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
子刑卯,卯刑子,曰无礼之刑。卯为日门,子为阳之所生,日出于卯,子卯角立,无尊卑之道,故曰无礼之刑。子中独用癸水,癸用戊土为夫星而败于卯,所以子刑卯。卯中独用乙木,乙用庚金为夫星而死于子,所以卯刑子,此二者因夫而见刑,尤其女命见之不利。
命理很多讲夫妇之道的。
子中独藏癸水,癸水以戊为夫,就是要合戊,但是卯却是戊土的死地(古论水土两种五行死于卯),十干戊到卯是沐浴败地。卯藏乙木,以庚为夫,金死于子。
相当于,见这个刑,有刑处杀夫的意思。所以对女命来讲,克夫。
但是这个是从古禄命法中年支为出发点看的。
子者,水也,卯者,木也,有子母之道,因二阳之竟不恤,故相生递相刑害。因此曰:无礼之刑。生旺主人威肃,面无和颜,气强性暴。死绝则侮慢忽略,狭劣刻剥,大率主人傲慢,少孝梯,妨害亲子,吴越六亲。入贵格,则多掌兵权,不利近待,位居不久。入贱格,刚凶暴多灾,多招刑祸。
虽然从年命出发论,是克夫,然而子卯刑,毕竟体现了一种“因为克夫”而导致“母子不恤”的子卯之间的冲突和不和。得刑名。
总之,子卯之刑,旺相之时,多以相生论之。休囚之时,必以刑论之。百用百验。
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为无恩之刑。盖寅中有甲木,刑巳中之戊土,戊以癸水相合为妻,而癸水者,甲木之母也,戊土既为癸水之夫,又是甲木之父也。父被我而刑之,恩斯忘矣。巳中之丙刑申中之庚,申中之庚刑寅中之甲,与此同理。
寅巳申刑,寅克巳中戊,戊即父,丙克申中庚,庚即父,庚克寅中甲,甲为父。
这种克父的行为,是无恩的表现。父为子纲,纠葛在一起,表现无恩。
生旺主人持重少语,寡欲无情,多招失义忘恩之镜。死绝则面誉背毁,忘恩弃义。入贵格则惨虐好杀,好立功业。入贱格则言行乖越,贪吝无厌。女人得之多损胎、血崩、产厄之灾,一生不利骨肉。
《玉霄宝鉴》曰:寅有生火,刑巳上生金,巳上有寄生之土,刑申之水,申中生水,刑寅中生火,不恤所生,遥相克制,故曰无恩之刑。
寅巳申三刑,还体现一种长生的克,就是不恤生,对萌发生命的无情,缺少爱心,也克新生事物,克子女。对新生事物灭杀,心狠。
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为恃势之刑。盖丑中有旺水,丑乃水中之土也,戌有墓火,丑恃旺水,刑戌中之墓火,戌为六甲之尊,未为六癸之卑,戌恃六甲之尊而刑未,未有旺土,复恃旺土之气,刑丑中之水,各有所恃而相刑,故曰恃势。生旺主人精神,意气雄豪,眉粗面阔,以直攻人。死绝则眼露瘦小,精神乖角,是非贱值,幸灾乐祸。入贵格,则公平清正,人多畏惧。入贱格,则多犯刑责,暗昧之灾,女人得之,妨害孤独。
《玉霄宝鉴》曰:未恃丁火之势,以刑丑中之金,丑恃旺水之势,以刑戌中之火,戌恃辛金之势,以刑未中之木,故曰恃势刑。
丑未戌三刑。丑乃癸水,刑戌中墓火。戌乃辛金,刑未中墓木。未乃丁火,刑丑中墓金。以及所依仗的最大强势,克他家弱势。
然而,墓中所在,除了墓气,还有其他,岂能不反抗?所以交战很厉害,妨害孤独,战乱不宁。
辰、午、酉、亥全者,为自刑。辰者,水之墓也。滔则盈。午者,火之旺也,盛则灭。酉者,金之旺也,刚则网。亥者,木之生也,旺则朽。各察己甚太过之气,而自致祸也。故曰自刑。生旺则沉静内毒,形容劣弱:死绝则鸽毒轻忽,察见渊鱼,多肢节手足之灾。入贵格,则机权大谋。入贱格,则多忧顽愚,不情自害,自刑又带诸凶煞,非令终人也。妇人主淫荡,凶夭之灾。
以上所举子刑卯、卯刑子,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辰、午、酉、亥,统称之为三刑。凡三刑须分刑得入,刑不入。命中须分主客,以年为主,月日时为客,如主刑客,刑得入为贵,刑不入为贱。若客来刑主,须是刑不入方为贵,刑得入者即为贱。
例如丑刑戌,要看是何丑刑何戌。比如乙丑刑戊戌,乙丑纳音海中金,戊戌纳音平地木,金克木,故乙丑刑戊戌为刑得入。
再如乙丑刑甲戌,乙丑为海中金,甲戌为山头火,金被火克,乙丑刑甲戌为刑不得入。
又如乙丑刑庚戌,乙丑纳音海中金,庚戌纳音钗钏金,为同类相刑,不吉。
而乙丑刑丙戌,乙丑海中金,丙戌屋上土,为土来生金,此为相生相刑,不以刑论。
刑得入,刑不入,完全是古禄命法的论法。
但是,三刑能不能入,引入以日为主的论法中,同样存在着能否刑入的问题,纳音克,就是刑得入,否则是刑不入。纳音同,在禄命法中视为不吉,在以日为主的论法中,纳音同反而是形成共振交互而通气的一种表现。
论冲
子午相冲 寅申相冲
卯酉相冲 辰戌相冲
巳亥相冲 丑未相冲
相冲的理论来源有以下几种:
一是从易经八卦中爻数而得,因每卦只有六爻而无七,七是天的尽数,阴阳的极气,故十天干中每隔一七位就相克杀,故曰七杀。而地支每隔七位就相冲。如寅申相冲,从寅数至申正好七位;卯酉相冲,从卯数至酉正好是七位。余仿此。
再者是方向相对而为冲。如丑未相冲,丑居东北,未居西南。卯居正东,酉居正西。辰居东南,戌位西北等等,均为方向相对而冲。
最后是支中暗藏之神相克制为冲。如子午相冲,子中藏有癸水,午中藏有丁火,癸水克制丁火;卯酉相冲,酉中有辛金,卯中藏乙木,辛金克乙木。余仿此。
相冲乃十二支战击之神,大多为凶。然亦有为福之先例。古有君子不冲不发,君子不刑不发之论,此必有条件相配。凡冲处要相生,如庚辰冲壬戌,庚辰白蜡金,壬戌大海水,此金生水矣。应福应吉。而同类相冲不吉,比如辛卯冲辛酉,辛卯纳音为松柏木,辛酉纳间为石榴木,为同类相冲,不吉也。最恶者为相克相冲,如癸酉冲辛卯,癸酉剑锋金,辛卯松柏木,金克木,为凶甚矣。
凡相生冲,主人声望播流,高明出众,科甲峥嵘;相克冲,主人神清貌俊,襟韵脱俗,轩昂洒落,上视,仰面而行。死绝则精宇中峻急,骨气紧实,趋捷便利、语声清爽,轻动易悦,若相克冲生旺,主人神刚貌肃,胆气壮,侗搅敢为,多成败。死绝则寒酸鄙薄,形容乖劣,动招凶辱,多夭折。
如甲子见甲午,乙丑见乙未,多破祖业,平生心不闲,内明有断,假令禄高名重,终有一失也。
如戊午见丙子,癸卯见丁酉,相冲相克,五行不和而破命,再遇者,平生破散,衣食稍足,天寿一也。
相冲还是自相生,集来帝座位无刑,更得华盖兼权杀,为官清显统雄矣。
相冲相去要长生,见旺之时禄更亨,贪武若更临时杀,为官清贵掌权兵。
此论来去相冲生旺,如戊寅冲丙申,癸卯冲辛酉之类,得相生旺,五行气不散,更得福神方妙,如甲申冲庚寅,丙子冲戊午,各生旺,冲不破。
《天元变化书》云:凡五行向旺者,不名破,向衰弱者,名破。如丙辰得丙戌最妙,戊子得戊午亦妙。若戊午火见戊子火,则名破也。
生旺连绵见吉神,更兼一七又为邻,看看直入朝堂去,权握兵符助圣神。四冲生处自贫寒,更值凶神不足看,一种邪心偏作贼,父常噶恨子常瞒。
凡遇一七杀者,命吉则冲发,命凶则为祸破财。凡遇四柱冲破,如祸聚之地,有他位来冲,即谓之破祸成福。如犯空亡有下位来冲,亦为福也。凡年月日时值此,必作食禄人。如福聚之地逢他处来冲,则破福成祸,必孤困。
凡相生者,不为破,如丁未冲癸丑是也。丁未天河水,癸丑桑拓木,水生木之故。同类者,作破论,如丁未冲丁丑,丁未天河水,丁丑涧下水,皆是水,为同类,以破来论。
相克者最为毒,如丁未冲己丑是也。丁未纳音天河水,己丑纳音霹雳火,是水克火也。
凡命带劫杀亡神相冲,主犯刑,若在死绝处主废病多疾,如带贵杀入局,有秀气科名者,多入台谏,终有恶疾而死,带元辰,空亡,相冲,不是下贱,则是贫寒之士。五行枯瘁则贱,带秀气则虚声,贫士之徒也。
凡诸位冲破,如遇冲空亡,主祸中生福,若月冲日时,时冲年,名日仇雌杀,主与人无恩,内外多得憎嫌,或长病,或卒暴而死,凡日时冲年,主人心不平,以己度人,不相信付。凡命生时冲太岁者,支干皆可用也,假令丙午年、壬子时,是也。乙卯年、辛酉时,支干皆冲也。
相冲论法有两种:一种是从纳音看,引入日干论命讲,纳音相克者是能入,即能够制服的意思。
另一种是五行相冲,以生克论。冲动和冲败是不同的。
论破
破者,散也,移也。其法以十二地支环列,阳日破后四辰,阴日破前四辰。如午为阳日,从午数一,已二,辰三,卯四,故午破卯也。又如酉为阴日,阴日破一前四辰,从酉数一,戌二,亥三,子为四,故酉破子,是也。余仿此类推。
子破酉,酉破子;丑破辰,辰破丑。
寅破亥,亥破寅;卯破午,午破卯。
巳破申,申破巳;未破戊,戌破未。
凡破,占事多中辍不利,一切主不完全。
子破酉,酉破子,主阴小灾悔;
丑破辰,辰破丑,主墙墓颓圯;
寅破亥,亥破寅,为破中有合,败而复成;
卯破午,午破卯,主门户破败;
巳破申,中破巳,为破中有合,但亦有克,事败而复成,成亦有疵。
未破戌,戌破未,主人物刑伤、破损,破中带刑,尤为不利。
破,似乎是以占事来看的,在命法中,破只破败不完全的意思,取破之意。不完美。
论害
害者,阻隔、争斗也。其法以十二支从辰、戌两分,自戌至卯横列于下,自酉至辰横加其上,上下相交相连,即为六害:
子未相害 丑午相害 寅巳相害
卯辰相害 申亥相害 戌酉相害
子未相害,是未以旺土害子旺水,此为势家相害也。故有子人见未则为害,未人见子不为害也。《神白经》,曰:未为旺土来害子水,故子人见未,更有真鬼,其害尤重。
《李虚中命书》云:未害子,阴男阳女,尤忌。
丑午相害者,是午以旺火凌丑死墓之金,此为官鬼相害也。故丑人见午则为害,午人见丑则不为害矣。丑人见午,而午更带丑干之真鬼,为害尤深。
《烛神经》曰:午有旺火,害丑中墓金,此鬼贼相害也。
《李虚中命书》云:午害丑,阳男阴女尤忌。
寅巳相害者,各恃临官旺相而进相害也。若干神往来带真鬼者,大凶。又有刑在其中者,不可不加减灾福以断之。
《神白经》曰:若干神有鬼,其害甚重。
《李虚中命书》曰:寅害巳,阳男阴女尤忌。
《三命提要》云:丙寅遇乙巳,是同类相害,为灾亦重。
卯辰相害者,谓卯以旺木凌辰死土,此以少凌长相害也。故辰人见卯则为害,卯人见辰不为害也。若辰人见卯,而卯更带辰干之真鬼,则为害尤重。
《烛神经》云:卯恃旺木害辰之墓土,此恃势相害也。
《神白经》云:若更见鬼尤甚。
《路碌子》云:轻重校量也,申亥相害者,谓各一导临官竞嫉,才能争进相害也。故申见亥,亥见申,均为六害,若干头更带真鬼,其害尤重。
《神白经》云:申亥均为六害,更纳音相克尤甚。
酉戌相害者,是戌以死火害酉之旺金,此嫉妒相害也。故酉人见戌则凶,戌人见酉则无灾也。若乙酉人得戊戌则为害尤甚,干见鬼带六害来相害也。
《烛神经》云:戌有墓火,妒酉金气之旺,此鬼妒相害也。
《神白经》云:乙酉人不得见戊戌日时,乙为真金,戊为真火,克金。
这完全是纳音法,化气法。
以年命纳音为人的根基,为命主。纳音来克,带害。
另外,讲的真鬼,也不是普通十干的官杀。而是年干化气五行为真五行,来克者同样是化气五行。如乙为金,戊为火。甲为土,丙为水之类。
六害者,十二支凌战之辰,若纳音相克者凶,各详逐类相害之情,以决吉凶。大忌羊刃、劫杀等凶神恶煞,则灾为尤甚。寅申巳亥此四位相害,生旺则主人神紧貌峻,好争夺,激作。死绝则多谋少成,强学好义。做事兀兀,趋进无厌。入贵格,则有操守善专权。入贱格,则多作贪爱鄙吝人也。卯害辰,午害丑,生旺则主人严毅好胜,死绝则主惨毒倾覆之事。入贵格,则好大权,司刑典兵。入贱格,则谋生于不义之地也。子未相害,生旺死绝皆主不
利骨肉,妨害六亲,入贵格则多妻妾之累,入贱格孤独无依之人也。戌害酉,鬼妒相害,生旺,不容物,多刚决;死绝,妒狠憎能。入贵格则多奸按及暗昧无辜之讼。入贱格则贱害阴狡。为性不良。凡六害,大率主防害、孤独、淫荡、不利六畜、田财,少骨肉,阴小妇人之命尤忌。
未合在午,午冲子,而子未害生。卯害于辰,辰酉合,而卯冲酉破。亥申重得,五岳当慎伤残;寅巳两关,四肢必忧废弃。
因昼夜阴阳之气,感而为六合,因六合而生六害,因六害而忘昼夜,阴阳之气得之连并,必有折伤,故曰:两关。又曰:重得亥与申,属西北为阳也,气高而并于上,是以言五岳,寅与巳属东南,为阴也。气沉而并于下,是以言四体。
凡人命中得清要之格,而犯六害者,终不显,更有破禄刑冲辅之,必遭贬剥。盖六害亦曰剥官杀,行年亦忌之。
凡看人命,或值一两重六害,或屐转凶杀害冲,如此之人;命有七伤之事。
七伤者不刑六亲,则伤自身矣。六害之人忌日时,老年残疾苦何依,又逢羊刃神相蚀,不中锋芒虎亦欺。
凡命犯六害,大忌支干相伤于日时之上,最为紧要。名曰大害。身命宫次之,既便是贵格,贵自贵,害自害也。大抵值六害,主妨害六亲,少兄弟,纵有亦如无,兼起命宫看之,其害落何宫分,逐宫分断之。六害如逢度岁,终身少乐。
害,即穿。这个在盲派中特别重视,是一种“往死里整”的仇敌状态,完全没有半点怜悯之心,绝对的伤害。对物的控制,非常狠,对人的伤害,绝对的致命。
刘文元所介绍的刑冲合害破,完全是古禄命法的内容,以年命纳音来看的,以化气年干真五行为命主看的。该部分内容本来是命学中最重要的内容,但他没有进行徐子平以后的讲解。
该部分内容,以段建业所讲的最为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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