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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干部人事档案角度谈为什么工勤编不能被提拔为副科级领导

 有你有我807 2020-07-12

事业单位工勤编是不可能被提拔为副科级干部的,但是为什么在网络上有这么多的争论呢?而且每个人都是言之凿凿且都是以看到的事例和相关政策为依据,来说明可以或者不可以,这个主要在于大家考虑的都是从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角度来谈的。今天,小编打算从干部管理以及干部人事管理的角度,谈谈个人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理解。

首先,虽然在政策方面,目前事业单位人员已经由身份管理转为岗位管理,而且有些地方已经实行竞争上岗,但是,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岗位仍然是以聘任制为主,招聘的时候你是哪个岗位,以后基本就是哪个岗位(这个很关键),中途换岗,虽然有政策依据,但实际很难实行得通。

从干部人事档案角度谈为什么工勤编不能被提拔为副科级领导

其次,按照目前的相关条例,在大方向上来看,工勤岗位人员可以聘到管理岗位工作,而且在有些地方也出现了工勤人员任部门负责人的情况,但这样的情况大多出现在基层乡镇,而且工勤人员任职的部门负责人多为站股级(站股级仍然属于管理9级的范畴,在干部管理权限上来说,仍然属于人事部门的管理范畴,不属于组织部门的管理范畴,因此不存在干部提拔,只是岗位不同),这个其实属于混岗使用的一种情况。(至于工勤人员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则越来越少见)

最后,在干部管理权限方面,这也是事业单位工勤编制不能被提拔为副科级领导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干部人事档案的建立只有在首次参加工作被录用或者聘用公务员(工勤人员除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时候,由相应的专职人员根据其入党、入团,录用、聘用,中学以来的学籍等为基础材料,建立干部档案,从这里来看,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档案是不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范围内的。

另一方面,事业单位的副科级领导,属于管理8级岗位,而从工勤编到管理8级,属于干部提拔(只有管理岗晋级用提拔),这个时候,根据各地乡科级领导干部提拔的相关要求,组织部门就会对被提拔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查阅,而这一步对于工勤岗位的人员来说,是无法完成的(即使你竞聘到管理岗位,但你的档案仍然是工勤人员档案),同时,事业单位人员任职管理8级的时候,其管理权限会划到组织部门进行管理,而组织部门管理的人员则需要干部身份,这个是无法改变的,因此,即使将工勤岗位人员提拔至管理岗位副科级干部,相关的干部管理权限在组织部门这里也无法完成划转,这个时候组织部门就无法对你的副科级岗位给予承认(党管干部,不是说说而已,而且档案的建立只有录用的时候,所谓的聘用也是指初次聘用,如果你开始是工人身份的人事档案,在此基础上,再建立干部人事档案,是否属于档案造假,这个谁也不敢保证)。

以上就是个人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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