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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辉:思想决定行为

 Quan悠云 2020-07-22

 思想决定行为

 提高教学效率,离不开教学方法的改革,这是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共识。但是我们决不能把提高教学质量完全寄托在教学方法的改革上,因为并没有一种教学方法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任何一种教学方法都是在一定的教育思想的指导下产生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教育思想是“道”,教学方法是“术”,“道”统领着“术”,“术”是“道”的具体反映。另外,还必须明白,教学方法并没有好坏之分,就是人们曾一度批判过的传统教学方法,只要赋予它先进的教育思想同样是好的方法。

 回顾我们的历次改革,特别是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无论是教研工作者,还是一线教师,曾一度在教学方法的改革上孜孜以求,甚至在课堂教学模式上进行精心雕琢,仿佛只要解决了教学方式方法的问题,教育就会发生奇迹般的变化。因此,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便成了教育改革惟一的、凌驾于一切之上的问题。于是人们不惜一切学习一些被人们所认可的成功经验,甚至亦步亦趋地进行模仿,结果教学效果并不理想。所以然者何?关键没有抓住教育的核心——思想的转变。

 因此说,学习和借鉴别人所创造出的好的教学方法,无疑是正确的,因为它可以使我们巧于捷径,少走弯路,继而能够提高教学效率。但在借鉴别人的教学法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方法的改革,必须以理论为指导

 叶圣陶先生曾指出:“理论乃根本,乃原则,根本定,原则立,自能左右逢源,自由肆应。”(《叶圣陶集》第15卷第3页。)苏霍姆林斯基也强调:“要把别人的经验学到手,——这首先意味着:要理解一件事取决于哪些条件,否则,既不可能理解也不可能学到别人的经验。要知道,学习优秀的经验,这并不是把个别的方法和方式机械地搬用到自己的工作中去,而是要移植其中的思想。向优秀的教师学习,应当取得某种信念。”(《给教师的建议》第114页)“要提高教育技巧——这首先要自己进修,付出个人的努力,来提高劳动素养,首先提高思想素养。没有个人的思考,没有对自己的劳动寻根究底的研究精神,那么任何提高教学法的工作都是不可思议的。”(同上115页)只有通过对别人先进教法的学习并汲取其精神实质,通过寻根究底的研究,继而形成自己的教学个性,才是真正方法的改革。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有什么样的教育思想,就会有什么样的教育行为、教育实践。在先进教育思想的指导下,我们的教学实践才不会迷失方向,看问题才能看得清楚、看得明白,解决问题才不至于片面。教育思想不像教学方法那样看得见、摸得着,似乎很“空”,其实,教育思想的“空”如同空气的“空”,它无色无形,却无时不在,而且潜在地支配着教师的一切教育行为(当然这种起作用的思想有正确与否之分)。教师采用什么样的教学方法,乃至形成怎样的教学风格,大多可以从教育思想上找到根源。多数教师往往只关注经验和实用性,并不去关心那些先进的教育思想。有的老师甚至说,我教了一辈子的书,并没有学过什么教育思想,学生的成绩并不低,也培养出了诸多的人才。这话不假,这样的老师并不在少数,但是他们的教育行为同样潜移默化地受着某种教育思想的影响和支配,只不过都是一些思绪化、碎片化的思想在起作用,这就好比是“森林,也许你一辈子都不会看见,但它却实实在在地改变着你的呼吸。”(王安忆)然而,这类教师永远也成不了有思想的教师。正如特级教师徐世贵先生强调:“如果一个教师仅仅满足于获得经验,而不对经验进行思考,那么即使有20年的教学经验,也只是一年工作的20次重复。”所以,作为一名优秀的教师,不能只停在教学方法研究的层面上,而应更多地研究一些先进的教育思想。我们都有这样的体会,当阅读完苏霍姆林斯基的教育著作后,肯定会对自己的教学非常有好处。但是他们的文章里并没有直接介绍备课的方法,上课的技巧。教育家给我们的启示又是什么呢?是思想的转变,是思维和方法的变化。如果我们的教学思想转变了,思维方式发生了变化,很多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法也就会应运产生;如果思想没有更新,思维方式没有改变,即使教给许多具体方法、技巧,可能也用不好,或者不会用。前些年,我们为什么在被魏书生、支玉恒、霍懋征等全新的课堂教学折服的同时,却一次又一次感叹:“学不来”?原因就是太注重他们课堂教学的模式,而热衷于亦步亦趋地模仿。却忽略了其“课”后的教学思想乃至哲学理念。因此,我们可以肯定地说,任何教学方法改革都不是单纯的“方法”变化,而首先是教育思想的变化。

 2、教学中要有程式,但不要程式化

 实践已经证明,别人总结出的教学方法再好,如果机械地去套用的话,那么,教学改革就有可能走进死胡同。这里我们不妨再重温一下叶圣陶先生的三段话:

 学习别人的成功的教法当然很必要,但是不宜生搬硬套,要结合自己的具体情况和学生的具体情况作适当的变通。同一种教法,因为教的人不同,学的人不同,收到的效果可能有很大的不同。(见《重读叶圣陶,走进新课标》第80页之《关于探讨教材教法的几点想法》)

 不能因为某种教法曾经受到某某的赞赏,就此“定于一”,不允许别的教法。任何一种教法都有优点和缺点,优点要它更优,缺点要它改正,这才能不断改进。轻易否定一种教法是不好的,把一种教法强加于人也是不好的,因为都不利于动员大家创造好的教法。(同上)

 至于教学之方法似可不求一律。甲教师与乙教师无妨各尽其能,教一年级与二年级,教此课与彼课,亦不必一致。总之以学生获得实益,练成读作之熟练技能为要。(《叶圣陶语文教育论集》744页)

 根据叶老的观点,我们把它具体化为三点理由:

 其一,从教师的角度看,不同的教师,其个人经历、文化层次、知识结构、性格特点不同,那他们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也会有所不同,不同的教师就是教同一篇课文也必然会显示出各自不同的风格特点:有的习惯于从一般到特殊;有的习惯于从特殊到一般;有的善于从整体上把握课文;有的善于从一词一句去寻找突破口。朱绍禹先生曾说:“语文教学是个人技巧性很强的活动,其效果是通过个人的观察和实践才能得到,而这种实践又多半无法按一定的法则进行,而要由实践者个人的知识、经历和个性来决定。可见,一百个演员就有一百个哈姆雷特,一百个教师就会有一百种教学方法,一种教学模式岂能让成百上千名教师照搬套用。”苏霍姆林斯基也告诫我们:“即便是最好的、最精密的教学方法,至于在教师加入了自己的个性,对一般的东西加入了自己的、经过熟虑以后,他才是有效的。”有人曾感叹斯霞老师的课,也有人想复制他的课,可形式是可以复制的,但其中的“味”是怎么也复制不出来的,因为这“味”是斯霞老师集几十年教学智慧于一身,把一生的教学智慧集中在一节课上。

 其二,从教材的角度看,不同的文体有不同的特点,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根据不同文体的特点,来安排教学目的和重点,决定采用怎样的教学方法,设置怎样的教学程序。就是同一文体,不同的文章,教学步骤和方法肯定也会有所不同。

 其三,从学生的角度看,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不同班级的学生,其智力因素、心理特点、语文知识能力水平都不会相同。因材施教是我们应遵循的一条重要的教学原则,不同的教学对象,有不同的教学要求,教学方法也不能相同。

 总之,教学有法,但无定法,贵在得法。任何教学方法改革都不是单纯的“方法”变化,而首先是教育思想的变化。教学实践应该以正确的教育思想为指导,这是推进新课改对教学实践提出的必然要求,也是智慧型教师与一般教师的本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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