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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三大科场案,都是舞弊案,为什么处置重点却不一样

 沧海一粟1951 2020-08-10

科举考试是明清时期选拔人才的基本途径,也是普通文人人改变命运的唯一上升渠道。这项制度有他的优越性,但明清时期考试的内容,越来越跟不上时代的发展,但他主考八股文,有利于禁锢人的思想,却有利于统治者维护其统治,就被他们一直采用。但是好的制度,时间长了也会被人抓住漏洞,明朝后期,政治腐败,蔓延到了科场,舞弊现象严重。到了清朝,思想更加保守,科举取士被继承了下来,那它的缺点也随之沿袭了下来。

  清朝的科举考试制度,沿用明朝,改动的不大。所有想参加科举的人,得先取得资格,就是秀才资格,考中了秀才才算是入门,之后才能真正参加科举考试。科举分为三级: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地点就在省府,主考官是皇帝指派。考试分三场,一场就是三天。考中的就成举人,举人在每个省份都是有名额的,它在政治上有一定的优待,第一名为解元。乡试一般在秋天举行,因此也叫秋闱。更高一级的就是会试,它是在乡试的第二年举行,这是决定性的考试,决定你能不能进入官场。最高一级就是殿试了,它是由皇帝主持,决定进士的名词,就会出现我们熟悉的状元、榜眼、探花了。

  为了网罗那些天下精英,为我所用,维护统治。清朝统治者在杜绝舞弊上真是下了很大的功夫。他们制定了更加完备详细的科场管理条例,以防止舞弊,而且严厉打击那些交通嘱托,贿买关节的人和徇私枉法的官员。处理次数之多,打击面之广,也是科举制度建立之后所没有的。尽管这样,清朝还是发生了三大舞弊案件,但是统治者处理的重点却不一样。

  清朝第一次科举舞弊案发生在顺治十四年,顺天府的乡试。发榜后,举子们发现中举人的人,大都是行贿获的富家子弟,京师舆论哗然,顺治决定彻查,结果这次主考官、同考官还有吏部官员都却确凿证据,他们都被斩立决。接着就有人参奏江南的这届乡试也存在舞弊现象,顺治就直接将江南主考官、同考官十八人,全部处死,家人全部流放宁古塔,考中的人也被流放了不少。借着这次舞弊案,顺治不仅严厉打击舞弊者,而且借此兴大狱,抓了很多江南名士,是对江南文人的一次重大打击。这么做是为了在统治初期打击这些名士的名声,降低他们的影响力,维护统治。

  第二次大的科场舞弊案是在康熙五十年了,也是江南乡试,发榜后,大家发现除了苏州考中十三个举人外,其余的都是扬州盐商子弟。其中还有大家都知道的一些写文章文理不通的人,因此舆论大哗。苏州生员千于人,把财神像抬进了府学。康熙派人调查,经过一年,查出副主考官、同主考官存在舞弊行为,结果他们被判斩立决,主考官被革职,其他人都有问罪。

  发生在咸丰八年的科场舞弊案,是清朝第三大舞弊案,案件的处理结果,除了主考官等人被处死外,大学士柏葰被押赴刑场当场斩首。这三场大的舞弊案,因为发生的时间不同,处理的结果也有很大不同,顺治时期,科场案的处理主要是为了打击江南汉人文士,维护满洲贵族的集权统治。后期舞弊案件的处理为了整饬科场舞弊,选拔真正的人才,归根到底还是为了维护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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