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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准则解读系列之九:出租人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水岸--- 2020-06-01

1

经营租赁的确认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出租人应当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能够更好地反映因使用租赁资产所产生经济利益的消耗模式的,出租人应当采用该方法。

2

初始直接费用

出租人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出租人:初始直接费用

“初始直接费用”是为获取租赁发生的、若不获取该租赁就不会发生的成本。

3

折旧和减值

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出租人应当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应当根据该资产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

出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经营租赁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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