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志愿者修养 王礼聘 2019年3月26日 志愿者是指以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体力等,无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公益服务的自然人,其宗旨是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者的这一性质,客观上要求志愿者要有崇高的道德修养和无私的奉献精神,而这正是人类社会最高的精神境界,要达到这种境界,必须自觉不断加强自己的修养。为此,提出志愿者修养建议,仅供参考。 一、明确志愿活动是自愿无偿服务,不能有在活动中获得物质利益的思想; 二、明确志愿活动是一种公益行为,不能有在活动中获得功名的思想; 三、明确在志愿者组织中只有工作分工,没有职务高低之别; 四、明确在志愿活动中的补贴,是给予志愿者用货币表示的一种服务条件而不是报酬; 五、认真思考帮助别人是自己的一份社会责任;有能力帮助别人更是一种幸福的满足感; 六、认真体验通过志愿活动帮助了别人,自己在精神上得到满足的感觉; 七、认真体会在志愿活动中助人自助、惠人及已的效果和心理上崇德向善的变化过程; 八、认真思考志愿活动既是给予又是自己修行过程的过程; 九、认真审视通过志愿活动促进了家庭和谐和无形的言传身教、塑造良好家风的客观效果; 十、认真体会通过自己的志愿活动,影响和带动更多爱心人士参加公益活动促进社会和谐的荣誉感; 志愿活动既帮助了别人也成就了自己,使我们的心情更加阳光、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使我们的生活更加幸福、使我们的未来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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