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上海之后,辽宁的2020年退休金调涨方案也出来啦! 7月3日,辽宁省人社厅厅企业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公开发布了当地的退休金调涨通知,从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3个方面明确了今年当地机关企事业退休金调涨细则。 企退家园编辑注意到,今年辽宁的方案分类很细,那么其中又有哪些新思维呢? 【定额调整方面】 显著特点就是,以参加工作的时间为标准,参加工作越早、定额调整越多。 ① 1949年1月-9月参加工作的,每月定额涨65元。 ② 1949年10月-1953年底参加工作的,每月定额涨60元。 ③ 1954年起参加工作、且在2018年底前退休的,每月定额涨55元。 ④ 2019年退休的,每月定额涨25元。 目前绝大多数退休人员都是第三类情况,在定额调整方面,可以涨55元。 企退家园编辑了解到,过去,一些更早参加工作的企业职工认为,与晚参加工作的人员相比,自己的退休金基数相对较低,在调涨时可能吃亏。显然,今年辽宁退休金调涨方很人性化地考虑到这一点。 【挂钩调整方面】 ①缴费每满1年,每人每月涨1元。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再涨1元。 ②以本人2019年底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调涨0.8%。 按照挂钩调涨的规定,如果辽宁一位退休人员甲的工龄40年,2019年底基本养老金为2800元,那么挂钩调涨方面,他每月可以涨40×1+15×1+2800×0.8%=87.4元。 【倾斜调整方面】 ①向高龄退休人员倾斜:70-79岁的,每月涨50元。80岁及以上的,每月涨100元。 ②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月再涨5元。 也就是说,如果上面的这名辽宁退休人员甲如果已有80周岁,且其在1954年之后参加工作,那么他今年每月可增加的退休金将达到:55元+87元+100元=242元。 值得注意的是,与其他省份相比,今年辽宁的调涨细则中,明确将“五七家属工”纳入了调涨的范围。这对于那些上世纪70年代,在一些国企和城镇街道所办机构中,从事工作却未被劳动部门录用、无正式职工身份的城镇人员(一般是街道“五七”厂或国企职工的家属)而言,无疑是个好消息。 另外,辽宁的方案还体现了“提低”的思路。经上述标准进行调涨后,月养老金还不足2500元的人员,如果其缴费年限超过15年,则每超过1年,再多涨1元(但最高涨到2500元)。 对于辽宁的调涨细则,我们发现,对于①早参加工作人员、②工龄较长人员(尤其是超过15年的)、③高龄退休人员、④边远地区人员、⑤月基本养老金低于2500元的人员,都有明确的倾斜。这无疑体现了人社部4月17日发布的调涨通知的要求。 考虑到辽宁今年是省际养老金调剂中的净受益省份(也就是说存在养老金收不抵支),却成了第二个公布调涨细则的省份(第一个是上海),并明确在7月底前将调涨的退休金发到位,辽宁的效率值得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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