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文转载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在后台留言联系我们进行删除,谢谢! 现在婚姻中出现第三者的情况也是越来越多,对于破坏家庭的第三者,我国婚姻法有什么规定及处理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破坏家庭要判刑几年,新婚姻法对第三者的处理。 破坏家庭要判刑几年 新婚姻法对第三者的处理 “婚姻中的第三者”是指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发生不正当的男女性关系,从而故意导致他人夫妻感情破裂的行为。一方和婚外异性保持不正当关系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理应受到道德的谴责,但是对于道德层面的惩罚,我们不过多叙述。从法律层面来说,对于一方和第三者的惩罚可分为以下三类: (1)党纪行政处分。党纪行政处分仅适用于特定身份的人,例如出轨方或者第三者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等体制内单位上班,公众对其寄予了较高的道德期望,婚内出轨的行为将受到公众的严厉指责,甚至会受到单位的行政处分。 (2)民事责任。在一些第三者行为极其恶劣的情况下,女方还可以向第三者提起侵权之诉。即如果一方曾经给第三者购买过大额财物,配偶提供足够的证据,可以要求第三者返还该大额财物,使第三者的既得利益受到损失,在此我们也把它定义为处罚。 (3)刑事责任。刑事责任主要体现在出轨方及第三者触犯重婚罪的情况。配偶既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出轨方及第三者承担重婚罪的法律后果。一旦婚外情双方当事人被认定犯有重婚罪时,可能面临着“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1)《婚姻法》(2001修正)第四条 【家庭关系】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2)《婚姻法》(2001修正)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破坏家庭幸福会不会坐牢要看性质,刑法上关于婚姻问题的主要有2个: 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条 【破坏军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小三正确的处理方法: 1、与第三者正面接触 利用你已经了解掌握的信息找第三者谈话,谈话的态度要诚恳,还是要坚持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先要让第三者了解你们夫妻双方的恋爱历程,让他(她)清楚你们感情的深厚程度。在谈话过程中,也应当警示第三者介入别人家庭的利害关系甚至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2、寻求第三者亲属方帮助 在与第三者正面接触未能彻底解决时,可以找其亲属寻求帮助(注意,这里的亲属指的是第三者的父母,如果她已是有夫之妇,切忌不要去找其男方及其家属,那样有可能切断她的回头路,使事情越发难以挽回)。先将实情告知对方,求取对方亲属的支持,让其做通第三者的思想教育工作,使第三者对自己不道德的行为认识得更加深刻,一般来说作为第三者的亲属更加忌讳自己的子女犯这种错误,更能人生第三者对双方都存在的危害性,他们对第三者的教育力度会更大,效果会更好。 3、诉诸行政部门约束 如果走到个人之间已经无能为力的地步,则要诉诸行政部门。政府条例、社会公德都不支持第三者的存在,有具体的相关政策给予第三者严明的党纪、团纪政纪处分,同时第三者的不道德行为也会遭到全社会的谴责和唾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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