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舒说过:做人最紧要是姿态好看。这个好看,与闲来无事摆姿态无关。而是,做人总要有基本的态度。这个态度,就是你做人的原则。今天看到的这则新闻,实在令人无语到家。事实上,现在很多人都在网上购物。偶尔也会退货,毕竟谁能保证买来的商品就一定合适? 然而,你说不合适那就马上退了吧。不。这位女士,竟然穿着买来的衣服跑到外面旅游。回来,第一时间就退货。选择的,还是“不喜欢”这个理由。而十八件衣服,加起来四千多。而且,已经超过了七天的退货时效。我数学不好,应该是过了时间。为什么,说退就退? 好吧,这十八件都不合适吗?这卖家有些郁闷,于是加了该女子的联系方式。这不看还好,一看傻了眼。天,这女子连同她的闺蜜穿着新买的衣服这里拍拍、那里拍拍。你不是说“不喜欢”的吗?那你干嘛穿出去,还要拍照留念?这都穿出去了,还说只是“试穿”而已? 平台为了保证买家,于是有了这么一个规定。七天内,可以无条件退货。然而,所谓的试穿只是你在家对着镜子这里看看、那里看看。确实不合适,那就退吧。当然,牌牌不可以撕掉。这是最起码的规矩,不用老师来教你了吧?现在,还挂着牌牌到处拍照——只是试穿? 该女子表示:又不影响二次购买,而且给衣服挑这个那个毛病。你穿在身上,难道不出汗、没有其他分泌物吗?你穿在身上,衣服没有尘土、没有细菌吗?你穿在身上,这都旅行归来了、难道一点都不会弄脏吗?也许,脏处并不明显。但,你好意思说“不喜欢”退货吗? 只能说,这个女子的姿态太难看了。不过,还能透过打格子的照片看到:她长得漂亮,身材又好。可,这样的人却做这样的事?是,程序上也挑不出什么毛病。七天,不满意退货。但,在道德层面上是怎么说也说不过去的。也刚好七天退货,这位女子真的没有想过这件事? 既然要求卖家有诚信,(文/飘雨桐)是不是买家也要有同样的诚信呢?不诚信的卖家,有相应的惩罚制度。而不诚信的买家,也不能让她这样为所欲为吧?听说,寄回的衣服已经拒签处理。希望这件事,可以得到公正的解决!女人,姿态要好看。该怎样,还得怎样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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