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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溢融通被罚公告隐去了细节

 天承办公室 2020-06-08
摘要
【香溢融通被罚公告隐去了细节】2020年6月5日晚间,香溢融通(600830)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4 号)和《市场禁入决定书》(【2020】1 号)。不过不合常理的是,这份公告并未提及违规的具体细节。(金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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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6月5日晚间,香溢融通(600830)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4 号)和《市场禁入决定书》(【2020】1 号)。不过不合常理的是,这份公告并未提及违规的具体细节。

  只提处罚未提细节

  香溢融通最新发布的公告中,并没有提及公司具体违规了何事,只是表达公司及时任相关高管遭到了处罚。

  公告称,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决定:1。 对香溢融通给予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罚款;2。 对邱樟海给予警告,并处以 30 万元罚款;3。 对潘昵琥给予警告,并处以 20 万元罚款;4。 对沈成德给予警告,并处以 20 万元罚款;5。 对刘正线给予警告,并处以 15 万元罚款;6。 对夏卫东给予警告,并处以 15 万元罚款;7。 对林蔚晴给予警告,并处以 10 万元罚款。同时,证监局对邱樟海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对潘昵琥、沈成德采取 10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对刘正线采取 5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但公司究竟违规了何事,公告中并未提及,这明显不合规矩。证监局下发处罚决定书,绝不可能不提及违规的具体细节,而违规的具体细节一般来说也都是要对外公布的,像香溢融通这样在公告中只字不提如何违规的,极为罕见。

  此前称为加薪而造假

  2020 年 4 月 9 日,香溢融通曾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甬证监告字【2020】4 号)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司被确认在2015年、2016年年报中造假。而从造假理由来看,这居然是为了提升时任管理层的薪酬。

  2015 年 12 月,为提升考核利润和管理层薪酬,时任香溢融通董事、总经理邱樟海决策转让香溢融通子公司持有的资管产品收益权。2015 年 12 月下旬,香溢融通子公司香溢融通(浙江)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东海瑞京——瑞龙 7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收益权转让给宁波开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作),转让价款 6000 万元。香溢融通子公司浙江香溢金联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浦银安盛—浦发银行—君证 1 号资产管理计划的收益权转让给宁波超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宁波九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转让价款共计 4300 万元。

  然而在转让的背后,香溢融通给了受让方承诺,保障受让方在转让价的基础上有年化12%的收益,达不到就由香溢融通来买单。而实际上,卖出的资产远远不值那个价格。2016年3月,瑞龙7号结算,香溢融通于2016年5月通过虚构融资租赁业务的方式补了3550万元差价给开泰投资。2016 年6月,君证1号清算,香溢投资在2017年虚构投资项目,将 2606 万元转至超宏投资和九牛投资指定的公司。加起来一个亿出头的转让项目,有6100万在几个月后就给受让方退了回去。

  证监会指出,因瑞龙 7 号和君证 1 号收益权转让附带担保,香溢融通当期不得确认投资收益,但香溢融通隐瞒担保事项,提前确定投资收益,并为了履行担保义务,虚构投资业务,导致香溢融通 2015 年虚增利润总额 1.03 亿元,占 2015年更正前利润总额的 48.76%,虚增净利润 77580324.37 元,占 2015 年更正前净利润的 49.96%;2016 年虚减利润总额 40976005.77 元,占 2016 年更正前利润总额的 26.54%,虚减净利润 29278006.30 元,占 2016 年更正前净利润的24.97%。

(文章来源:金陵晚报)

(责任编辑:DF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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