
因为秋瑾自从被捕后,就关在山阴监狱,第二天的深夜,正在准备明天过堂庭审的事,女狱警为她打开刑具,准备好纸笔写答辩书,忽然听到敲门声音很急,女狱警隔着门问怎么回事?外面答复是复审的事,叫女狱警赶快开门。
门开后,只见外面灯光通明,兵士列队,如临大敌。
女狱警进来见秋瑾,战战兢兢不敢说一句话,秋瑾说:“你不要害怕,待我出去看看。”
等到出了监狱门,知道事情有变,就对兵士说:“你们暂且息灯,容我安静一会,有话要问县令。"
见到县令,询问他:“我到底犯了什么罪?怎么能这样?让我见一见贵福,死而无憾。”
县令说:“我知道你是冤枉的,但是无力回天,没有办法,事已至此,就是见到贵福又能怎么样呢?”
秋瑾没办法,于是就拜托县令三件事:
一,请求写信给亲友作别;
二,临刑时不能脱掉衣带;
三,不得砍头示众。
县令答应了二面二件事。
秋瑾谢了他,随即就有士兵架着她走,秋瑾怒斥说:”我自己能走,为什么要你们架着走?“
等到走到轩亭口,秋瑾从容地对行刑的人说:”等一下,容我看看,有没有亲友来向我告别。“
张目四顾后,然后再闭上双眼说:“可以了”
随即就义。
当时是光绪丁未年六月下旬。
秋瑾是贵福的义女,嫁给了湖南人。
从这段记载看,秋瑾女士从被捕到处死,时间很短,前后仅三天时间。如此短的时间内,就处死,显然是有违大清律法的。清朝对死刑案件审核制度非常严格,一般是由县里初审,然后报府,府审核后再报省,省审定后,再上报刑部,由刑部拿出初步意见,交由九卿会审,九卿会审定论后,最后由皇帝裁决。如果超过上报截止日期,就得转来年秋决。这还是普通刑事犯的流程,如果是国事犯,清末为彰显人权,还特别制定一个对于国事犯的办法。
而秋瑾是七月下旬被捕,当时还没有证据证明秋瑾就是国事犯。即便要证据确凿,要判死刑,也
是得报朝廷审核,最快也要来年才能秋决。
但是绍兴地方政府却逆程序操作,仅征求了浙江巡抚张曾敭的同意,就立即处决。
为何如此迅速地了结秋瑾一案呢?
最根本的原因,是绍兴知府贵福害怕自身卷进秋瑾一案。
贵福是1906年才由京城调任绍兴府知府,二人此前并无多少交结。与贵福上任同时,秋瑾也是
刚接替徐锡麟任绍兴大通学堂主事,因而二人一度来往甚密,秋瑾甚而认其为干爹,贵福也多次为秋瑾的大通学堂站台。
后来,徐锡麟安庆行剌杀安庆巡抚后起义失败,案子牵连到秋瑾,这就让秋瑾的干爹贵福处境尴尬起来,
干女儿是革命党,此事传出去,自身难保,为保全自身计,不惜从省府请调用部队,迅速逮捕秋瑾。果然,在第一次审迅,秋瑾就咬定干爹贵福是其同党。
形势对贵福很不利,如果秋案继续拖下去,案子转入省、部,还不知道会出什么状况,到那时贵
贵福更有口难辩,更难脱身。为避免夜长梦多,权衡再三,贵福决定以最快的速度了结此案,不必问律,直接连夜问斩秋瑾。
所以才有从山阴县令到秋瑾本人此前都没有死刑准备,还在做第二天的堂审准备。
因为秋瑾是山阴名人,山阴令对她寄予很大同情,在他职责范围内也尽可能的给予照顾。
秋瑾提出三条要求,山阴令准了后二条,未准的那条,老倪猜测,应该贵福有过交待,不准有书面材料遗留出来,目的就是怕秋瑾死咬他不放。
秋瑾烈士,本来影响仅限于绍兴一带,因为绍兴府在案情上无供无证,也未按国事犯流程审判,就仓促将其杀害。一时间社会舆论哗然,激起很大民愤,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反而成为革命党人的撩原之火。
此案之后,贵福与浙江省巡抚张曾敭自知继续待在浙江已难以立足下去,就分别运动朝廷,请求调往安徽与江苏,但是却遭到苏皖官场与民众的联名抵制,只能辞官隐居,这是后话。
二0二0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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