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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长大的“黄毛丫头”

 愚伯的自留地 2020-07-15

文:古岸云沙

昨天同事说我留长发好看。这引起我一些无聊的遐思:说起来,从有记忆起,我就没有留过长发,基本属于一年生草本植物,过年时剪短,夏天长长,然后过新年再剪,如此反复。

从小在农村长大,头发很少,发质又软又细,还黄,小时候爷爷常常喊我小秃妮或者黄毛丫头,大约是长到六七岁时还曾因为头上长虱子而剃过一次秃头,成了真正的小秃妮。

整个的小学阶段是扎小辫的,夏天的时候把小辫用削发器削成男孩子一样三七或者四六分的洋头(后来叫青年头,就像洋车子后来被叫成自行车一样),天热便于打理。等到过新年的时候,差不多就可以扎起来了,然后等天热了再剪,如此周而复始,一直留到上初中。

不知道为什么,个子不长,头发疯长,大约营养都供到头发上了。初三三年,索性留起了青年头,象个假小子一样,风风火火,不知道天高地厚,好象也没有性别之见似的,就那么懵懂无知地混了三年。

从十八岁一直到二十八岁,开始编两只小辫,然后到现在,四十八岁,仍然是两只小辫。有一回与朋友聊天,大家都戏说自己老了,我还曾自嘲,大约从十八岁我就没有老过,因为一直是两只小辫子。就象前几年有个卖化妆品的女老板,叫什么羽西来者,一直都是娃娃头。好象小辫子也成了我的标志之一。

只不过近些年来,是每年烫一次头,然后长了编起来,编烦了,再剪再烫,如此反复。好象生活中的每一天,周而复始,没什么变化。

今年原打算剪掉再烫的,去剪头的时候,有个亲戚说,不如不剪了吧,就直接烫了。然后过了年,头发继续长长,只好让它长发飘飘了。

 长长飘飘配以长裙,倒是很有女人味。可惜,身高不够,所以头发太长,显得更加短粗。这大约也是我极少留长发的原因。然而也曾试想过,剪一头干练的短发,是不是就显得人更精神更干练了呢。然而这念头一旦产生,也常常半途便会打了回去。毕竟年纪大了,再回到三十年四十年前的头型,大约出门就有人喊奶奶了。

为了显得年轻一些,不得不天天顶着一头烫乱了的头发出门,好象梅超风,就可惜不会使用九阴白骨爪。

不知道同事从哪里看出来我留长发好看了,真心谢谢她的赞美。

不管怎么说,长长飘飘,虽然飘得不是那么流畅,有质感,还是会给人一种非常女人的感觉的,不至于因为头型而混淆了视角。据说人年龄大了,也是没有性别之分的,大家都成了中性人,这世界也就成了大同的世界了。如此,甚好。

好吧,这样也挺好看了。不管怎么说,我们都是独一无二的,这个世界上没有第二个人更像我们自己,也没有第二个人和我们有着同样的笑容与思想。就象这世上没有两片叶子是完全相同的,哪怕是它的脉络,还是它的形状,都有着细微的差别。

头发也不过是项上的装饰罢了,怎么舒服,怎么好看就怎么看吧,实在不行,剃个秃头,也未尝不可。

都是我,独一无二,不可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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