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小编在网络上看了一则名人对严格“使用军车”规定谈了他的观点和看法的消息,其认为“使用军车在行驶的过程中如果有违法行为,惩罚应该要比普通人更严重”。 应该是这样的吗?

2017年12月18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在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法律文书中增加被处罚人有关信息采集项目的通知》: 
2018年1月1日起,各地在按照一般程序对交通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时,应当调查被处罚人的政治面貌和职业信息,并在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填写。 违章将调查车主背景? 
看来,违章以后都非小事了! 万万不可不重视! 因为…… 这些身份违章后甚至影响下一代考公务员!
那么问题来了。 公安交管部门在调查确定机动车驾驶人个人信息时。 “政治面貌”包括: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民革党员、民盟盟员、民建会员、民进会员、农工党党员、致公党党员、九三学社社员、台盟盟员、无党派人士、群众。 “职业”包括:公务员、公安民警、职员、工人、农民、自主经营者、军人、武警、教师、学生、港澳台胞、华侨、外国人、外来务工者、不在业人员、其他。 
按照规定,对实施酒驾醉驾、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不符、驾驶拼装改装或报废车辆、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或标识、套用机动车号牌、脱保、超速50%及以上、货车超载30%以上、客运车辆超员等“十大类”交通违法行为的中共党员或国家工作人员,其个人面貌和职业信息被调查后,公安交管部门将及时向有关纪检监察机关进行通报。 
俗话说,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当下的法制社会,同样,也不允许“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事存在,当然,作为国家的公务员,更应该以身作则,遵纪守法,为老百姓树立好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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