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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 量 | 我出走半生 归来还是儿童

 时光捡漏 2020-08-03




今年是我的花甲之年,六十耳顺。
在体制里忙闲了近四十年,被要求让出位子后,空闲的日子相对多了起来,但大脑的那千万个细胞,似乎还未收到减速的通知,仍在不知疲倦、夜以继日、奔腾不息地运转着。
体力和脑力的电量似乎还很足,关上了体制内许多“用电”的闸刀,更多的电量将改变路线用于自身——自己的身体、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思考、自己的学习,当然,还有自己的过去和未来。
反身自察的闸阀一旦打开,就汹涌出许多奇思怪想,其中之一,就是时常不自觉地在六十岁身上找童年——嘴上不服老、不认老,还在自己身上找初心、问使命、寻童年、玩天真,这本身可能就是一种老人的心像和表征?
活在当下,先从眼前说起。
手下有一个键盘,我在打字。我不会盲打,如同笨拙的企鹅一样,只会双眼牵着两个中指,在键盘上来回跳跃、重击重打,脑、眼、手一个比一个慢,打字速度不及一个八岁孩童。没办法,只有向飞速发展的时代认输,也向一个八岁小孩认输。
其实,我也曾有过拨打的童年,但那是一个速度与口诀的较量,那是在一个以竹子为原料做成、由框子、杆子和珠子三部分构成、并被中国科技史学者称为计算机鼻祖的一台叫“算盘”的文化载体上完成的。只需一只手三个指头,心里默念着滚瓜烂熟的加减乘除口诀,就可以拨打出算术类课程“珠算课”的满分,也可以拨打出人间的你多我少、人情冷暖,还可以计算出人造地球卫星的轨道(据说中国第一颗人造卫星的轨道就是靠算盘的拨打计算完成的)。
    原来,每一代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手指拨打童年。我是算盘童年,他是键盘童年。我用五十年前的算盘拨打法,驾驭敲打着新世纪他的计算机键盘,我的手指头走不出童年的习惯,我的拨打速度也是算盘速度,不会十指全上,所以赶不上他的速度。
  手指的记忆不只是拨打,我今天在用笔、筷子、工具等用手完成的各种动作中,都牢牢地保持着孩童时的握指姿势与习惯;手指上的两处伤疤,也是十岁左右时,为我心爱的羊羔割草时留下的刀痕。我在手上可以找见一大把童年。
我动了一下脚,我的视线转移到了脚。我知道,我今天的脚型,是孩童时期娘为我做的手工布鞋塑造出来的。我十八岁来西安上学时,穿的还是娘给我做的布鞋,娘给我手工做了整整二十年的鞋!
娘做鞋时,大概是依照农村女孩缠脚的“鞋样”(一种用旧报纸剪出来的鞋帮子和底子的平面真样),依样纳鞋,直接塑造了我今天脚指头的型态——五指并拢、紧密团结、无缝无隙。
多年以前,我一直以为每个人的脚指头与我的形状一样,都是“一模”的爬爪。我敏感地发觉这个差别,是大约二十年前。
有一次,我送儿子去游泳,无意识地聚焦在了他的脚和脚指头上:张扬又放肆——五指分家、无拘无束、各奔前程。我好奇地低头扫了一眼游泳池里外的许多小朋友的脚,个个都是五指圆润、各指为战、有峰有沟。我赫然一悟——我的脚型和脚指头与他们不一样!不同时代有不同的脚,不同时代有不同的鞋脚关系。
我的脚是“应试教育 ”的脚,按照娘的“数理化教材”——鞋样——约束、挤压而成,脚跟着鞋走(长),娘做鞋的速度远远赶不上我脚的疯长速度,鞋委屈了脚。儿子的脚是“素质教育”的脚,宽松舒服、无拘无束,五指全面发展,鞋是脚的奴隶,脚在鞋里舒舒服服地安卧、狂长。他的娘不会做鞋,买买买——挑三拣四、反复试穿、直到舒服。稍有不适,脚就呐喊:扔掉旧鞋,再买买买。
是的,不同时代有不同的脚。物质基础和上层建筑共同作用在我们直立行走、必须依靠的那两只脚上,塑造出了大小不同、奇形怪状的脚型,留下了血淋淋的历史“脚印”。
我婆和我外婆的脚,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代、最典型、最标准的三寸金莲。脚的大拇指还算完整,尚能辨识,其余的四个脚指头都被蹂躏挤压,成了搂抱紧密的一颗肉蛋蛋,不见其骨、只见其皮,并以小为美,还最为隐私,不能见光、不能示人——袜子日夜不脱,上炕时从不脱鞋,洗脚时要钻到后院看不见人的地方。由于脚的受力面积变小,身体重心后移,只能用脚后跟负重行走,走起路来一摇三晃,如同三岁孩童。过了四五十岁,就开始拄上了拐仗。装饰打扮也就自虐、认可并贴上了一个老太婆的标签,一个老太婆的标配:上下一袭黑粗布;裤腿用黑带子紧紧缠住;一双三寸黑色尖尖鞋的鞋面上,必须缀有一枚白色绣花;头上少不了一条白帕帕束在耳后,打扮点缀;岀门时手里离不开一个拐仗,以防摔倒。
封建伦理正是通过缠脚这个残忍狠毒的方式,在儿童时期从心理上就彻底折服、揉搓了一个少女的自我,使她们向着依从、依附、依赖的无我方向,围着锅台、丈夫和儿女,含辛茹苦、忍劳忍怨地生活一辈子。也正是这种被三纲五常封建礼教“培育”出来的大爱无我、终身付出的伟大母亲,使得那个时代的千万儿女,在父母百年之后,心心念念的最是母亲。
我娘生于解放前的三十年代末。在她的娘家,从儿童时起,我外婆也应该给她开始缠脚。是毛主席共产党救了她的脚,是共和国解放了她的脚。但为时已晚,她的脚型在最初成长的最重要的十几年里,已经被塑造成为一个小脚的骨架。比起我的外婆,我娘已经是一个相当的大脚,五个脚指头尚能清晰分辨,但明显的小于我们那一代女孩子张牙舞爪的大脚。娘是大脚,走路轻快,老来也不曾用过拐杖。打扮上也已经是新社会妇女解放的气势,不缠腿,连襟衣服慢慢改为对襟,长辫子剪成齐耳刷,但头上还是离不了白帕帕。
到了我,娘的鞋样、做鞋的手法,能不带有旧社会的遗迹?记得我娘每次给我做完新鞋,一定要走个后门,到本村马家她的鞋匠三舅家去一趟,为我楦(xuan)鞋——用各种定型的木楔子把鞋撑大。但那些木楦子也都是与旧鞋样配套的旧社会模板,楦出来的鞋也是一个个憋足的小鞋。所以长时间以来我一直认为:我的脚不够大、不合格、不合身——极限身高一米七、极限鞋码四十号,半残的身高、全残的脚?
是娘的鞋塑造了我的脚,是物质条件决定了我的脚型——在短缺贫穷的社会里,什么不是物质决定?吃喝用度、来来往往、人情世故、生老病死,都有贫穷短缺的影子。
直到今天,中国人始终不关注自己身边的政治与社会和自己的幸福与快乐,一门心思发家致富。几代人几辈子前赴后继,都在作着一个又一个连续不断的“强家梦”。我们在几千年的文明里被穷怕了,潜意识里,已经把物质财富视为不公开认可但暗暗膜拜的宗教,世世代代祖祖辈辈,买地买房买车买金,继续着一种全民一致、千篇一律、唯一追求的物质比较、永不满足、如梦如痴的生活方式。

今年夏天,我在美国小镇上生活了两个来月,在美的土地上过了一段中国人的生活,接触了众多的美国人,也交往了许多在美国生活多年的中国人。这种物质一神论的民族文化传统,在异国他乡的中国人身上同样根深蒂固、枝繁叶茂、永不褪色,且果实累累。
手脚之后,我站起来休息片刻。习惯性地用右手梳理我头上地方保卫中央的那几根贵发,手指在头顶摸到了一块光溜溜的疤——小时候被汽车上滚下的圆木砸伤后留下的伤痕。标志我现在老态的第一表征——头顶“溜冰场”,就是以此疤为原点,慢慢向四周扩散而成的。
有一年,我碎爸给家里买了盖房的原木,托一辆卡车从宝鸡运回。大人们从停在公路边的卡车上往下滚卸大木料,我钻在车下玩耍,跑出来时被车上滚下的一个直径有半米、长度有五米的大圆木直接砸到了头上,瞬间倒地失语。这辆车的车号是24—20144(24陕西省、20宝鸡地区、144车辆编号)。四五十年过去了,这辆车的车型已无记忆,但车牌的号玛、颜色和字形都清晰可记。
我的下巴上留有一个疤,是娘带我到邻村治疗腮腺炎时,因为溃脓(老家叫葀萿),中医老大夫按土办法在我下巴上,下了一刀,用土药填充刀口时,润了一个药捻子,留在了我的下巴上。
我只是随意在手、脚、头上找了几处可见的可外泄的童年印记,认真找下去,也许全身到处都是。但这些都是我的隐私,是我的专有记号和特殊密码,摄像头抓拍不到,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机器人都得统统靠边站。
相比于外部形象上的后天印记,那些在儿童时期形成的、决定了我一生成长、具有基础和方向意义的内在因素——我的习惯、我的心理、我的三观雏形,对我一生的影响就更强大、更久远。正如国内著名儿童文学作家、曾经获得国际安徒生奖的曹文轩,在他最出名的长篇小说《草房子》中写道的那样:“一个人永远也走不出他的童年”。
为什么童年的记忆特别真切,那是因为它们是最初的人生体验,带着某种特殊的味道。
先从习惯说起。
我是吃面长大的——老家把面条叫面。十八岁之前,每天都有一顿面,“不吃面等于没吃饭”,文艺、文言且亲切地把吃面叫咥面。这是家乡人几百年来亘古未变的习语和饮食习惯。
一旦有了习惯,我们这些学了一点文化的后来人,就愿意扎个势把这些习惯上升到理论,并用一个积极的意义来分折解释这些习惯,显摆了自己,宣传了家乡,也算是对先人的敬重和缅怀——给祖先流传下来的习惯找点意义,这也是我现在坐在这里孤独无聊的敲击键盘的动力之所在。
上世纪初,德国有个经济学者叫马克斯·韦伯,他曾给人下过一个定义:“人是悬挂在自我编织的意义之网上的动物”。我以为是。我就是。
我不但有吃面的习惯,也有吃辣的习惯,爱辣、好辣、常吃辣。我曾细细回味过,在老家饭食的系列调料中,辣子除了驱寒热身的益处之外,是最没有营养和价值的一枚独角兽,但却在家乡饭食中影响最大,百年以来在老家的餐桌上肆意泛滥、大行其道、横扫一切,并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对此现象,我很好奇。因此,参照西方饮食,我对辣椒和中国的饮食体系还真做了一丁点研究——对于一个吃货的我,一个热爱家乡的我,和一个好吃的民族,也尽一点主人翁的责任。
西方洋人是牧游历史,打猎为生;食肉为主,谷菜为辅;不烧就烤,烧烤为主;直饮凉水,还要加冰。
中国人是农业民族,定居传统;种粮为生,食谷为主。我们的饭食里可以无肉无腥、无蔬无菜,但必须有粮有谷。这种以粮为主的饭菜体系,是我们饮食的最大特点。虽然我国南北方气候差异较大,种植的粮食和蔬菜的品种也大相径庭,但这个饮食体系的特点绝对一致:
饭菜有别——饭是饭,菜是菜。
有主有副——米面是饭,为主;蔬菜是菜,为副。
可有可无——必须有饭,可以无菜。
与之传统体系相适应,五十年前,七亿人口的国家,“以粮为纲”的口号叫的震天响——只有保证主食,才能不饿死人。这是从中央到地方、从农村到城市、从单位到生产队最重要的政治目标

与这个体系相配套,我们的烹调方式就是蒸、煮、炒、炸。在熬茶罐、中药锅和烧酒杯等三大热力容器的共同夹击下,中国人的胃肠一年四季都要热水、沸水伺候,吃热饭、喝热汤。洋人的烧烤,不在中国的传统烹饪方式之列。
蒸煮米面,是五十年前世世代代中国人身体热量的主要来源。与米面搭配,肉菜都可以缺位,但调料不能缺席——淡寡的米面,淡而无味;一如白水,难以下咽。这也就为各种调料粉墨登场、大展宏图提供了画龙点睛的绝佳的机会。各地不一样的气候和土壤,形成了各具特色的调料和烹调方式,也就有了各具特色的地方味道。家乡人遇见了辣椒,辣椒成为家乡美食的宠儿。
辣椒的故乡在美洲,它同玉米、土豆、西红柿一样,都是在美洲大陆上原生、共同改变人类几百年饮食面貌的功臣植物。辣椒最早传入中国是明朝末年的事。开始时,辣椒只是被南方有钱的文人,在自己小小的园林里,作为观赏价值的奇花异草而点缀种植。之后被眼尖的中医发现了其外用镇痛价值——辣椒可以吸收人体细胞里产生的疼痛因子。最后,经过百年转战,辣椒才被好吃的中国人请向了餐桌,那是清朝万历十九年间的事。
辣椒原属热带植物,最早只在南方种植。清朝末年时,中国的西南都在吃辣。之后,经过改良,移植到了北方。在我的家乡种植并食用辣椒,最多也只有有一百五十年的历史。
辣椒被改良并北移种植到了温带,但它喜热喜水的南方习性,仍在血液里流淌。
五十年前关中西府的塬上,夏天的热不比南方弱,但雨水却比南方少了许多。没有电的日子里,水比粮食都要值钱。老百姓吃水要到十几丈深的井里,一个撸撸、一盘大绳、上下水桶、四人合力、绞水生活。绞水,和人工推石头磨子磨面,那是两个悲壮残酷的历史场面,不堪回首!
关于水,在我们家乡,五十年前,曾有“能给一个馍,不给半碗水”的传说,足见水之重要、水之艰难。婆和娘洗衣服时,都要跑到村外一个叫涝池的雨水收集低洼地去。牲畜饮水也靠涝池。其水质可想而知,但也顾不了那么多,只求有无,不问干净。庄稼生长需要的水,彻底靠天雨——靠天吃饭。好在祖先选择的这块风水宝地上,年年基本都是风调雨顺,年馑(灾年)很少。
有粮,无水,没有可以人工控制的水源,就种不了菜。但吃面必须有的菜,只有依靠自然界丰富的给予。春夏秋三季,家乡的大地上,到处都是绿油油一片,水草丰满。先人们可能把生长在那片土地上的所有绿草,无一漏网地全部都试吃了多遍,才选择留下了几种吃了不拉肚子、可以充饥、没有怪味的少数几个野草,使她们摇身一变,进入寻常百姓家,把草变成了菜,入了我们的饭碗。直到今天,许多中老年人仍在食用、带有某种怀旧情结的荠荠菜、灰灰菜和苜蓿等。吃的是野菜,回味的是岁月。到了冬天,家乡人的菜,全部来自于秋天各种蔬菜的储存——对红白萝卜和各种叶菜,或晾干或地藏或水腌进行保鲜储存。
对于辣椒,家乡人还是给予了特别的关爱。麦收之后,在自家房前屋后或自留地里载上几十颗辣椒苗,人工担水浇灌,精心务管,到秋天收获几串鲜红的辣椒,挂在房檐下风干,作为一家人一年的重要调料。为什么家乡人如此独独宠爱辣椒呢?
辣味不是一种味觉,是一种痛觉,是重口刺激。买不起菜肉的日子里,再好的面食也不能独立下咽。辣椒,这个家乡土地可以生长、最能有效替代蔬菜的调料,与盐和醋一起,就充当起家乡面食调料的“三剑客”。相比于盐和醋,辣子既有艳丽的外表,又有强烈的口腔刺激,是不可多得的面食里的“上层建筑”,任何时候都要到场坐镇,在面里,在馍里,在汤里,在菜里。只有辣椒在口腔里产生的这种特殊痛感和灼热的刺激,才能遮盖住各种杂粮的粗疏和棱角,也使细粮的表面裹上一层红红的包装,更加爽口味美,还使各种淡汤绿菜红扑扑地焕发出更大的生机和活力。直接砸烂的干面面辣子,只有辣的刺激,未能激活隐藏在辣椒深处的香味细胞,干辣不香。细细的干辣面上,被一勺滚烫的热油刺啦一声激炝——油泼辣子,就激发出了辣椒的活力,散发出了醉人的辣香,也有了鲜亮迷人的品相,如同药引子一样,加入面馍汤菜,瞬间生发出特有的美色美味——嘹咂咧!
辣椒是家乡美食的名片。在关中地区,只有家乡西府的辣椒最为参活。最能佐证这个事实的饭食,除了家乡最有代表性的臊子面和油辣子之外,就是宝鸡面皮(凉皮);宝鸡面皮里最具西府特色的吃法一绝叫“面皮夹馍”——
一指宽的劲薄细嚷的面皮,全身上下被厚厚的一层鲜红香辣的油泼辣子裹缠之后,被一双筷子挑起,像一支红衣队伍一样,塞入一个刀口后刚出炉的热烧饼里。面皮上的这一层辣椒,进入烧饼后,瞬间调动起了面皮的劲道和烧饼的麦香两个积极性,酥劲缠绵,热辣刺激,馋死了一街宝鸡少女——还省去了一杆口红。
五十年前,老家人爱面喜辣但不吃鱼,我十八岁之前几乎没有吃过鱼。对于老家人,把鱼这种外来品吃到肚子里,有两大障碍,一是鱼刺,二是鱼腥。直到了今天,老家人吃鱼时也要在鱼的表面通过各种方式裹上一层辣子,以遮盖鱼腥,但也就失去了鱼特有的鲜味。
追到底,面条、辣子、鱼等等这些饮食习惯,都是几百年来,自给自足、自产自销、商品交换不活跃等经济活动方式的产物——老家种麦子、种辣椒、没有水面不养鱼。
十八岁时我离开家乡去西安上学,那是一九七八年秋季。学校吃的是免费份子饭——每天早中晚三张一指宽的油印饭票,用双指一顿一顿从一个月一张的十六开的大纸上掐下来,凭票就餐。不吃面条,没有辣子,偶尔有点海鲜,当然油水还算不错,但也总是吃不习惯,也吃不太饱——如狼似虎的十八九岁,每月三十斤主食,百分之三十还是杂粮——但还是馋辣、馋面。
耐心等待六天,到了星期日,跑到西安南门里东升街(文革名称,现在叫湘子庙街)二舅的单位去蹭饭,那里可以吃到辣,但也没有面条。隔上几个星期,二舅也想吃面,就把我带到钟楼西南角下,距钟楼只有一条电车道之隔、西安城墙内东西南北四条大街上唯一的一家面馆,吃一碗素面,二两粮票八分钱,但还是没有辣子。排队半小时,只用半分钟30秒,站在西大街和南大街交汇的马路边上,还没有来得及看一眼十米之外的钟楼,一碗面三两口就进了肚子,连面汤都喝了个干净。
改革开放之后,面条和辣子全面开放,海鲜也从四面八方汹涌而来。但要是有一碗香辣的家乡臊子面和一大盘油焖大虾,摆在桌前,我的选择应该是坚定坚决的,不会有半秒犹豫。
除了饮食习惯,我儿时的几个吃饭的动作和使用筷子的不雅习惯,也经常被儿子和他娘一起诟病嗤笑还共同分析,并得出一致结论:“没办法,都是因为他的原生家庭”。直到今天,我没有使用勺子或调羹喝汤的习惯,单位早餐的稀饭也用筷子捞着喝,用碗喝面汤喝开水时也要用筷子搅一搅。我吃饭速度快,跟赶贼一样。小时侯爷爷常教导我说:男子汉吃饭要狼呑虎咽。如不实践,就要被掌掴。儿童最真诚可爱,行为上绝不会掺假——无肉少菜缺油水的玉米高粱做出的杂粮饭,天天顿顿,顿顿天天,见吃饭就发愁,每天吃饭都是应付,随便扒拉几口,一个个都长的瘦骨憐憐,更不要说高低胖瘦了。爷爷的话,是用道德挟持一个娃娃的舌、胃、身,但我必须违心地执行。为了迊合大人,讨好大人,假惺惺地做出男子汉的样子——狼吞虎咽。
关于饮食习惯,小时候形成的一些心理阴影,直到今天,使我对某些大众食材带有深深的偏见,总不能接受。
当年一个国有屠宰场(我们叫猪场),建在了我们生产队的地盘上,双方有着紧密的合作关系。我们生产小队的青壮年社员,个个都是刽子手——屠宰能手。我多次站在杀猪的现场,看见一个个狂奔乱嚎的不肥的瘦猪,在几分钟内被拉到案子上多人压住一刀进去被放了血,之后抬到滚烫的开水锅里过水拔毛,光溜溜的被挂起来开膛,成了一架瘦骨嶙嶙的两扇大肉。那时的乡下,老百姓肚子里都缺油水,就有勇敢且脸皮厚的老人大胆地出列,在大庭广众之下,伸出双手,将刚刚开膛的花油(脂肪),从肉架子上撕下一小溜,不顾腥臭,热乎乎的吸入口中!我多次亲眼目睹猪的大小肠子里,被翻出来的散发着恶臭味的“内容”。因此,多年来我几乎不吃猪的肠子,也不吃香肠、火腿等与肠子相关的食品。看到圆圆的肠子食品,眼前就浮现出那恶心的一幕,视其圆鼓鼓的内容就是我见到的那个内容。这两年我多次去哈萨克斯坦项目出差,餐桌上当地最著名的世界上唯一的特色马肠,满满地码了一盘,但我从来不动筷子前去侵犯。
与饮食习惯一样,我现在的语言和行为,以及我所能理解和感受的一切事物,都可以在我的童年里找到影子。——童年时遇到的事和一些清晰印记,在当时不会有过多的感悟,却像一粒种子一样在我们的思想里悄悄发芽,形成某种意识,成了我一个独特的自我情节。
关于发音说话,关中西府的语音语调,在孩童时就在我的舌尖和舌根、声带和喉管、嘴唇和牙齿上形成了牢固的记忆,我一开口“陕普”,就可以清晰的亮出我的籍贯和方位——有几个字和几个发音,是家乡永远的音节标志。至于语调和音波,家乡人都是同一个曲子同一首歌,在同一个音域里发声。走在大街上,偶尔传来的丝丝缕缕的一两个微弱的家乡字,都可以无一遗漏地被我准确捕捉,并扭头看一眼——宝鸡老乡,当然有时候也有误判——会把甘肃天水和平凉人也认为是西府人,因为发音太像了。就是我很烂但能独立使用的英语,也应该是中国关中西府的特殊地方英语——美国人听不出来,但中国人肯定可以判断——舌头长成了这个样子,永远捋不直。我可以模仿自认为地道的河南话、四川话、陕北话等等地方话,还自鸣得意,但只能糊弄外地人,骗不了原产地的原住民。
抬头看见了电灯。我的办公室里有三排灯光六组灯管,我每天早上上班只开桌子上方的一组,下楼去吃早饭,会打开房门留给打扫卫生的服务人员。服务员误以为我来不及开灯,会常常帮我开了其它两组,后来我告诉她我只需一组。年轻人进来说事,第一感觉是房间灰暗,也会顺手开了另外两组,但我也会在他们走了之后再次关上。还常被年轻人调侃,认为老领导是为了给公司省电。家里客厅的灯光,我一个人在家时也是调到最暗;临睡前躺在床上批阅手机文件,也不开灯。晚上开车时,也只是开个小灯近灯。这一切的一切,共同指向了我的一个胎病——我怕光。
小时候我眼睛“开光”的年龄,室内——只开在了煤油灯光谱的微弱光区里;室外——也只开在八月十五那个月亮最大的亮度光谱里。是月亮和煤油灯的亮度决定了我的光舒适界限,一旦超出,就会难受。相反,我不惧怕黑暗,因为我有在农历月初月底的朔月里,在没有月亮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一片的村子中,靠着声音的传递,判断周围的环境,与我的小朋友一起来回奔跑玩耍的经历。
我们家乡通电,好像是在我只有六七岁的文化大革命刚刚开始的年月,电和文革一起来到我们大队,革命委员会和电灯、电磨子同时出现在我们的眼前,那是多么令人激动和振奋,多么具有讽刺和纪念意义的事。煤油灯照亮了我的童年,听起来多有诗意。扑闪扑闪、黄豆大小的亮光,是由一个墨水瓶里的煤油,通过一个棉花搓成的捻子送去动力燃料,在漆黑的夜晚为我们提供光源——我读书学毛选、我娘干针线活、我爹与朋友坐在炕边吃烟拉家常。
还有许多许多的儿时习惯,无论好坏与高低,如同我的影子,与我一起走过了六十年——
我每天早上闻鸡起床不睡懒觉,几十年如一日都是按照家乡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村生物钟安排作息;我不喜欢狗,是因为我脑子里永远浮现的是童年里见到的狗吃人的粪便、被穷家破院收养、对人有威胁和伤害、骂人的词汇里总是有狗的印象;我不喜欢春天,五十年前青黄不接的三四月里,鲜花盛开、麦苗茵茵,但外来讨饭的叫花子多了,生产队家里断了粮食的家庭多了,外出借粮换粮的人多,春天是一个让本少年恓惶的季节;我喜欢秦腔,儿时耳濡目染于秦腔文化的乡村文艺氛围中,学会了用二胡演奏秦腔的主要曲牌和许多革命歌曲;我的手上还有打乒乓球牢固的肌肉记忆,如遇乒乓球台子,无论水泥还是木质,就可以随时熟练起拍,乒乓球与学唱走调的京剧一样,都是十年浩劫期间全国人民共同的、政治运动式的体育文艺项目;我在围着操场、公园、建筑等闭合场地跑走锻炼时的旋转方向总是逆时针,那是六七岁之前跟着大人们在没有通电的家乡推掀石头磨子磨面时在磨道上的旋转方向;我不惧怕针灸,曾在小学时用银针在自己的合谷和足三里两个穴位上反复针刺,那是珍宝岛自卫反击战后,按照领袖的教导我们要提高警惕准备打仗,小学红小兵、初中红卫兵也要杠起木质的红缨枪准备上战场,还要学会战场的自我自救和俄语“缴枪不杀”以活捉苏修俘虏······。
在无数的习惯之上,就是我儿时形成的心理结构和三观构成,这两个更深、更专业、更重要的研究型话题,我很感兴趣,也心知肚明,这是我的个性,还是留给自己。关于大众儿童心理和三观共性,还是留给教育学家心理学家社会学家文学家诗人作家去研究、去分析、去歌颂吧。但我知道的三个相关事实是:
——“三岁看大七岁看老”等一系列强调儿童期重要的习语和实践。举个例子:近几年被微信挖掘并邀来相见的三四十年未曾谋面的中学和大学同学,抛开他们被岁月风化的外表和几十年获得的名利不谈,几乎每一个每一个,个个都是几十年前的“如初见”。他们也说我:一样一样,只是把二个字的小名换了一个字的大名,度量不出一堆信服人的变化,再就是头顶的头发下移到了嘴巴周围,一根也没有少。
——目睹和理解了现在的家长们铆足了劲不惜一切代价几代人形成合力用在小小孩的文化教育和个性培养上——家族的第三棒不能输在起跑线上。
——一大堆拗口的但十分苍白且重要的关于儿童期关键重要的大道理,此时此刻都涌到手下——
生命的底色,总是在你不谙世事的儿童时期就悄然无声的打好了。
童年是性格形成的重要时期,在这阶段形成的性格和态度会储存在你的潜意识里,影响你整个一生。
决定命运的最好时机是童年。世界给我们的最初图像就是在这时候出现的,是无法更改的,充其量一辈子只是做了一些修改,差别在于有些人修改得多,有些人修改得少。
 你的许多毛病也都可以从童年找到根源。你的性格的所有线索都可以追溯至童年。你长大后的样子,或多或少是童年许多个瞬间堆积而成的。
一个人观其一生,其实是一个试图弥补童年遗憾的过程。
等等。
今年我六十岁。在多半个生命周期里,我参与和体验了中国从一个原始农业社会,快速进入世界最现代化的5G信息社会的全过程。这是西方发达国家近二百年的艰难跋涉才达到的,我们用了四十年。
六十年前,出生并成长在中国关中平原西部塬上的经济低凹地带的一个懵懂的贫穷少年,被改革开放的大潮托起,咸鱼翻身,被推涌到世界经济的高海平面上,置身于跃跃欲试超过世界发达国家的国家机遇队伍里,四十年里,创造了近百倍的物质水平的提高和社会阶层的快速跃升的历史奇迹。
这些巨变,有自己的努力,但起重要作用的还是历史的运气加上个人的几次关键幸运,是被裹挟、被动、浮洪水式的改变——夏天来啦,最不起眼、最低矮的狗尾巴草也会开花;处在风口上的猪都会飞起来。
在风云激荡的改革开放大潮中,经风雨见世面,走遍中国,走向世界,获得了一大把的名利,披上了一身华丽的袍子。我始终明白,在这件华丽的袍子下面,才是自己真正的底色。是这个底色,遇到了历史上最美的图画颜料和涂抹机会,才为我多半生的平庸画卷,奠定了成功和幸福的基础。
原来,我出走半生,归来还是儿童。
                     

作者简介
衡量,又名衡堆信,一九五九年十二月生于凤翔县石落务村。现任职于西安高新区某央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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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在雍城热土讲《 热 土 

特邀嘉宾:范宗科

时 间:2019年11月30日(周六),14:30-16:10

地 点:凤翔县恒源影城

嘉宾介绍

范宗科(笔名郁枫),男,祖籍陕西凤翔。陕西省作家协会会员,陕西省书法家协会会员。宝鸡市作家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著有诗集《生命的颜色》《在阳光的侧立面》《秋天最末的忧郁》,随笔《走进诗经》(与李君合著),长篇小说《热土》《尘嚣》(待出)。著有中短篇小说数十余篇。在报刊网络发表诗歌600余首,发表短篇小说、散文、随笔、评论多篇,约30万字。

主讲嘉宾:范宗科
关于《热土》

《热土》全书38万字,是一部可读性与艺术性兼具的大作品,通过对农民、企业家和艺术家等各个阶层不同生活方式和命运的描写,揭示了人性的善与恶、美与丑,表现了现实社会对普通民众的诱惑和他们的生存欲望,展示了当今社会各个阶层人物的心态和价值取向。作品将民营企业的成长,放在社会变革的大背景下,通过城市文化圈和企业圈的交融,以及对农村现状的描写,对社会现实中的丑陋现象进行了深刻批判,试图唤起人们对民营企业的关注、对社会未来的关注,和对社会道德理念的关注。

读书会内容

1.知名主播现场朗诵作品精彩片段。

2.《热土》作者范宗科分享创作心路历程。

3.读者交流阅读感受。

4.现场观众与作者本人互动,抽取作者亲笔签名赠书。

5.本地著名作家畅谈写作体会。

6.与会观众合影留念。

来“时光捡漏”读书会

我们给你一个期盼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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