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学熊,生卒年不详,字再凊,江西南昌府南昌县人。康熙五十年(1711)辛卯乡试举人。康熙末年,知湖南长沙府湘阴县。县经水灾谷贵甚,上官平其值而益昂。学熊乃出示,益增其值,远商闻之踵至,不十数日,价贱于前。尝阅旧牍,有寡妇仅一子,被诬论死,学熊知其冤,欲生之,幕客持不可。学熊慨然曰:“宁失吾官,岂可以冤绝人嗣乎。”已而,上官以案久定,面有难色,学熊立争之。卒捕系杀人真凶,寡妇之子以生。雍正五年(1727),调知长沙县,时巡抚方执奸民,兴大狱,系无辜者数十人,学熊讯而释之,巡抚叹以为贤。以疾乞归。 父大樊,官广西临桂知县。 参考资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