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将12月13日确定为南京大屠杀30余万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在这天,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前,我庄严的五星红旗,下了半旗。
此刻,我在苍茫的旷野里,想燃一盏,如同日光、月光一样不会殒落的火烛,安抚那些含恨怨屈的魂灵。
我手中的白菊花花瓣呀,想让我历经秋霜的暖意,铺天盖地地铺洒我九天的落日,让月圆之光明晃晃的思念,开放在宁静的山川江河之上,如同白菊花花瓣一般,洁白如初。
人心向背,你的朋友会背叛你,你的爱情会背叛你,而你的眼睛不会背叛你,你的死亡更不会背叛你!那一幕幕惨绝人寰的屠杀,那一轮轮突破伦理底线的狂轰滥炸,那一桩桩肆意妄为的兽性强暴,那一次次形同蟊贼的烧抢掠夺......我那被肆意强奸的国土啊!我那长眠九泉的30余万同胞!
眼见为实,死亡为证!滔天罪行,罄竹难书!
在这天,就让我堂堂的华夏民族,再阵痛一回吧。
在这天,就让我止不住的屈辱之泪,再狂流一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