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男子去世后,遗产被亲哥分走50万,妻子不乐意了,法律怎么看?

 桂平文雅斋装饰 2020-07-28

男子去世后,遗产被亲哥分走50万,妻子不乐意了,法律怎么看?

案例:

柳女士有过两次婚姻,她与第一个丈夫孙某结婚时生下儿子孙立(化名),其先抚养权归柳女士,但孙立自小跟其外公外婆共同生活。柳女士二婚与唐某结婚后,又生下女儿唐君君(化名),结婚第8年,唐先生因病去世,其名下一套300万房产成了唯一的遗产,一年后,唐先生母亲也接着去世,此时,唐先生的哥哥找上门,要求分割唐先生留下来的遗产。而已经成年的孙立认为,母亲再婚后,唐先生理应为自己的养父,自己也有权分一部分遗产。柳女士和唐君君反对。

注:本案为案例改编,与真实情节有出入非时事新闻,已做增删,仅供法律探讨,敬请指正。

一、孙立不具备唐先生遗产继承权

本案中,孙立认为,自己的生活开支一直由母亲给外公外婆转账,这部分抚养费来自于唐先生,唐先生与自己构成养父关系,自己有权继承唐先生的遗产。法院认为,孙立自小与其外公外婆生活,未与唐先生共同生活过,唐先生也未对孙立进行生活上的抚养、教育,不被认定为抚养关系,其继承权要求不予支持。

二、柳女士、唐君君、唐母各有三分之一继承权

唐先生去世后,其妻子柳女士、女儿唐君君、母亲都属于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各自分得三分之一。

三、唐先生亲哥分得房款50万

唐先生其母去世后,其亲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唐母的遗产,而唐君君作为其父唐先生的女儿,有权代位继承唐母的遗产,各自分得六分之一。唐先生亲哥有该房产50万房款份额继承权。

柳女士很后悔,自己若是让自己丈夫在生前早早立好遗嘱,也就不会被其亲哥分走遗产。而自己这边,还得想办法支付唐先生亲哥五十万房屋折价款。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