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的王某,把自己的20多万财产都放在了微信钱包里,结果全部被冻结了不说,还被告知需要支付额外的2万元罚款。 因为法官告诉他:他的此种行为,已经属于违法! 微信钱包、支付宝的普及,可以说是大大的便利了我们的生活。 很多人都选择把钱放在里面,以供日常支付所需。 为什么王某把钱存在微信上就违法了呢? 原来,王某是人们口说所说的“老赖”! 案件回顾 起因:欠款5万,下落不明 2013年9月,由于王某多年欠钱不还,霍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东海县人民法院在执行的时候发现被执行人王某下落不明,而他的名下既没有房产也没有存款。 此后,东海县人民法院一直对这起案件进行跟踪。 轮查发现“老赖”微信上有“小金库” 今年8月,东海县人民法院办案人员发现被执行人微信账户上有存款,于是,迅速采取了行动。 东海法院法官 颜廷海 在这次轮查过程中,我们发现被执行人王某在微信零钱中有20多万元,我们当即采取冻结措施,并委托(深圳)南山法院到财务通公司冻结了这笔存款。 结果:20余万全部冻结,并罚款2万 当发现自己微信里的存款被冻结后,已很久不露行踪的被执行人王某主动和执行法官取得了联系,态度恶劣。 在电话中,法官向其做出法律释明,并告知他,合议庭对其采取的罚款决定。 虽然王某之后一再表示愿意偿还债务,但为时已晚 —— 东海县人民法院对他作出罚款2万元的处罚,限期缴纳。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条1款6项 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属于妨碍民事诉讼行为,将面临罚款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可能被拘留或者判刑坐牢。 自从移动支付火热起来,“老赖”纷纷打起了小算盘—— 把钱通通转进了微信钱包里。 又方便了生活又不会被银行查到有存款, 两全其美,岂不妙哉? 不可否认,目前,微信、支付宝俨然成“老赖”的藏钱小金库。 法院:第三方支付账户,归属强制执行范畴 为了及时、准确地查明“老赖”的财产,从去年开始,财付通、支付宝、京东等网上理财,第三方支付机构账户,以及股票、基金等实体或虚拟的投资交易产品都属于法院强制执行的财产范畴。 法院 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网络虚拟交易账户,虽不同于法院日常执行的普通银行账户,但账户所有权人对账户内的资金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以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中的资金,也是被执行人的财产,属于法院可执行的被执行人财产范围。 ! 即无论“老赖”把钱放在哪里,都将被冻结进行强制执行。并且“老赖”的此类做法, 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广东已冻结超300位“老赖”的微信 据悉,广东佛山禅城法院至今已经依法冻结了超过300名“老赖”的移动支付账户,多名“老赖”在被依法冻结微信支付账户后,都选择了迅速还款。 如何申请执行“老赖”的微信钱包? 那么,要如何找到并执行“老赖”微信上的财产呢? 1 法院起诉后,执行法官定期进行轮查 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可通过以下手段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 到银行查询银行存款; 到基金公司查询股票、基金等财产; 到房管局、车管局查询房产、车辆; 到被执行人家中调查、搜查财产; 到被执行人单位调查其工资收入情况; 到与被执行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调查双方账务往来情况; 其他法律授权的方式。 其中,若未能查询“老赖”名下有相应财产,相应法院应及时进行监控、定期进行轮查。 2 委托律师对“老赖”信息进行调查 高院新规:为发挥律师专业优势,确保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及时、准确地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身份信息等有关情况,提高执行效率,下发《关于执行案件使用调查令的实施意见 ( 试行 ) 》 其中规定:在人民法院执行案件过程中,经申请执行人特别授权的代理律师可以书面向执行法院申请调查令,在人民法院调查令授权范围内,就被执行人的财产、身份等相关信息进行调查。 今后,律师可直接持令调查“老赖”的微信、支付宝、京东等第三方账户。 3 老赖查询委托律师,即刻催收 若无法自主找到律师申请执行,可直接在【催收大厅】发布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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