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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全市餐饮服务经营者的一封信

 lj0279 2020-08-04
广大餐饮服务经营者: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目前,我市正处于争创国家文明城市“两连冠”、国家卫生城市关键期,为进一步提升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依法亮证经营。餐饮单位应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信息公示卡》),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悬挂公示。

二、人员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应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并经食品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每日进行健康晨检,及时调离“患六病”人员,并做好记录。

三、环境卫生整洁。加工经营场所应设在室内,布局流程合理,功能间设置齐全,物品摆放整齐,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四、设备设施齐全。配备与加工经营相适应的水池、操作台、工具、容器、冰箱等必备设备设施;与外界相通的门(窗)应安装纱门(窗)、风幕机、皮帘子等“三防”设施及防鼠金属挡板、灭蝇灯等“灭四害”设施,确保食品加工制作和贮存生与熟分开。

五、食材采购把关。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登记制度,建立进货台帐,索证索票(“一单一证”)齐全。食品贮存应分类分架、离墙离地 10cm,无过期、变质食品。

六、加工操作规范。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热食类食品应烧熟煮透;食品添加剂按“五专”管理;不得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硝),禁止加工制作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七、餐具清洗消毒。严格执行餐用具使用前清洗消毒制度,清洗消毒池标签标识明显。推荐使用物理消毒法(洗碗机、蒸汽柜或红外线消毒柜)消毒餐具,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存放在专用密闭餐具保洁柜内。

八、践行文明就餐。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摆放或张贴“文明餐桌 公筷公勺”“禁止吸烟”等招贴画、提示牌,倡导“光盘行动”,拒食野味,主动提供公勺公筷和餐盒打包服务,垃圾入篓,文明节俭用餐。“创文创卫共同参与,食品安全你我共享”,让我们齐心协力,共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为夺取全国文明城市“两连冠”和国家卫生城市首创必成贡献力量!

蚌埠市市场监管局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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