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立项注意事项

 繁星1 2020-06-28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中指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行“以报代备”(“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加计扣除的项目完全不需要技术鉴定。广州市每年加计扣除被抽查的几率是20%左右,抽到的企业就需要上系统提交相关技术文件来证明企业研发项目是符合政策要求的。被抽查的企业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①内容不符合:项目以产业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技术改造、然科学研究、条件建设等为主的容易被否定。

②材料不符合:项目无实质研发内容作为支撑或项目内容说明简单化,并无法提供创新性的相关证明材料。部分企业在撰写立项计划书时过于简单,并没有体现项目目标、研究内容、核心技术、创新点、进度安排、人员配置、项目预算以及项目预期结果等内容,从项目计划书上无法看出项目的技术含量。

③费用归集不符合:研发项目要以项目为单位进行归集,项目资料要与财务资料匹配。

所以,如果企业自主立项,除了政策要求的基本材料,还应有项目技术创新性证明材料(如内容完善的项目计划书、第三方检测报告、专利等知识产权、查新报告等),能够证明研发项目是符合要求的创新性研发活动,那么可以不做技术鉴定,否则,就应该做技术鉴定。

建议:

1、企业在做自主立项时,立项报告要包含以下内容:项目目标、研究内容、核心技术、创新点、进度安排、人员配置、项目预算以及项目预期结果。

2、项目结束后,每个项目要做项目效用报告,或者(第三方检测报告、专利等知识产权、查新报告),能够证明研发项目是符合要求的创新性研发活动,那么可以不做技术鉴定,否则,就应该做技术鉴定。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