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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科学——肺血栓栓塞症(2)

 心理医生金兆丰 2020-07-23

肺血栓栓塞症(2)


临床分型:

    1.高危(大面积)PTE:休克和低血压,体循环动脉收缩压<90mmHg,或较基础值下降幅度≥40mmHg,持续15m以上,除外新发生的心律失常、低血容量或感染中毒所导致的血压下降。

    2.中危(次大面积)PTE:血流动力学稳定,但存在右心功能不全(临床症状,超声,BNP>90,NT-proBNP>500)和心肌损伤(ST升高或压低,T波倒置,TNI>0.4或TNT>0.1)

    3.低危(非大面积)PTE:血流动力学稳定,没有右心功能不全和心肌损伤。

鉴别诊断:

    1.冠心病:造影可见冠脉粥样硬化、管腔阻塞证据,心电图和心肌酶有改变。

    2.肺炎:咳脓痰伴寒战、高热、外周血白细胞和中性粒细胞比例增加。

    3.主动脉夹层:高血压,疼痛比较剧烈,胸片显示纵膈增宽,超声和CT可见主动脉夹层。

治疗:

    1.普通肝素:根据APTT调整剂量,尽快使APTT达到并维持于正常值的1.5-2.5倍。试用期间应当注意检测血小板,以防出现肝素诱导的血小板减少症,若出现血小板迅速或持续降低达30%以上,或血小板计数小于100*109时应停用肝素。

    2.低分子肝素:根据体重给药,不需要检测APTT和调整剂量,对过度肥胖或孕妇应监测血浆抗Xa因子活性。

    3.黄达肝葵钠:小分子合成戊糖,通过与抗凝血酶特异结合,介导对Xa因子的抑制作用。

    4.华法林:在肝素/黄达肝葵钠开始应用后的第一天可加用口服抗凝剂华法林,与肝素重叠使用至少5d。疗程至少3m,对于栓子来源不明的首发病例,需至少6m的使用,对复发性或危险因素长期存在者,至少12m。主要并发症是出血,可加用维生素K拮抗,还可能引起血管性紫癜,导致皮肤坏死,多发生于治疗的前几周。INR达到2.5,PT为正常值的1.5-2.5倍。

妊娠期间可用肝素或低分子肝素。产后和哺乳期妇女可服用华法林。

溶栓治疗:

主要适用于高危病例(有明显呼吸困难、胸痛、低氧血症),对于部分中危,可考虑。时间窗为14d。绝对禁忌症:活动性内出血,近期自发性颅内出血。常用药物:链激酶具有抗原性,用药前注射苯海拉明或地塞米松以防止过敏反应,6m内不宜再次使用。使用尿激酶链激酶期间不同时使用肝素治疗,但rtPA注射结束后可立即使用肝素。溶栓治疗后应每2-4h测定一次APTT,当其水平降至正常值的2倍后,应启动规范的肝素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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