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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质量 恶臭的测定(一)

 时间变成水 2020-08-03

空气质量 恶臭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嗅袋法(GB/T 14675-93) 

一、测定方法基础内容

    ◆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 术语定义

    ◆ 三点比较式嗅袋法测定原理 

    ◆ 试剂、材料与装置 

二、臭气浓度测定步骤

    ◆ 臭气浓度采样点位布设及采样频次 

    ◆   臭气浓度采样准备、样品采集与管理 

    ◆ 臭气浓度样品的测定 

    ◆   测定结果计算 

三、注意事项

    ◆  注意事项

1.1
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 三点比较式嗅袋法测定恶臭,1993年由国家环保局批准成为国家标准方法,该方法规定了恶臭污染源排气及环境空气样品臭气浓度的人的嗅觉器官测定法。 
  2. 该方法不受恶臭物质种类、种类数目、浓度范围及所含成分浓度比例的限制。 
  3. 该方法适用于各类恶臭源以不同形式排放的气体样品和环境空气样品臭气浓度的测定。样品包括仅含一种恶臭的样品和二种以上恶臭物质的复合臭气样品。
1.2
定义术语
  1. 恶臭污染物: 一切刺激嗅觉器官引起人不愉快及损害生活环境的气体物质。

  2. 嗅觉域值:嗅觉域值包括可以嗅觉气味存在的感觉域值和能够定出气味特性的识别域值,该方法中规定使用的是指感觉域值。

  3. 臭气浓度:臭气浓度是根据嗅觉器官试验法对臭气气味的大小予以数量化表示的指标,用无臭的清洁空气对臭气样品连续稀释至嗅辨员域值时的稀释倍数叫作臭气浓度。

  4. 嗅辨室:嗅辨室要远离散发恶臭气味的场所,室内能通风换气并保持温度在17~25℃,至少可供6~7名嗅辨员同时工作。 
  5. 嗅辨员:是经专门考试挑选和培训,其嗅觉合格者作为该方法测定需要的嗅辨员。
  6. 正解率:嗅辨员对样品嗅辨结果的加权统计值(M值)。
  7. 清洁空气:无恶臭物质污染的自然空气经活性炭过滤,由嗅辨员嗅辨确认无任何异味的气体。
1.3
试剂、材料与装置
标准臭液和无臭液:五种标准臭液,液体石蜡作为无 臭液和标准臭液溶剂。
无臭纸:层析滤纸纸条宽10mm,长120 mm,密封保存。
无臭空气净化装置

空压机、玻璃瓶、分气器、活性炭等
聚酯无臭袋:3L、6L。
采样瓶与真空处理装置:
采样瓶、真空泵、真空表、硅橡胶塞等
排气筒内臭气采样装置:

注射器:100mL、50mL、10mL、5mL、1mL和100uL。

1.4
嗅辨员
  1.  嗅辨员应为18-45岁,不吸烟、嗅觉器官无疾病的男性或女性,经嗅觉检测合格者,如无特殊情况,可连续三年承担嗅辨员工作。
  2.  嗅觉检测及嗅辨员挑选:嗅觉检测必须在嗅辨室进行。主考人将五条无臭纸的三条一端浸入无臭液1cm,另外二条浸入一种标准臭液1cm,然后将五条浸液纸间隔一定距离平行放置,同时交被测者嗅辨,当被测者能正确嗅辨出有臭液的纸条,再按上述方法嗅辨其他四种标准臭液。能够嗅辨出五种臭液的纸条者可作为嗅辨员。 
  3.  嗅辨员当天不能携带和使用有气味的香料及化妆品,不能食用有刺激气味的食物,患感冒或嗅觉器官不适的嗅辨员不能参加当天的测定。
2.1
臭气浓度的测定——采样点位布设及采样频次

有组织排放源采样位置与采样点位

  1. 采样位置应设在恶臭污染物进入大气的排放管道,采样位置尽可能设在管道气流平稳处,避开涡流区,同时保证测试人员能安全操作。对于用真空瓶采集臭气浓度样品时,应选择在管道压力为正压或常压的位置上。
  2. 采样点应取排放管道中心点作为采样点。当生产设备安装了净化设施,采样点应设置在净化设施后的排气筒上,需要检测净化设施的去除率时,还应在净化设施前设置监测点。
2.2
臭气浓度的测定——采样点位布设及采样频次

无组织排放源采样位置与采样点位

  1. 无组织排放源紧靠单位周界时的监控点设置:应选择风向朝向排放源相近的厂界设立采样点。

  2. 当两个具有恶臭污染源的单位相比邻时,应选择被测单位处于第二单位上风向时进行臭气浓度监测;当多个单位比邻时,应在上风向厂界布设监测点,同时对被测单位进行特征恶臭污染物的监测。

  3. 对于水域恶臭污染源,若被污染水域靠近岸边,选择被测岸边为水域下风向时监测,布点方法以岸边为界同厂界监控点。

  4. 当河流、排水沟、渠形成恶臭污染源时,监测点位应选择邻近敏感目标地区沿岸为监测范围区,并在该区域处于下风向时设置3-4个点位,首端点位与末端点位跨度应覆盖影响目标的范围。

  5. 当恶臭污染源对敏感点(环境空气)发生影响时,应在敏感点位设置监测点位,点位设置应通过环境污染调查确定,调查方法采用居民问卷调查方式和现场实际踏勘方式进行;在调查的基础上选择污染浓度最高点位置设立监测点。

  6. 采样位置确定后,采样点应设置在距地面高度为1.5m的呼吸带或恶臭敏感处。
2.2
采样注意事项
  1. 由于臭气浓度的采样方式及采样内容有别于其它大气污染物,因此在采样时,操作人员应同嗅辨员一样不能携带和使用有气味的香料及化妆品,防止除采集气体以外的气味进入采样瓶,采样时应离开人体一定距离。

  2. 采样时避免采集到干扰气体,应尽量排除。例如,应避免在有气味的植物附近采样;采样时禁止吸烟。

2.3
采样频次

有组织排放源的采样频次

  1. 连续有组织排放源采样频次应按生产周期确定监测频率,生产周期在8h以内的污染源,每2h采集一次,生产周期大于8h的污染源,每4h采集一次,样品采集次数不少于三次,取其最大测定值。

  2. 间歇有组织排放源应在排放浓度最高时间内采集2~4个样品,取其最大测定值。

无组织排放源采样频次

  1. 连续无组织排放源相隔2h采一次,共采集4次,取其最大测定值。

  2. 间歇排放源选择在污染物排放浓度最高时间内采样,样品采集次数不少于3次,取其最大测定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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