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鹦志》是王禹偁在太平兴国八年写的。本年王禹偁进士及第,一天与同年进士在酒楼喝酒。有个卖鹦鹉的停在附近。一个乞丐婆过来,看到鹦鹉,泪流不止。王禹偁问她何故哭泣,乞丐婆说出了一段故事。 鹦之为鸟,惠而能言也,人悉之矣。故豪门右宗(1)持金市(2)之,以为耳目之玩。罗者(3)于其利也,必生致之,以求善价。或衣衿鲜翠、喉苦呜爽者,往往邀(4)千金之直。 (1)豪门右宗,同“强宗右姓”,指有权势的豪门大族,出自《后汉书·郭彶传》。(2)市,买。(3)罗者,捕鸟人。(4)邀,求取。 (5)癸未岁,即太平兴国八年。(6)策名,参加科举考试。(7)辇下,在皇帝车舆之下,代指京城。(8)旗亭,酒楼,悬旗为酒招,故称。(9)熟视,注目细看。(10)瘗yì,埋葬。(11)畴昔,往昔,以前。 (12)讦,斥责别人的过失;揭发别人的阴私。(13)何啻chì,哪止,何止。 王禹偁却由鹦鹉想到为官者:有的人尸位素餐,不肯直言朝政或他人过失,却能因此全身而退,终生保持富贵荣华,就好比那只不会说话的鹦鹉;有的人敢于直言,直陈朝廷弊端和他人过失,却遭到他人陷害,甚至性命、又甚至家族都不保,就像那只向侯爷说实话的鹦鹉。而那个女奴,因为鹦鹉揭发了她,就把鹦鹉杀死,正是“恶直丑正”、一心为自己打算的奸佞小人。 后来的范仲淹有句“宁鸣而死,不默而生”的名言。王禹偁在这个即将进入仕途的时刻,在“鸣”与“默”两者间,已经有了坚定的选择,尽管文中没有明说。后来的他也以直言敢谏著称,未曾改变刚入仕时的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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