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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审计的几点建议

 yxzxyz15 2020-07-20

单一来源采购是政府采购的重要方式之一,也称直接采购,是指采购人向唯一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进行采购的方式。最主要的局限性是缺乏竞争性,采购方处于不利的地位,有可能导致项目的采购价格相对比较高,产品质量良莠不齐,甚至可能引发盗版或者假货事件,从而给国家造成损失。因此,加强对政府采购中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的审计显得尤为重要。

一、加强对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的合法性进行审计

合法性审计主要审查项目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的三种情形,即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只有满足上述三个条件之一,且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货物、服务项目,方可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合法性审计重点是发现单一来源采购是否存在与《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不一致的情况。

二、加强对单一来源采购流程的合规性进行审计

合规性审计主要审查,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是否履行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相关运行流程。一看采购申请,项目内容、采购金额、采购时间、预期目标、采购预算是否明确清晰,单一来源采购原因是否充分合理。二看专业技术人员认证,项目和专有技术或服务是否具有不可替代性或独占性,前后项目是否必须保持一致性或服务配套,采购人有没有聘请专业人员做出论证,缺一不可。三看采购公示的客观性,有没有有省级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示,公示内容是否客观完整、公示期有没有到5个工作日。审计应重点对单一来源流程的真实性、合理性、完整性进行审查,看相关程序和资料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

三、加强对单一来源采购价格的合理性进行审计

合理性主要审计采购价格是否合理、产品质量是否过硬。单一来源采购虽然缺乏竞争性,但也要按照物有所值原则与供应商进行协商,合理确定价格。政府采购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政府机关履行行政事务的效果,虽然单一来源采购供货渠道单一,但采购产品的质量也非常重要,否则实行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本身就没有意义。审计中要重点审查有没有编写协商情况记录、记录内容是否完整翔实、全体采购人员是否签字,确定协商是否真实有效;审查供货商报价有没有超过采购预算价,对比成交价是否高于市场价,确定价格是否合理;审查产品、服务项目的使用情况,是否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稳定性和可靠性能否达到工作要求。

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中的单一来源采购,必须严格把控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范围,统一规范单一来源采购的运行流程,从严审查单一来源采购的成交价格和产品质量,避免因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的随意性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浪费。同时,还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规范单一来源采购立项、审批、监督、检查等相关单位责任权利义务,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履职尽责水平,更好地预防腐败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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