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时间看新闻,一边是杀妻碎尸案,另一边是为含冤多年的丈夫奔走申冤,正义在二十多年后姗姗来迟。 恍然间会疑惑,为什么很多时候是“善有恶报”,“修桥铺路无尸骸,杀人放火金腰带”? 在这个神早已退场的时代,要是还有人相信有一个人格神存在,就是“神棍”了。 然而内心深处,又渴望某种力量在冥冥之中让一切正义得以伸张,即使恶徒今生今世得以逃脱,也在另一个维度受到惩罚。 大多数人在做事的时候都有一个道德尺度,会“扪心自问”这样做对不对,做了坏事会“良心不安”。 既然“人不知鬼不觉”,为什么会“良心不安”? 康德《实践理性批判》给出了答案: 假定上帝/神(天/道)的存在,是道德上的需要。 01动物世界等纪录片中,非洲狮子、鬣狗捕食羚羊、角马的场面极其惨烈,但人们不会指责这些食肉动物们“不道德”,因为那是它们与生俱来的无法改变的生存方式。 而如果人采用了血腥手段残杀同类或者动物,则会被指责“不道德”,“不人道”。 “道德”是对人来说的,而“人有道德”根本原因在于人能违背生物本能。 所以不能用人有欲望/发情期来替强奸犯辩护,人可以违背“饿了就吃”的生物本能来节食,人也可以在某些时刻“舍生取义”“杀身成仁”,为了某个人或者某种价值追求而牺牲肉体生命。 人的道德意识是独立于感官愉悦的,也不会屈从感官愉悦,奖励、吸引力、满足感等等。 而人之所以能够突破生物本能,不受自然界的因果链条约束,因为人有自由意志。 意志的规定根据,在康德那里,是理性的实践应用范畴。 康德的自由跟日常理解的“自由自在”“为所欲为”不一样。 或者说,日常语言中的“自由自在”的根据,是自由意志。
一个人自身是自己行为的根据,决定人存在、行动的最终原因并不是动物本能、自然规律,而是人的理性自身。 因此对于一个理性成熟者(不包括孩童、智力障碍人群),做任何事情都没有借口归因于他人,诸如“这是某某逼着我做的”“我是迫不得已”等等理由,都是站不住脚的。 为了维护正义和他人的尊严,人有可能抛弃感官的快乐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这是康德认为的道德来源的证据。 人类可以把视野超出感官世界,以及感官世界中的愉悦和痛苦。 人的生活就如硬币的两面,一面是感官面对的经验世界,这也是动物的生存层面,受因果律约束,所以科学等知识、规律才有确定性。这是《纯粹理性批判》的内容。 而《实践理性批判》则关注人的另一面——理性面对的道德世界。 这个世界不遵循经验界的原则,而是遵循理性的立法。 理性的立法不能来自经验,而只能来自理性本身。 经验总是变化的,无法给出普遍性的规则,而且,经验世界的事物受因果律的约束,人却是有自由意志的存在。 自由,也是人的尊严所在。 02理解了自由的概念,就明白为什么对于康德来说,伊壁鸠鲁主义的幸福——认为道德的最终目的是实现最大的幸福,也就是将善等同于愉悦,恶等同于痛苦幸福不值得提倡。 幸福,在康德看来,是经验世界欲求的追求,所以幸福并不是道德的终极目的。 有了道德法则的约束,人可以约束自己的感性欲望。 休谟认为“理性是激情的奴隶” ,认为道德基于自然情感和情绪。 如此一来,人变成了“激情的奴隶”,违背道德只不过是“激情使然”,这是康德完全不能接受的。 康德也不认可古希腊伦理学的观点:“人犯错是因为无知”。 苏格拉底追求的人生目标是“不作恶”,他认为知识可以帮助人们远离“恶行”,所以一生都在寻求知识。 而在康德那里,人犯错不是因为无知,而是因为自由。 道德的前提是人是自由的。 如果人不是自由的,必须遵循动物本能或者受激情支配,就没有道德可言。 舍己为人不是美德,母爱也并不伟大,全然都是为了种族的自保等动物性行为。 正因为人是自由的,人是有选择的,人可以遵循经验世界的要求满足个人利益,但人舍弃了这个利益而去“舍己为人”,做出了违背感官世界要求的行为,人才是有道德的。 人有着动物性的一面以及感官的欲求,但人也有自己的自由和理性,后者才是人之为人的本质与尊严。 道德的必然性是一种强迫,是责任。 出自责任的行动,就是对我们自身理性的敬重。 理性要求人遵循道德法则,这条道德法则就是“绝对命令”。 绝对命令给出了自由的积极和消极的界限。
这条原则在实践中的积极的界限可以用耶稣的“爱人如己”来形容。 消极的界限则可以用孔子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来说明。 你想别人怎样对你,你就怎样对别人;你不想被怎样对待,你就不要怎样对待别人。 如果想自己老了得到尊敬,就尊敬老人;如果不想老了被虐待,就善待老人。 如何检验一种行为是否可以普遍化成为自由的呢? 例如盗窃,就不能普遍化为自由。 盗窃的目的是增加财富,但如果盗窃成为普遍的立法原则,所有人都能盗窃,盗窃者的财富就变少了,这和增加财富的初衷不符,因此盗窃就无法普遍化,即不是自由的范畴。 简单来说就是不要“双重标准”,在做某个行为的时候,想想如果所有人都在做你现在的行为,你能否会接受,是否违背你给出行动的初衷。 03人的理性要达到的最高境界是至善,道德法则/自由意志命令人去实现至善。 “至善”,即最高的善,就是一个人能获得与他的行为相匹配的福祉,可以简称为“德福相配”。 但对于终有一死的人来说,至善是不可能完全实现的。 因为人永远有不自由的一面,感官欲望也是人的一部分,幸福不可能完全契合道德法则。 有人做了恶,接下来并没有遭到“报应”,甚至可能享尽富贵,如此自然谈不上“德福相配”。 所以理性要悬设“灵魂不朽”,来保证至善的无限努力。 康德的“灵魂”不是实体意义上的“灵魂”,而是一个无限的可能性,可以理解成“来世”,让人可以超越此生,向至善无限努力。 但无限努力也不能完全保证最终至善的实现,还需要有一个“裁判”。 因此理性还有第二个悬设:”上帝存在”。 康德的上帝是一个超验世界的概念,并不是人格神,也不是“神迹”的显现,相当于中国人的“老天爷”“天”“道”的含义。 当人们说“苍天有眼”的时候,人们并不是真的希望有一个具体的“老天爷”让人可以看到,来显示神迹。 而是期待一个在这个现实世界之外的另一个维度,会让正义得到伸张,让公平得以彰显,让德与福相配。 现实的经验世界,不会保证“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还有可能“好人不长命,祸害活千年”。 上帝存在和灵魂不朽的悬设,就是保证人的责任与幸福可以相匹配,即使这种匹配是超越现实的经验世界的。 因为这样设定的上帝(天)是全知全能全善的,必定不受时空约束,也是不能被人们感知到的,所以追问经验(时空)中的神存在是无意义的。 既然如此,那为什么会有邪恶的行为发生呢? 自然中的现象,疾病、地震、洪水、海啸、龙卷风等是自然的恶,是不受人的意志控制的,然而道德上的恶,更容易让人们认为是“神”(天)所允许甚至是创造的。 人们在遭受不公或者看到恶人有善果的时候,会埋怨“老天不长眼”,表达对善恶结果的失望。 因此每一次灾难、每一次恶性发生,都对信仰与道德产生严重的冲击。 康德认为,无法证实也无法证伪是不是神制造了恶,这都超出了人的理性能力。 神的存在是理性的需要,坚定人追求至善的信心,不让人们在看不到希望的努力中动摇绝望。 人们总是疑惑,为什么像牛顿这样的大科学家,到了晚年沉浸在对宗教的追求中,为什么直到今天,很多科学家依然有着宗教信仰。 《实践理性批判》给这些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对于超越自身,超越自己所生活的这个并不完善的世界,人永远都有一种渴望,相信上帝/神/天/道的存在,为这种渴望提供了庇护所。 康德的哲学更多的想告诉人们,人是有尊严的,恶的存在与诱惑恰恰是对人的尊严的检验。 面对恶,最好的方式是保有道德良知,运用自由意志抵制诱惑,美德越多,恶的空间就越小。 个人如此,整个社会亦然。 |
|
来自: 新用户08306761 > 《待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