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百姓苦,亡、百姓还苦吗? 很多人在评论历史变迁时,习惯拿一句话盖过其他:“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这句话看似很有道理,实则是个悖论。 所谓悖论,是说它表面上同一命题或推理中隐含着两个对立的结论,而这两个结论都“能自圆其说”。 也就是,针对这句话,你说“兴、百姓苦”可以,说“兴、百姓福”也行(坏朝代兴起是百姓之苦,好朝代的兴起是百姓之福)。 或说“亡、百姓苦”没错,说“亡、百姓福”也没问题(好朝代灭亡是百姓之苦,坏朝代的灭亡是百姓之福)。 多年来,一些人喜欢拿类似的悖论、似是而非的话,对人们进行误导,把人们的思想引入很多误区。 悖论存在,根源在于知性认识、知性逻辑(传统逻辑)、矛盾逻辑的局限性。 所有悖论,都是因形式逻辑思维方式产生,形式逻辑思维方式发现不了、解释不了、解决不了的逻辑错误。 为此而要提出解悖论。所谓解悖,就是运用对称逻辑思维方式发现、纠正悖论中的逻辑错误。 (对称逻辑既指对称的思维规律与思维方式,也指研究人的整体思维规律的学说。 对称逻辑以对称规律为基本的思维规律,是思维内容与思维形式、思维主体与思维客体、科学本质与客观本质对称的逻辑。 对称逻辑是辩证逻辑的高级阶段,是具象逻辑与抽象逻辑相统一的、逻辑发展的最高阶段。对称逻辑整体运用人类的思维规律,综合运用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成功化解了困扰人类几千年的悖论。) 而百姓又是什么意思呢? 指平民,普通人;也称“老百姓”,区别于官家或公职人员。习惯称呼的“老百姓”一词是君主专制时代,平民对自己所在阶层群体的称呼。 如果特意称自己是“老百姓”,则是普通人自我矮化“低人一等”的意思,它只存在于特殊社会形态;因为一般正常社会里只有公民,没有高低之分。 再者,在公民社会里,也不存在朝代更替的问题;朝代更替只存在于等级社会。 了解了这些,就更容易理解本文说的“兴与亡”暨朝代兴替的实质。 这个实质就是,那种有着朝代特征的社会,它的兴与亡,“有兴就有亡”是普遍存在的基本规律。 好朝代兴起了,百姓会过上好日子。至于说,好朝代过若干年后蜕变成坏朝代了,那是因为这个“朝代”本身并不能解决“百姓苦”的问题。 或者说,它在前期只是利用“恢复生产力”的方式,暂时让百姓体验到了“获得感”;朝代本身并没有解决“百姓苦”的根源问题。所以这个“获得感”只是暂时的,接下来的失去就不可避免。 循此理解,从好朝代变成坏朝代,那它的灭亡就是百姓之福了。 怎么解决“百姓苦”的问题,才是大家真正该思考的问题。 能够从根源上解决“百姓苦”,并使百姓的“获得感”持久地保持下去。从对历史的研究看,是有很多现成例子的;这一点要首推人类文明的崛起之地——英格兰,由盎格鲁-撒克逊人率先发现并实现了。 英国的最大特点是,王室自始至终没有形成中央集权体系,或曰即使是暂时出现的中央集权也很快被盎格鲁-撒克逊人给否定掉了。 从各地争雄割据,到逐步形成一个完整的国家,古代英国没有完成王室对全国的完全掌控,而是真正意义上的“封建社会”。 各个封地的大领主,始终保持并维护自己与国王的博弈实力和自主性。 当大领主们发现需要与小领主及平民联合起来,才能与国王抗衡时,他们果断地与之联合。从没有那种“等级观念作祟”而瞧不上平民阶层,而去谋取小群体利益;他们明白“利益均沾”才能长久的道理。 他们抛弃了那种野蛮的“并吞八荒”一家独大的思维方式。这既是认知问题,也是眼光问题;他们不会为了“等级优越感”,而放弃联合中下层与王室抗衡的长远利益诉求。 与东方人相比,西人的高明之处不只是发明了数学、物理学、化学,更是逻辑学、博弈论、契约论。 他们毫不犹豫地抛弃了“中央集权”模式,不接受“大一统”概念,而是讲究权、利平衡;王室也无法实行“一民”政策,不能“独尊天主术”,而且在试图将天主教长期纳入到统治中时遭遇了封建领主们的普遍抵制。 东方农耕社会的人们,尤其是传统知识分子,他们的等级观念根深蒂固(当然这与他们从小耳濡目染的“三纲五常”儒毒教育有关),始终无法真正明白,在平等的基础上,与各个阶层联合抗衡皇家中央集权,从而实现利益均沾的道理;他们甚至为了一己的“光宗耀祖”而与皇帝结盟,愚弄、欺凌天下百姓。 这也是其极为短视而不自知的一面。 在个人道德修养上,有高低优劣之分,而在群体权益博弈上则没有这种区分。以农耕思维处理社会问题时,往往将这些混为一谈。 西人则不同,而且更重要的是,议会政治率先发端于英国。 而这也是各方利益诉求博弈、平衡的结果。这期间虽然伴随了不少反复,甚至短期倒退,但它总的方向是,一往无前地跨越进步。 这一点,西方先哲们的贡献居功至伟。他们提出的博弈论、自然法学说、契约论、社会契约精神等等观点,为英格兰那些争取自身利益的主要派别,也即“辉格党”人在与保皇的“托利党”人的博弈中,及时获得了理论的指引和营养。 他们的成功,以及其后“托利党”不再保皇,而是为自己代表不同利益诉求方而参与国家事务博弈时,使英格兰的文明发展为——不只是在物质层面的文明,还上升到政治文明的高度。 博弈论,又称为对策论(Game Theory)、赛局理论等,既是现代数学的一个新分支,也是运筹学的一个重要学科。 按照书本解释,博弈论研究公式化了的激励结构间的相互作用,是研究具有斗争或竞争性质现象的数学理论和方法。 社会现实中,博弈论,则主要研究各类“社会游戏中”的参与者的预测行为和实际行为,并研究参与者们的优化策略。 博弈论已经成为经济学的标准分析工具之一。在金融学、证券学、生物学、经济学、国际关系、计算机科学,尤其是社会学、政治学、军事战略等领域,都被广泛重视和应用。 前面说到英国文明的“短暂倒退”,比如“克伦威尔的军事独裁”,就是博弈论与契约论在社会变革中运用的一个很好例子。 这个例子也证明了,如果放任一家独大,即克伦威尔利用在与王室的博弈后期,刻意培植自己的实力而形成军事独裁,其后果就是各方利益都受损,整个社会无可避免地再次堕入黑暗深渊。 好在英国议会的主要派别,尤其是“辉格党”人意识到了这点,所以他们在克伦威尔死后,重新与王室结盟祛除了克伦威尔的流毒。 而后,又发动新的政变,从荷兰请来英王女婿作为新的国王,并将“王室统治虚置”作为交换,而使各方利益诉求得以保全和平衡。 同时,他们还认识到“君权神授”“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贵族与贱民”等说辞都是害人的花招,并彻底抛弃。利益、权益的博弈和争取才是真正重要的头等大事。 并且他们也认识到王室、贵族不仅是“寄生虫”,而且是各方利益的侵害者。 这是因为,在一定时间,国家的财富总量是个定量,有人拿的多,必然导致其他人就要少拿,甚至拿不到一点。 (王室和贵族在历史上拿到的财富份额是最多和次多的,这也是社会不公的根源所在。有鉴于此,消除不公平就先要削弱他们分配财富的权力。 至于很多平民出身的人,是根本不应该崇拜王者或贵族的;你崇拜剥夺你或剥夺你先人财富的人,不是缺心眼吗)。 所以要拆分他们对国家的控制权,交给各方利益的代表人即议员们。并且以合约的方式(即社会契约)规定下来。 如此一来,才能实现各方利益的平衡和各方诉求的达成,最终实现社会的良性稳定发展。 ——这便是发生在1688年著名的“光荣革命”及其后制定的《权利法案》所取得的光荣成就。 从此,盎格鲁-撒克逊人彻底告别王朝更替——“兴、百姓苦,亡、百姓苦”的魔咒。英国从此再也没有发生过战乱和内斗,更没有出现过大规模人道灾难,而是走上了对外殖民扩张,建设“日不落帝国”之路。 究其原因,是他们吃透了利益博弈的真谛。这个真谛就是“不能让王室一家独大”,必须扶持新的力量与王室抗衡,而且这个新的力量还要具有代表各方利益的“素养”和与王室抗衡的实力才行。 盎格鲁-撒克逊人,就是这样开始了其引领人类社会进步发展的宏大叙事;他们再也不用担心“兴、苦,亡、还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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